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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香果2加國研究被揭在華註冊專利

根據政府的智識產權文件顯示,被解僱的加拿大國家實驗室科學家邱香果,與中國政府科學家在北京合作註冊發明專利,但這些專利和她為國家實驗室的工作有密切關聯。

■圖為邱香果穿著全副保護裝備,在加拿大最高戒護等級的國家微生物學實驗室工作。 CBC

根據政府的智識產權文件顯示,被解僱的加拿大國家實驗室科學家邱香果,與中國政府科學家在北京合作註冊發明專利,但這些專利和她為國家實驗室的工作有密切關聯。

據《國家郵報》報導,加拿大皇家騎警調查發現邱香果被列為中共官方機構申請兩項專利的發明人。2017年和2019年登記的專利是關於伊波拉病毒和馬爾堡病毒,但當時邱香果是聯邦公務員,她在溫尼辟國家微生物實驗室工作的重點就包括這兩種病毒研究。

香港被解僱的原因仍是個謎,反對黨試圖獲取有關為什麼她和丈夫程克定(Keding Cheng,音譯)被解僱的信息,但杜魯多政府仍拒絕提供。周一加拿大公共衛生局長斯圖爾特(Iain Stewart)甚至因為拒絕提供相關文件而遭到國會訓斥,成為國會百年來罕見情況。

中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向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將邱香果和其他5人列為「伊波拉病毒抑制劑」的共同發明人。另一項是邱香果和6名研究者共同作為發明人的專利,由福建省檢驗檢疫技術中心註冊,這是一種用於馬爾堡病毒的檢測方法,馬爾堡是一種類似於伊波拉的出血熱。這兩項中國專利都沒有提及她受僱於加拿大政府。

專利未提受僱於加國政府

在國家實驗室工作的邱香果,與同事庫賓格(Gary Kobinger)因發明抵抗伊波拉病毒的藥物ZMapp贏得國際讚譽,2018年獲得加拿大總督創新獎(GGIA);她也曾發表多篇涉及馬爾堡病毒的論文。

《聯邦公務員發明法》規定,聯邦政府擁有「由公務員做出的、由其職責或工作產生的或與其相關的所有發明」。立法規定,未經部長許可,政府雇員不得在國外申請專利。

加拿大公共衛生署發言人詹森(Mark Johnson)拒絕評論邱香果是否獲得了部長許可。當被問及衛生署是否知道這些專利時,他說「無法對此事發表評論」。記者無法聯繫上邱香果。

著名貿易律師、安省研究與創新部前法律主任華納(Mark Warner)說,無論加拿大政府是否得知邱香果參與中國政府的專利申請,情況都是一團糟。「如果她的合同允許她可以和外國合作專利,那將是一個醜聞;如果合同未允許,而他們無視合同,那也是一個醜聞。如果合同甚至沒有提到這一點,那仍然是個醜聞。」

麥基爾大學智慧財產權專家戈爾德(Richard Gold)推測「邱香果沒有得到許可,政府可能知道中國申請專利一事」。

溫莎大學智慧財產權專業教授陶菲克(Myra Tawfik)表示,當國家資助的研究人員與外國公司和政府合作時,加拿大當局通常對經濟和國家安全問題漠不關心。「邱香果的專利案是一個警示」。

責任編輯: 李韻  來源:星島日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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