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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國精神健康與人權(被精神病)年終報告

目錄:

一、前言

二、使用暴力手段強制「被精神病」人入院

三、剝奪「被精神病」者申訴、申請鑑定、與親友律師聯繫的權利

四、將「被精神病者」反覆關入精神病院的極端歧視

五、「被精神病」者在住院期間遭受凌虐、暴力、酷刑

六、「被精神病」者出院沒有自主權,出院後沒有人身自由,無法通過法律維權

七、中國「被精神病」問題是政府基於政治目的而製造

八、結論和建議

一、前言

2019年是中國歷史上較特別的一年,不僅這年是中國現代歷史上具有劃時代意義的辛亥革命一百周年,同時也是中美貿易戰香港反送中抗議如火如荼的一年,這一年給中國社會帶來全局性衝擊及對中國歷史發展深遠影響,必將隨著時間推移而進一步顯露出來。種種跡象表明,中國告別野蠻人治專制的極權體制而轉向現代人權民主憲政的文明體制已刻不容緩,否則中國將不為現代文明世界所容,也不能為資訊時代的國民所容。這就預示中國進入深度內外交困危機深化時期,社會變革已迫在眉睫、

然而,中共極權統治集團面對如此歷史潮流與世界大勢,不僅不思改過自新,相反逆歷史潮流而動,在人權法治民主上極速倒退,使中國社會出現全方位文革化。中共執法系統更顯野蠻專橫,完全將自己頒布的法制拋諸腦後。在對待異議人士、維權人士、上訪民眾、信仰團體上,不僅繼續濫施過往超越法律的任意羈押手段,而且依舊沿襲倍受詬病的「被精神病」方式,來達到所謂維護權力統治穩定的目的。

但是,在「被精神病」問題上,2020年中國面臨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委員會對落實《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國際公約》的再次審查,中共當局為了應對審查,耍出一貫弄虛作假的伎倆,通過一些表面文章來予以敷衍。湖南株洲因塗墨習近平畫像而「被精神病」的董瑤瓊女士在遭關押一年多後,於2019年底被釋放,就很經典注釋出中共肆無忌憚地使用「被精神病」來鎮壓異議人士與虛情假意地應對國際審查的現實。

2019年11月19日,湖南省株洲市舉世矚目的「潑墨女」董瑤瓊終於走出株洲市第三人民醫院(株洲市精神病院),回到了攸縣桃水鎮母親住處,直到2020年元月2日,才被允許與父親董建彪相見。董父發現,女兒「在精神病院被餵藥,現在比之前胖了很多,也完全不是從前活潑的模樣,變得沉默寡言,神情緊張,甚至有痴呆狀,(比被送入精神病院前)完全判若兩人,令人心痛不已!」

(潑墨女董瑤瓊已獲釋出院父女相見神情緊張痴呆令人心痛

董瑤瓊是2018年7月4日早上6點過,於上海市海航大廈對面,用手機視頻直播潑墨習近平的宣傳畫像,聲稱反對習近平獨裁暴政以及中共對其施加的腦控迫害,而於當天下午被警方帶走,後被警方押送回湖南關入了株洲第三醫院(株洲精神病醫院)。

由於董瑤瓊潑墨事件引起世界關注,有記者給醫院打電話,醫生說:「是政治犯」,不便談什麼情況。可見,醫生們非常清楚董瑤瓊完全是「被精神病」。然而,董瑤瓊卻在世人聚焦之下,公然被關在精神病院,直到2019年末才放回家。

之所以列舉此案作為特別關注與研究,原因:一、這是在舉世矚目之下公然上演的「被精神病」。而不是通常外界不知情下悄悄製造;二、這是在殘委會第一次審查中國執行《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國際公約》,在《精神衛生法》、《人民檢察院強制醫療決定程序監督工作規定》頒布實施後出現的事件。因此此案經典注釋出中國當下「被精神病」狀況。三、董瑤瓊離奇獲得釋放並非說明中國「被精神病」問題得到緩解,其回家後受到的嚴密監控與被隔絕與外界聯繫,正說明有關方面為了應對即將到來的聯合國殘疾人委員會審查而作出的表面姿態,因為在中國沒什麼能有效保證在殘委會審查過後,董瑤瓊不再被關入精神病院。

在「被精神病」問題上,2019年中共當局處於內外危機激化中強化對民間鎮壓時,一則沿用過往「被精神病」,一則又不得不應對聯合國殘委會即將到來的審查。在這種矛盾狀態下,檢視中國2019年中「被精神病」的諸種狀況,從中可管窺中國人權的實質。

本報告所講的「被精神病」就是指不該收治的個人被送進精神病院進行隔離治療,醫院只對支付醫療費的人負責,住院期間沒有啟動任何糾錯機制,受害者投訴、申訴、起訴皆無門。在中國法律法規以及實踐中,「強制收治」(被精神病)通常指的是被公安機關、地方黨政負責人、維穩機構送往醫院的收治。

由於從2014年以來,民生觀察每年都出一份研究當年「被精神病」狀況的報告,已將中國「被精神病」問題作過逐年相應分析,故在此就不贅述。本報告只針對2019年中國「被精神病」一些案例所反映出的問題予以評述。

二、使用暴力手段強制「被精神病」人入院

中共當局長期來打著維護穩定的旗號,對那些起來維護人權、追求民主法治,要求公平正義的異議人士、維權人士、上訪民眾、宗教信仰團體採取嚴酷鎮壓,但常常又無法從法律上自圓其說以掩天下芸芸之口,故在窮盡心機之下索性拋開法律,以精神病為由而將人強行控制於醫院之中。為把人送入醫院,中共有關維穩機構成員普遍採取違法侵權的綁架、毆打等等暴力強制手段,完全無視人的尊嚴、權利與個人自主原則,嚴重傷害人的身心健康與安全,肆意剝奪人的自由。

2019年9月18日,湖南81歲的上訪維權人士陳碧香突然被政府派來的街道辦人員及協警等多人衝進家裡綁架走,再一次關進了郴州市第三人民醫院精神病科。強制關押後,郴州維穩當局派駐了12人日夜看守老媽媽,其中病房裡駐守了六人、外廳里駐守了四人加兩名協警,他們非法阻止陳碧香出門及會見親友,聲言是為了保國慶大典,防止陳碧香到北京上訪。

陳碧香是為了16歲兒子段建軍被冤判死刑一案到北京上訪至今30年有餘,期間多次遭到郴州市駐京辦人員毆打、綁架、強制關精神病院整治。

陳碧香的兒子段建軍生於1971年12月12,戶籍地的湖南省耒陽市遙田鎮燈塔村有證明。1987年,正在讀初中二年級的段建軍,因為家境貧寒交不起學費而偷竊了汽修廠的價值近百元的廢銅,結果在「嚴打」中被重判2年。到1988年9月28日,一個名叫樊智仁的犯罪嫌疑人於深夜被送入看守所段建軍所在的號間死亡,未成年的段建軍被以牢頭獄霸判處死刑、並執行。為此,陳碧香開始了長達30年的替兒上訪伸冤。

2017年9月23日下午三點左右,陳碧香老太在北京杜家坎附近的458公共汽車上,被湖南郴州市下湄橋街道辦書記羅曉金、龐勇及轄區派出所的十幾人用中巴攔截,然而從公共汽車將陳碧香拖到中巴車內,其中龐勇再次毆打老人致傷。陳碧香老太被截押回郴州宜章後,關在四面環水的仙姑島上10天。陳碧香的二女兒說:因為恰逢中秋節,參與截訪的羅曉金、龐勇等購買了大量禮品回家,就把我母親陳碧香送進郴州市北湖區看守所,因看守所的胡所長不同意,就送到一九八醫院戒毒中心與精神病人關在一起

由於陳碧香被非法囚禁在精神病院,身有殘疾的陳碧香的小女兒段春英於2017年10月14日去北京報案,回來後又被郴州市警局與下湄橋街道辦抓捕,關押看守所一個多月,強迫簽下息訪協議、並交二千元保證金後放出,人身自由受限制,不准隨便離開郴州市。

2018年2月13日,已經80歲的陳碧香老太被郴州市北湖區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刑一年,緩期執行一年,理由是陳碧香老太在途徑北京天安門廣場時,被查到口袋裡一小瓶酒精。對這一小瓶酒精,陳碧香女兒說,媽媽因為在上訪中經常被截訪人員打傷,無錢到醫院治療,就在門診配了酒精,是傷口上消毒所用。判決後,地方官員強迫陳碧香的大女兒和兒子簽下息訪協議,才放老人出看守所回家過春節。

春節剛過,地方官員為了「兩會」維穩,又以給老人治病為由將其關押在位於下湄橋的第三人民醫院,每天分三班、每班六人看守,家屬不准探視。

2018年3月28日民生觀察網曾採訪過陳碧香老人,陳碧香向介紹說:「自我開始上訪以後,我所在的郴州市下湄橋轄區政府、公安、社區維穩人員就三番兩次的對我實施非法截訪、綁架、暴力毆打、拘留、關精神病院等殘酷虐待,我的身上至今還留有被他們暴打所形成的嚴重傷殘和傷痕(脊柱骨後下端被打斷、前胸遭毆打造成大面積破皮結痂、腿骨被踢打扭曲青紫傷等等)。2010年以後,這些維穩人員更是採取非法關黑監獄、關精神病囚禁的方式對我實施維穩迫害。如:2012年1月中旬,我就被維穩人員綁架到北京豐臺區玉泉營記家廟黑監獄達40餘天;2013年7月4日,我在最高人民檢察院門口排隊上訪整整一晚,卻被維穩人員找來一頓毒打,將我的腰椎骨等多處打殘;2017年9月23日下午三點左右,我在北京杜家坎附近的458公共汽車上,被湖南郴州市下湄橋街道辦書記羅曉金、龐勇及轄區派出所的十幾人駕車攔截,而後從公共汽車上強行把我拖拽到中巴車內實施毆打,之後又把我押送回郴州關到一個四面環水的仙姑島上10多天才釋放;此後我又輾轉來到北京上訪投訴,但又被截訪人員羅曉金、龐勇等人毆打綁架回郴州,並送往郴州市北湖區看守所準備關押,但因看守所的胡所長見我身受重傷就不同意接收,之後他們就我送到了郴州市一九八醫院的戒毒、精神科與精神病人關在一起,時間長達4個多月;2018年春節剛過,地方官員為了「兩會」維穩,又以我有精神類疾病為由,將我綁架到郴州第三人民醫院精神科關押,直至兩會結束後的3月24日才放我出來。」

2019年10月1日是中共奪權70周年紀念日,因舉行大規模閱兵儀式,中共當局為了保慶典平安,而將各地異議人士、維權公民大量非法控制維穩。陳碧香老人因為堅持上訪維權以致再度被強制關入精神病院,直到10月7日之後方釋放。

湖南陳碧香被關精神病院穩控

三、剝奪「被精神病」者申訴、申請鑑定、與親友律師聯繫的權利

中共當局在暴力將「被精神病」人關入精神病院後,以精神病人為由剝奪當事人申訴權、申請精神病鑑定權、與親友會見權、與外界的通訊權等等基本權利,以阻止「病人」獲得司法救濟與外界親友的聲援幫助,達到對「病人」的完全控制。

從2019年發生的「被精神病」案例可見,「病人」被送入院後,便完全被隔絕與外界的聯繫,其應享有的人格與平等權利也同時被剝奪。醫院通常不會告知病人有要求鑑定、請求律師援助、會見親友的權利,縱然病人了解自己這些權利,也是無法獲得保障,因為「病人」一旦入院,便被認為是喪失了行為能力的人,就「當作不具備法律權利能力的人對待」。

2019年元月19日,重慶張吉林因宣講民主、法制等普世價值而被警方拘押後送入精神病院。據悉,張吉林於1月18日下午去到重慶觀音橋廣場演講,當時警方一早已在現場布置大量警力戒備,演講途中張吉林被警方強行帶走,延至19日,家屬收到警方書面通知,張吉林被以「尋釁滋事」刑事拘留,羈押重慶北江區看守所。

據知情人透露,按照相關法律,張吉林的刑拘期限37天應該是在2月26前後屆滿,但期滿後家屬並未收到批捕消息,刑拘的張吉林一度去向不明。後家屬從維穩人員口中得知,刑拘期滿的張吉林已被政府送入重慶某精神病院強制接受治療。

由於張吉林被捕後,家屬一直遭到警方的恐嚇和封口,因此家屬比較排斥網友及陌生人,對於不熟悉的電話號碼一概不理,特別是媒體的採訪。

知情人表示,由於家屬不敢與外界接觸以及公開相關消息,因此外界至今未知張吉林的更多詳細情況,包括何時被送入精神病院、具體哪家醫院、張吉林目前「病況」以及家屬有否探視等的相關信息,而張吉林需要在精神病院「治療」多久時間則無從得知。

重慶張吉林刑拘期滿關精神病院

四、將「被精神病者」反覆關入精神病院的極端歧視

中國「被精神病」者一旦被政府關入一次精神病院,那麼就隨時面臨被政府反覆關入精神病院。從調查到大量因批評政府、上訪維權而被關精神病院者,發現有的一年被關幾次,有的十幾年來被反覆送入精神病院十幾次,甚至二十幾次。這種反覆將「被精神病」者關入醫院的行徑是對「被精神病」者一種極端的歧視,是公然違反《殘疾人權利公約》第二條:「基於殘疾的歧視」是指基於殘疾而作出的任何區別、排斥或限制,其目的或效果是在政治、經濟、社會、文化、公民或任何其他領域,損害或取消在與其他人平等的基礎上,對一切人權和基本自由的認可、享有或行使。基於殘疾的歧視包括一切形式的歧視,包括拒絕提供合理便利。

如湖南上訪維權者辜湘紅近10年中,被當地政府關入精神病院到2016年3月達16次,至2019年底已過20次。

又如,2019年3月31日民生觀察報導,重慶市榮昌區異議人士劉剛,因翻牆發推特網文,指責重慶警方濫用職權,侵犯公民權利,而多次被送進精神病院關押折磨。一個月前,劉剛第七次被榮昌警方送到精神病院關押了約一個月時間。今天下午,獲釋不久的劉剛用一位朋友的手機發出了上述消息。劉剛透露,他獲釋後手機仍被當局扣押,警方警告他不許再上網發貼,同時告誡其父母配合警方監管,否則會再把劉剛關精神病院整治,對此劉家人倍感恐懼,自發的配合警方禁止劉剛上網。

劉剛還反映,自己根本沒有精神病,只因自己時常翻牆發表不同政見,以及批評重慶警方濫用職權,而被重慶榮昌警方多次關進精神病院維穩。在精神病院裡,劉剛被強制捆綁,然後強行打針灌藥,這些不明藥物對他的身體傷害非常大,現在已經導致他肚子腫脹,經常性的腹痛腹瀉。退一步說,即使是真正的精神病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規定,對精神病人實行「自願治療」原則,除非該病患有暴力傷害他人或自傷的情況。很明顯,劉剛根本就沒有暴力傷害他人及自傷的情況,其完全不應被警方關進精神病院強制治療。

劉剛介紹,自己是重慶榮昌安富街道沙河村1組村民,出生於1985年,現因被關精神病院而失業。在他上高中時,開始有了獨立思考能力,開始質疑中共的政治思想教育,後因收聽「美國之音」廣播而獲得了對方郵寄來的宣傳品,隨後,他就被學校舉報到了榮昌區警局國內安全保衛大隊,自此他就被國保警察列為穩控人員,並且多次將他送入精神病院關押整治。

在2008末2009年初的時候,劉剛因上網翻牆,向「自由亞洲」等網站陳述政見,後被轄區警方以他喜歡上網、不聽話,且「反共、反黨!」,把他送進了榮昌精神病院(永榮醫院精神科)。劉剛反映,那個精神病院的條件非常的差,吃的伙食就跟豬狗食一樣,而且醫院還給他打點滴打針,如果不聽話,就會給你配置不知名的針劑打點滴,打點滴完畢後,他整個人就很難受,第二天就會變得有氣無力,並且醫院還強迫他吃藥,吃完「迪美」(音)藥片以後副作用很大,他的肚子就會變的很大。這一次關了他1個多月時間才給予釋放。

2010年11月,重慶市榮昌區多名國保警察,來到廣州番禺石基(音)鎮,再次抓捕了此打工的劉剛,並將他送到解放軍324醫院(音)精神科關押。警方說他近期又在網上發表了涉及重慶市警局長王立軍的言論,因為此前劉剛曾因涉王立軍的言論被勞教兩年,後通過保外就醫的方式獲釋出來。此次,警方就以劉剛仍在保外就醫期的名義,再次把他送進了精神病院關押整治。

2013年間,劉剛因在網咖上網時,說了一句關於王立軍逃到美國領事館的事情,並且發表一點自己的評論,就被廣州市番禺警察抓住,並送去番禺區73(音)精神病院關押了10多天。

2017年7月15日,重慶市榮昌派出所警察鄭國剛(音)、謝玉強(音)以及一名政府張姓人員等三人,來到廣州市番禺區劉剛的居住地,強行把他綁架回榮昌區,送進了榮昌精神病院關押到2017年12月29日,約5個多月時間。此次關押,警方沒有明確告知他涉嫌違法之處,只是含糊的說他在網上。

 

責任編輯: 趙亮軒  來源:民生觀察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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