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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考慮推新法徵收富人稅 涵蓋遷居者

美國加州民主黨人正在推動對該州最富有的居民徵收新稅。包括在他們離開該州,前往佛羅里達州或德克薩斯州等地之後,仍能對他們徵稅;甚至在他們離開美國之後,也仍能對他們徵稅。

圖為加州議會大廈。(Justin Sullivan/Getty Images)

美國加州民主黨人正在推動對該州最富有的居民徵收新稅。包括在他們離開該州,前往佛羅里達州或德克薩斯州等地之後,仍能對他們徵稅;甚至在他們離開美國之後,也仍能對他們徵稅。

上周,加州民主黨眾議員亞歷克斯‧李(Alex Lee)在加州議會提出了《財富稅法案》(Wealth Tax Act),作為《議會法案259》(Assembly Bill259)和《議會憲法修正案3》(Assembly Constitutional Amendment3),並在周一(1月23日)與他的民主黨同事舉行了一次新聞發布會,呼籲對富豪們徵收財富稅,「以實現稅收正義」。

這項擬議中的法律包括了允許加州對移居國外或遷往另一州的前居民的「全球淨資產」徵稅的條款。目前,大批加州居民已經或正在湧向稅收制度往往不那麼繁重的紅色州。

加州是全美企業稅率最高的州之一(8.84%),在稅收基金會(Tax Foundation)的商業稅收環境指數(Business Tax Climate Index)中排名第48位,在個人所得稅排名(Individual Income Tax Rank)中居第49位。

最近的一項研究發現,2022年從加州出發的搬家卡車的數量,連續第三年多於其它州。搬家卡車的最主要目的地是:南卡州、北卡州、佛羅里達州和德克薩斯州。

「全球淨資產稅」

加州提議的財富稅,將對淨資產超過10億美元的富豪徵收1.5%的年度「全球淨資產稅」;對資產超過5000萬美元的富人徵收1%的「全球淨資產稅」。

全球淨資產中不包括納稅人直接持有的房地產,但包括間接地——如通過合夥企業或信託——持有的房地產,或有形個人財產,還包括股票或藝術收藏品等資產。

李在社交媒體上發表文章說,對資產超過5000萬美元的富人徵收1%的稅,每年將產生近220億美元的收入。該數字與加州的預算赤字規模大致相同。

他對美聯社表示,新的財富稅將影響到大約23,000個「超級百萬富翁」和160個「億萬富翁」家庭,也就是加州收入最高的0.1%的家庭。

李在最近的一條推文中寫道:「超級富豪通過資產囤積他們的財富,幾乎沒有支付任何費用。是時候結束這種情況了。」

目前加州對其富裕居民的徵稅已經超過了美國大多數州,收入最高的1%的富豪的納稅,占該州所得稅收入的一半左右。

「錯誤的解決方案」

加州商業圓桌會議(California Business Roundtable)主席羅布‧拉普斯利(Rob Lapsley)發表聲明回應財富稅提案,並稱其為「錯誤的解決方案,無論是現在還是將來」。他還認為,這將鼓勵更多富裕的居民離開加州。

拉普斯利說:「財富稅只會進一步破壞我們預算體系的穩定,它將鼓勵更多的高收入者完全離開本州。在2020年的稅收年度,只有13,360名納稅人,支付了本州徵收的個人所得稅總額的25.8%。」

他還表示:「一些支持者爭辯說,財富稅稅率很低,富人門完全可以負擔得起。但是,由於稅率是針對淨資產的,而不是針對年收入的,所以它們將大大削減投資回報,會對更廣泛的經濟造成損害。」

財富稅所面臨的另一個實際問題是,根據加州的提議,許多將被徵稅的資產都很難被估值,例如商標或商譽等無形資產,以及在少數人持股的公司和合夥企業中的所有權股份。

這樣可能會出現違反邏輯的情況:一些人可能會因為最終沒有實際價值的資產而被徵稅;而另一些人可能會因為實際具有重要價值的資產而避免財富稅。

稅收基金會負責州項目的副總裁兼商業稅收環境指數的首席研究員賈里德‧沃爾扎克(Jared Walczak)寫道:「一個有前途的科技初創公司,可能短暫地被估值為數億美元,但它卻可能沒有實現盈利就倒閉了。而另一家公司可能一直在『雷達掃描線』下飛行,直到某天突然以數十億美元的價格被收購。」

加利福尼亞州這項提案的前景仍然令人質疑,因為類似的立法在過去已經遭遇失敗。但這並沒有阻止加州和其它一些藍州,推動它們所描述的「稅收正義」。

責任編輯: 楚天  來源:英文大紀元記者Tom Ozimek報導/高杉編譯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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