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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頓消費5688元,曝上海警察吃野味喝茅台不付錢

民警吃野味喝茅台,一頓消費5688元卻不付帳,事後稱「就餐系刑事偵查行為」,還將飯店老闆刑拘,此事在網絡上引發熱議。9月15日晚,上海市警局發布通報:針對群眾反映「楊浦分局長白新村派出所民警於2017年5月辦案期間就餐未付款」一事,市警局黨委高度重視,已責成督察總隊、法制總隊、楊浦分局成立聯合調查組,全面查清事實情況。警方將根據調查結果,嚴格依規依紀依法進行處理。

「警方就是『釣魚執法』,問我要三萬塊罰款沒給,然後就把我給抓了。」儘管此事已過去五年,飯店老闆葛青松依舊憤憤不平。得知上海警方成立聯合調查組之後,葛青松長舒一口氣,「群眾眼睛是雪亮的,期待警方能夠還我一個公道。」

民警帶走飯店4條蛇,次日又來吃高檔蛇宴

葛青松是江蘇南通人,2016年在上海閔行區虹梅路開了一家名為「潮汕蛇莊」的飯店,主要經營蛇類菜品。飯店開業沒幾個月,2017年5月25日下午,上海市警局楊浦分局長白新村派出所民警夏某等4人來到飯店。「夏某到店後就說要檢查消防,然後問服務員要了4盒軟中華香菸,價值300塊錢,又問店裡都有啥好吃的,最後挑中了3條眼鏡蛇和1條王錦蛇,價值1000多元,但並沒有要付錢的意思。」葛青松告訴新黃河記者,當時自己恰好沒在店裡,服務員給他打電話詢問該咋辦,因感覺對方「來者不善」,便沒有跟夏某等人要錢。

「臨走時,夏某又說第二天想宴請領導,在我們店裡訂了三樓的包房,說晚上來吃野味。夏某當時謊稱姓吳,還預留了電話。」葛青松回憶說,次日晚,民警夏某、王某等四人著便裝如期而至,並讓葛青松在內三人作陪。根據葛青松提供的菜單顯示,這頓飯一共消費了5688元,包括:椒鹽大王蛇兩條,一條3.5斤,一條3.8斤,售價1372元,還有熱氣牛肉、雪花牛肉、涼拌蛇皮、糟鹵蛇段和眼鏡蛇燉土雞湯花生米、時蔬,另有一瓶53度飛天茅台酒,價值2699元,共計消費5688元。

「席間夏某等人都喝了酒,然後說昨天帶走的蛇已經被扣押了,交給動物園了,還給了我一張蓋有派出所公章的扣押單。夏某又說,蛇餐館是灰色行業,這三條眼鏡蛇可大可小,你們準備三萬塊罰款就沒事了。我當場就反駁說,我的蛇是人工馴養繁殖的,有合法來源證明。他當時一聽就火了,酒席上氣氛瞬間冷下來了。」葛青松表示,由於席間雙方談得並不愉快,他就提前離席返回了飯店宿舍,最終5688元的消費也沒人埋單。

以上說法,與飯店服務員程某某出示的《情況說明》大致相同。

飯店老闆餐後被逮捕,被判拘役4個半月

「我剛回到宿舍不久,夏某等人就敲開門,給我上了手銬,說我涉嫌銷售野生動物。」葛青松回憶說,當時夏某喝得醉醺醺的,把他押到飯店不遠處的一輛警車裡,夏某駕駛警車返回了派出所。根據上海市寶山區法院民事裁定書顯示,2017年5月25日,公安機關在店內查獲待銷售的眼鏡蛇3條,並於次日將葛青松抓獲。經鑑定,涉案的3條眼鏡蛇為舟山眼鏡蛇,系《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二物種。2017年9月22日,葛青松因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被上海鐵路運輸法院判處拘役4個月15日,並處罰金1000元。葛青松上訴後,2018年4月,上海市三中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對於這個判罰結果,葛青松一直不認可。「我售賣的雖然是眼鏡蛇,但是人工養殖的,我的蛇是有合法來源的,是從重慶一家養殖場進的貨,我在庭上提供了養殖場的養殖證、經營許可證的複印件,還有運輸證的原件,法院對此也是認可的。」葛青松認為,舟山眼鏡蛇並非《刑法》341條第一款認定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自己持有合法來源證明,並沒有觸犯法律法規。至於有沒有出售的資質,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七條、第四十八條規定,是由上海市閔行區野保站和閔行市場監督管理局所管轄的,只有他們取證後認為涉及刑事犯罪了,才能由閔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轉送閔行區公安分局,也不該由楊浦分局跨區辦案。

上海12345市民服務熱線曾給葛青松出示過一張《回復函》:舟山眼鏡蛇屬於中國本土分布物種,根據《國家野生動物保護法》,此物種被列入《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不屬於國家一級、二級保護野生動物。根據《林業部關於核准部分野生動物為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通知》(林護通字【1993】48號),舟山眼鏡蛇雖然被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貿易公約》,但由於其是原產中國的物種,不在被核准範圍。

葛青松表示,這次上海市警局成立聯合調查組,希望也能將這起案件重新複查。

狀告民警討要餐費被拒,警方稱就餐系刑事偵查

「當年經營紅火的蛇莊,被這麼一搞也不能再營業了。民警過來吃拿卡要,消費了也不給錢,最後敲竹槓不成,還把我給抓進去了。如果當時我交了3萬元罰款,可能後來就沒這些事情了。」葛青松回憶說,出事之後,夏某隻給了飯店員工300元的煙錢,但前面4條蛇的錢,以及5688元餐費一直未結,自己過去五年裡,一直咽不下這口氣,「警方一會兒說我們幾個人也吃了,要求AA制分攤餐費,一會兒又說已經給了300塊錢,錢款已經結清了,索要多次就是不給。」

2022年初,葛青松將上海市警局楊浦分局長白新村派出所民警夏某起訴到寶山區人民法院,要求判令夏某支付餐費5688元。長白新村派出所及夏某在庭審中均辯解稱,當日夏某到葛青松處就餐系刑事偵查行為。2022年8月18日,寶山區人民法院裁定認為,該案不屬於民事訴訟的受理範圍,駁回了葛青松的起訴。

之後,葛青松不服民事裁定提起上訴,「這個案子我已經向上海市二中院提交了上訴狀,法院還沒告知我是否受理。」葛青松在上訴狀中表示,被告夏某來原告葛青松承包經營的飯店就餐系民事行為,不能因為執行某種公務而可以肆意侵害原告利益,原告方已實際向被告方提供了餐飲服務,原告與被告方的餐飲服務合同已經生效,並履行完畢,被告拒付餐費行為違反相關法規。此外,被告無管轄權限查辦原告店鋪中3條眼鏡蛇。

葛青松還向多個部門進行了投訴反饋。2022年4月,上海12345市民服務熱線流轉辦結回復顯示,上海市警局楊浦分局某派出所對葛先生的訴求認真辦理,您的信訪經楊浦分局督察支隊核查,認為葛青松反映的民警跨區域辦案,在辦案中敲詐勒索等問題不屬實。葛青松多次信訪,並未提出新的證據和訴求,故相關訴求不屬實,分局監察室已就具體結論對葛青松進行了告知。

「我期待警方這次能夠好好調查,對涉案民警違法違紀行為嚴肅處理。」時隔五年之後,葛青松感覺迎來曙光。

警方做法是否有理有據?律師稱或涉嫌違法

日前,葛青松討要餐費一事被曝光後,在網上引發圍觀和熱議。民警夏某及其所在單位的辦案動機是否正當?公安機關是否存在「釣魚執法」?民警喝茅台及用餐支出是否超出合理範圍?吃完飯後是否可以不付錢?這些均引發廣泛討論。不少法律人士均認為,民警的做法有諸多不妥之處,或涉嫌違法違紀,法院駁回當事人起訴也不合法。

北京市京鼎律師事務所杜兆勇律師表示,本案爭議焦點在於「偵查陷阱」可不可以使用,以及使用的限度。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不屬於危害國家安全或毒品犯罪等,不屬於需要採取偵查陷阱的方式破獲案件。即使狡辯這是打「擦邊球」,也不能真大吃大喝。真大吃大喝就過度了,當真吃掉了5688元,傷害的是所有14億人的樸素感情。所以,民事法院基本可以確認警察違法,故應支持原告葛青松的訴訟請求。

北京慕公律師事務所主任劉昌松律師則認為,法院裁定駁回起訴的理由似是而非。刑事偵查行為確實不屬於民事訴訟的受理範圍,但民警以個人身份到餐飲店就餐,餐飲店提供了服務是典型的餐飲服務合同之民事行為,是民事訴訟的受案範圍,法院理應依法進行審理和作出判決,駁回起訴理據不足。即使原告確實被以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追究了刑事責任,但橋歸橋路歸路,就餐與偵查之間沒有必然聯繫,即使那天被告警察確實在執行「偵查」任務,也有侵犯執法對象利益之嫌,更不是逃避承擔民事責任的理由。此外,本案被告關聯的那起刑事案件,犯罪地在閔行區,嫌疑人居住地不詳,一般應由閔行區的公安機關管轄,但楊浦區跨區偵查從公開的裁定書中未看到任何依據。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新黃河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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