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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沐恩:絕望作為一種政治情緒

如果絕望如上述是一種沒有意義的痛苦,那很容易推論出,給痛苦賦予一點意義不就不絕望了?然而,其實我們很難為個體的痛苦賦予意義的。例如梁天琦要坐很多年的牢,楊子俊老師被打盲了一隻眼睛,吳傲雪受到性侵犯,他們經歷的痛苦對於他們個人的幸福追求而言是很難說有什么正面意義的,因為他們喪失了一些一輩子都無法彌補的東西。但假若我們成為了一個命運共同體,「我」的痛苦即使無法為「我」的幸福賦予一點意義,但卻可能能為「我們」的幸福賦予一點意義,例如我可以相信我的痛苦會為別人帶來一點啟示或前進的動力,如果能做到這一點,則「我」的痛苦也帶上了一點意義,「我」的絕望感便會被淡化,這是從一個負面的角度嘗試去克服絕望感的情況。

那麼,絕望感是否會有一些正面意義呢?我們先來說一個笑話,相信很多人都看過這組圖:統計數據顯示現時三個人中就有一個是腦殘,圖中二人都說自己不是,然後默契地望向屏幕外的你,意味著真正腦殘的人是你。有心理學家嘗試去剖析,認為這種讓人覺得幽默的原因與所謂的「失諧-解困論」相關。初始看這個漫畫的時候,我們可能並不明白它要表達什麼,為什麼他們在說三個人中有一個是腦殘,什麼你不是我也不是,最終什麼都不說。因為一般的連環畫是會在末尾揭曉答案的,而這個連環畫則讓我們陷入到一個「失諧」的狀態、不知道怎麼去理解,而正正是這種「失諧」狀態經常能引導我們突破慣性思維達到「解困」,改變了一直以來的思考方式、從全新的思維角度去看問題。

世界上不同的社會運動往往在陷入絕境,人民也要爆發出不同凡響的創造,打破固有思維,開創出與別不同又有效的嶄新的抗爭形式。例如在上世紀80、90年代的美國有一個ACT-UP的聯盟嘗試為對抗愛滋病的同性戀者爭取權益,要求政府正視愛滋病的危害、提供一定醫療補助。他們原本的抗爭形式是比較溫和的,例如朗誦詩、請願等,但政府完全不重視他們,隨著他們的同伴中越來越多人因愛滋病而死亡,促使很多運動參與者把溫和的方式轉化為街頭抗爭形式,在當時而言從「和理非」的表達到「勇武」的演化是非常不容易的,某程度上可以說是愛滋病危害與政府冷漠回應引起的絕望感促成的。

另一個絕望的案例是,哥倫比亞的黑幫勢力橫行情況。當地的黑幫仇殺頻仍,動輒死傷過百,平民的村落往往被破壞殆盡,更由於當地的警察與黑幫勾結,老百姓可謂叫天不應叫地不聞。於是,一班黑幫混混的女性伴侶發起了Cross Leg Movement,就是在他們的男伴放棄所有武器之前都拒絕與他們發生性關係。這個社會運動出奇地成功,不出數周這些黑幫都紛紛同意停止械鬥。

回到香港,我們在反送中運動中看到黃色經濟圈、唱榮光、人鏈、連儂牆等,都是我們在絕望之中的創作,讓我們將運動一直延續下去,甚至成為世界各地抗爭者的學習對象。我想說的是,絕望感很容易讓我們認為自己什麼都做不了、無法改變什麼,但是若我們能認知到自己可以作為這場社會運動的命運共同體的一份子,雖然「我」個人感到絕望,但依然相信同在命運共同體中的他人能發揮其創意、做到一些「我」做不到的事情,只要他們能做到一些事情,我們其他人就能用自己的方法繼續投入這場運動、支持這些另類的新的抗爭手法,於是「我」的絕望就能成就「我們」的希望,「我」的絕望也就不再那麼絕望了。

最後,我想以魯迅先生所引用過他人的一句話作結,就是「絕望之為虛妄,正與希望相同」。絕望是不是虛妄呢?當然不是的,政府的表現、我們的無能為力及其他現實都實實在在地讓我們感到絕望。然而,絕望又是虛妄的,因為這是undetermined的、未確定的局面,我們現在不是作為一個獨立個體而是作為一個命運共同體中去面對,而命運共同體所蘊藏的可能性十分大,你所承受的痛苦可能為他人帶來價值,你的無能也可能刺激了他人去為解決你不能解決的東西而努力,於是乎,「我」雖絕望,但「我們」亦不必絕望。

出自「不平則鳴:社運中的理性與情感」講座文稿

題目:絕望作為一種政治情緒

講者:黃沐恩博士(香港恒生大學社會科學系副教授)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Matters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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