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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被曝滾動式裁員,他們在脈脈里「抱團取暖」

盛夏漸近,今年的「裁員」寒冬卻似乎遠沒有過去。

5月中旬,隨著一張截圖的流傳,「阿里裁員」引發關注。該截圖顯示,有網民爆料杭州某大廠西溪園區A區和B區訪客會議室被集團預定,用於大規模裁員面談溝通。

隨後,認證為阿里巴巴員工的一名脈脈用戶發布「裁員預警」,其稱阿里將大裁員20%左右,裁員賠償是史無前例的N+3並贈次月社保。該員工也透露,「阿里訪客中心的會議室都被預定滿了,就是為了本次裁員準備的,本次情報來源於多位阿里內部中高層。」

身處風暴中心的阿里人,在脈脈里「抱團取暖」?

針對上述爆料,另一阿里員工當天在脈脈發布長文回應稱,A區訪客中心會議室被鎖是為了疫情消殺,B區是被618項目組預定,訪客區是對外開放的,過去兩年裡每隔一段時間就會因集中消殺而封鎖,時間都是三四天。

儘管後續的消殺行動可以證實該回應的真實性,但是此次阿里的裁員風波卻並為由此平息。事實上,5月以來阿里巴巴持續霸榜脈脈熱搜。除了關心阿里裁員走向的看客們之外,身處風暴中心的阿里人,似乎也成為了脈脈常客。不少認證為阿里巴巴的員工在脈脈上「分享」了被裁經歷,阿里裁員傳聞就此落地。

有阿里員工發文稱,「今天被約談了,這周五走N+3,緩衝29天是N+1,去年的校招生,目前手裡沒offer,正在面試」。該員工還糾結是再待一個月還是拿n+3走人。還有員工發文證實阿里裁員N+3,並稱和之前流傳消息不同的是,最後期限提前到周三以及沒有次月社保。

阿里被曝滾動式裁員,他們在脈脈里「抱團取暖」

阿里被曝滾動式裁員,他們在脈脈里「抱團取暖」

法治網研究院注意到,受此次風波影響的遠不止被發了「裁員大禮包」的員工們,暫時「安全」的阿里人們似乎也並不「安心」。在脈脈上,不少阿里人試圖「抱團取暖」,或是為即將被裁積累經驗,或是因惶恐不安尋求慰藉。

脈脈上一條「有沒有阿里畢業群」的職言下,60餘條的評論基本都是「求拉」,其中,大部分評論者認證為阿里巴巴員工。還有員工發文吐槽「這種溫水煮青蛙式的裁員很影響狀態,留下來的人也人心惶惶無心幹活」。

據知情人士向AI財經社透露,阿里此次裁員的風格是「滾動式裁員」「小刀小刀動」,員工不會「集中畢業」,但也不是裁一波就安全了,裁員變得常態化了。

阿里被曝滾動式裁員,他們在脈脈里「抱團取暖」

《法治日報》律師專家庫成員、北京天馳君泰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郭政律師表示,針對企業大規模經濟性裁員,中國勞動合同法第41條有明確規定,因企業存在「破產重整、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企業轉產調整,需裁減人員的、勞動合同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等情形的,需滿足:1、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2、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即公司所在地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勞動關系科)報告(備案或審批,經行政部門通過)。

阿里被曝滾動式裁員,他們在脈脈里「抱團取暖」

「除上述法律規定外,很多企業往往考慮向政府部門『備案』的難度,會選擇採取勞動合同法第36條協商一致的方式解除勞動合同,該方法因採用雙方合意的方式,故法律未有嚴格的限制及程序障礙,且達成協議後發生勞動爭議較少,因此常被企業採用。」郭政說,網際網路企業裁員的方式,一般都是以談判的方式協商解除,和勞動法規定的經濟性裁員不太一樣,後者程序比較嚴苛,但無須勞動者同意。

「賠償款到手30萬,有房有車有老婆」

法治網研究院發現,相比起其他大廠裁員事件的沸沸揚揚,過去阿里裁員風波發酵的一個月里,動靜卻比預計的小得多。

這般異常也引發了外界諸多猜測。5月18日,一則微信聊天記錄截圖在微博流傳,據截圖顯示,有網友稱「阿里這周因為裁員,影響太大,面比較廣,被餘杭叫停了,要求先申請,裁員報備。」5月19日,另一網友出來「闢謠」,其稱「阿里裁員被餘杭叫停是假消息,杭州炒房團放的。」

阿里被曝滾動式裁員,他們在脈脈里「抱團取暖」

還有觀點認為,此次阿里裁員 「負面」聲音較少和發放的「裁員大禮包」標準較高有關。

法治網研究院向一名阿里員工求證得知,其身邊確實有被約談的同事,如果選擇立刻走的話,可以拿到N+3的補償。他還透露,並不是所有被裁員工都是N+3補償,也有聽說有N+2的,「但是不管怎麼說,阿里這波其實做的還可以,態度可以,賠償也給到位,如果我被約談,應該也會像有些同事一樣,拿了賠償默默走人吧……」

阿里被曝滾動式裁員,他們在脈脈里「抱團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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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被裁,阿里人似乎並沒有外界想像中的「憤怒」。法治網研究院發現,一名阿里員工在脈脈上頗為平靜地講述了被裁後的心路歷程。該員工稱自己剛談完賠償,人力給的補償方案是:N(經濟補償金)+1(代通知金)+2(提前解約補助)。整體算下來,工作三年的他可以拿到30萬左右的賠償。「還是很感謝福報廠的,卷是卷累歸累,但是在阿里工作這三年,我的人生開掛了,有房有車有老婆了,面對變化,我也有了擁抱的底氣了。」

該員工還曬出一份「各網際網路公司裁員方案整理」的表格,根據該表,相比其它幾家大廠,阿里的「拿完年終獎,賠N+3」方案如該員工所說「還算良心」。

對於裁員賠償標準,郭政分析,《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明確規定,對勞動合同法第41條經濟性裁員,一般要提前30日告知並支付經濟補償(以勞動者離職前12個月平均工資作為基數,按工作年限,滿1年1個月平均工資計算),適用勞動合同法第36條解除的,標準相同。但實踐中對於適用協商一致解除的賠償標準,會給予較大幅度的彈性,即企業實際賠償標準高於或低於法決標準的,只要雙方訂立協議時不存在欺詐、脅迫或顯失公平(如出現工傷、職業病等情形而予以明顯低於法決標準的賠償)等情形,則一般司法機關不予干涉。這時就需要勞資雙方根據自身情況,在綜合考慮穩定及維權周期、賠償落地執行難度等多種因素後,友好協商確定。

「當然對於大型知名企業,需考慮維穩及社會輿論導向、企業聲譽等問題,建議給予高於法決標準的補償。故阿里等企業的賠償標準,無論從法律還是情感上,都讓員工和社會大眾比較容易接受。」郭政說。

一向惜才的阿里,把「鐮刀」揮向應屆生

事實上,並非所有阿里人都是拿到賠償安心走人的「人生贏家」。在此次裁員風波中,一些反常事件也在發生。一向惜才且致力於匯集優秀校招人才的阿里也開始拿應屆生「開刀」。

一位淘特2022屆校招生向《財經天下》周刊透露,自己在實習三個月後被阿里勸退。「Leader直接就說,阿里不會主動毀三方,但你來,試用期也不會給過。」該校招生還表示,目前淘特線至少還有4位校招生遇到同樣的情況,包括產品、營運和技術崗位。

另一位於4月底離職的校招生反映,自己在預答辯前一天被主管「暗示」,阿里對人才要求嚴格,勸她多去看看外面的機會。「HR說,走仲裁對我很不利,時間也長,背調難看,就算了吧。」身心俱疲的她決定主動離職,沒有拿到任何賠償。離職後,她得知同批入職的一位同事也遭遇相同經歷。談判時,HRG告訴該員工,如果要賠償,不自己離職的話,離職證明會被寫成「辭退」。

對此,《法治日報》律師專家庫成員、北京中銀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風險與合規部負責人楊保全律師分析,員工再找工作時,新單位為避免出現糾紛會要求員工出具與原單位的離職證明,此時若離職證明上有「辭退」字眼,會對員工找工作產生不好的影響。企業的此番操作正是抓住了員工對此的擔憂,逼迫員工自動離職以避免企業因解除勞動關係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阿里被曝滾動式裁員,他們在脈脈里「抱團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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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被曝滾動式裁員,他們在脈脈里「抱團取暖」

責任編輯: 劉詩雨  來源:法治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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