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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每隔5分鐘給她上一次大刑...

—海康威視為中共警方配置老虎凳審訊方案

7月中旬,美國視頻監控信息公司IPVM發布報告說,中國最大的監控設備供應商海康威視有一個定製的中國(中共)審訊解決方案,該解決方案與老虎椅、金屬約束裝置相結合,被中國(中共)警方在審訊期間用於鎖定被拘留者的手和腳。IPVM報告說,海康威視發布的宣傳片顯示,審訊時,老虎凳上的囚犯被多個海康威視攝影機從不同角度拍攝。

老虎凳遍布中共司法機構法輪功學員被迫害

海外第一手中國法輪功學員受迫害的消息網站明慧網報導說,老虎凳酷刑遍布中共所有的勞教所、監獄、看守所、警局、國保、派出所,法輪功學員是中共老虎凳酷刑的普遍施暴對象。

根據明慧網2013年12月7日發表的《中共酷刑虐殺法輪功學員調查報告》,明慧網資料庫匯總統計的3653個法輪功學員被中共迫害致死案例中,有694名法輪功學員生前遭受老虎凳摧殘,所占比例為19%。

明慧網還曾報導過,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之初,長春市警局一處警察張征鎮在對法輪功學員行兇時囂張地透露:「老虎凳刑具是給殺人犯用的,現在用在你們法輪功學員身上,打死你一個法輪功學員,江澤民就高興一次。地下室有好幾具死屍呢。」

法輪功學員在被非法關押期間,因綁在老虎凳上被反覆、長時間的折磨,常常疼至昏死、休克,痛不欲生。

明慧網報導,2002年3月11日,長春插播事件後,法輪功學員王玉環被長春公安一處綁架,王玉環被鎖進老虎凳,惡警每隔5分鐘給她上一次大刑,將她反綁的胳膊向前向後搖,骨頭「卡嚓」脫臼,撕心裂肺的疼痛使王玉環幾乎昏厥,汗水、淚水頓時湧出。頭被狠命往胯處按,脖子幾欲斷裂,每一秒鐘都令人窒息,腳腕被拉扯得鑽心疼痛。劇烈的疼痛和痛苦使王玉環全身顫抖。一次又一次昏死,鮮血滲透一層又一層厚毛衣褲。(詳情請點擊這裡

酷刑演示:老虎凳。(明慧網)

明慧網還報導了這樣的一個例子,2022年1月11日晚10點多,河北省滄州市法輪功學員侯樹元等4名法輪功學員,被新華區國保大隊警察非法抓捕,並送往新華分局刑事偵查大隊非法關押審訊,侯樹元被新華分局非法關押5天,被銬在老虎凳上2天2夜不得休息。

高清審訊主機的出售對象多為公檢法系統

海康威視手冊中,並沒有說明高清審訊主機用於何處,但在一些出售該產品的商業網站上,則明確做出說明。

「本產品是根據司法和公安部門在審訊執法環節中,公正公平的審訊與全程記錄訊問過程的要求而設計的『同步錄音錄影』專用設備,廣泛應用於檢察院,法院,紀委,看守所,警局,海關等執法部門。」

記者搜索高清審訊主機的採購信息,採購者多是公安、法院、海關等,也印證了這種說法。

根據國際特赦組織的說法,自動列印口供筆錄讓被拘留者簽名的做法也引起了人們對強迫認罪的擔憂,這種認罪通常是在審訊期間提取的。(IPVM提供)

酷刑與強迫認罪

老虎凳還引發了對中共在實施酷刑與強迫認罪的擔憂。

根據《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第一條對酷刑的定義:「『酷刑』是指為了向某人或第三者取得情報或供狀……蓄意使某人在肉體或精神上遭受劇烈疼痛或痛苦的任何行為,而這種疼痛或痛苦是由公職人員或以官方身份行使職權的其他人所造成或在其唆使、同意或默許下造成的。」

酷刑是國際公約明文禁止的行為,已為國際社會全體接受,任何現有條約與「國際強行法」牴觸都無效。

圖中共警務人員資料圖。

報告說,根據國際特赦組織的說法,自動列印口供筆錄,以讓被拘留者現場簽名的做法也引起了人們對強迫認罪的擔憂,這種認罪通常是在審訊期間提取的。

「對於警方來說,獲得供詞仍然是確保定罪的最簡單方法。除非允許律師在不擔心遭到報復的情況下開展工作,否則酷刑在中國仍將猖獗。」大赦國際中國調查員Patrick Poon在一份報告中寫道。

就連中共刑法也規定了禁止酷刑的相關內容,但它的法律形成虛設,有法律規定並不等於執行法律。比如:2013年生效的新《刑事訴訟法》規定,「嚴禁刑訊逼供和以威脅、引誘、欺騙以及其它非法方法收集證據」,以及「應當予以排除」非法證據,還有要求「對訊問過程進行錄音或者錄影」。

理論上,「同步錄音錄影」與防止「刑訊逼供」和「排除非法證據」聯繫在一起。

但是,大陸律師和法律學者發現,在看守所安裝同步錄影設備後,刑訊逼供只是換了場所,不在看守所之內而已。被告人在沒有錄影的環境中「收拾完畢」、「折騰服了」、徹底供認後,才被拉入「攝影棚」中,拍攝法律規定所需的訊問錄影。

據大陸刑訴法專家陳永生介紹,根據刑訴法的規定,警方需要在拘留犯罪嫌疑人24小時之內送入看守所。但實踐中根據警察法的盤查留置規定,對「可能犯罪的人」最多可拘留48小時,之後警方還可以用拘提的方式再加上24小時,96小時幾乎足夠警方獲取其想要的口供。

而且因為檢察官與法官對被告人指控為刑訊逼供的錄音錄影置若罔聞,「排除非法證據」也就成了一個擺設。

2015年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花了一年多的時間,製作出一份重磅調查報告。從中共最高法《中國裁判文書公開》中,搜索到2014年1月1日至4月30日的15.8萬件判決書,找到共有432件判決提到了刑訊逼供的指控,其中只有23件的證據被法官排除。(連結

2015年大赦國際(Amnesty International)也公布了一份報告,得出來相似的結論。大赦國際搜索了2015年1月至2015年9月的12.7萬份判決書,在590個有酷刑指控的案子中,只有16件逼供證據被排除,只有1人被無罪釋放,其餘的都是根據其它證據而定罪。(連結

大赦國際報告說,這些通過酷刑獲得的證據被排除的案件數量之少,似乎證實了律師們的說法,即逼供證據仍被作為證據提交給法庭,而非法獲得的證據沒有被法官排除。

IPVM報告說,根據官方統計,截至2019年,中國的定罪率為99.96%。與美國不同的是,中國(中共)刑法沒有賦予被拘留者在審訊期間聘請律師的權利。

 

責任編輯: 方尋  來源:大紀元記者宋唐綜合報導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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