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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社會為什麼對「互毆」反應這麼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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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毆」的認定直接牴觸民意對正當防衛朦朧且急迫的期待,引發爭論是再自然不過的事情。不管是周氏父子打官司提請撤銷區公安的「互毆」認定,還是高鐵掌搧風波中人們對「互毆」的不同意見,都證人際公共交往中分布著對正當防衛之渴望。

高鐵掌摑事件

最近涉及鐵路公安的兩件事情都有廣泛的社會影響,一件是乘客谷鞏5月4日在K453次列車上被刺死,另一件事是5月2日晚間發生於C6276次列車上乘客掌搧事件。重點要說的是後一件事,但這兩件事在人們的談論方式上有潛在的聯繫。‍‍‍‍‍‍‍‍‍‍‍‍‍

城際高鐵上的掌搧事件可分為兩個階段,在鐵路公安出具通告前,它被當作熊孩子家長無理取鬧、欺凌受擾前排乘客的典型。這種事已經是頻繁發生在高鐵、飯店、商場等公共場所的類型糾紛,輿論中的多數意見是幫著受困擾一方責備霸蠻家長。‍

在這種情況下,事件中公開尋求輿論支持的王姑娘得到了大比例讚賞,認為她是代表眾多感同身受、不勝其擾的人發生,而且她表達了絕不和解,哪怕兩敗俱傷也要讓對方留下處罰記錄的立場,爭取到了最多數的支持,贏得了輿論的勝利。‍‍‍‍‍‍‍‍‍‍‍‍‍‍‍‍‍‍‍‍‍‍‍‍‍‍‍‍‍‍‍

隨著鐵路公安發布事件及處罰通告,這件事進入了第二個階段。這個階段被稱為關鍵事實的反轉階段,通告以分秒計算,還原了玩鬧小孩的家長一方與王姑娘之間從口角之爭升級為搧耳光的過程,對王姑娘最不利的事實,是在列車長介入後,她打了小孩母親一巴掌。

正是這一巴掌,讓警方給出了「互毆」的定性。而這個「互毆」的定性則進一步分化了公眾意見,除了有一部分人繼續支持王姑娘,質疑互毆的定性外,原本的支持者中粉轉黑,轉而指責王姑娘「刁蠻」「該打」,認同警方做出的「互毆」認定。‍‍‍‍‍‍‍‍‍‍‍‍‍‍‍‍‍

分化的立場很難協調,朋友圈成為隨之而來的意見分裂帶。這裡,無意選邊站,只想分析一下為什麼社會輿論對掌搧事件的「互毆」定性反應特別強烈?日常警務處置中慣常開出的基於「互毆」的治安處罰,何以在這樣一次小小事件上沒有拿到全票支持?

因為輿情的發酵往往源於多個熱點的連續或合力推動。在高鐵掌搧事件的延續階段,還出現過另一個以「互毆」為主題的事件,亦即四川宜賓翠屏區法院開審周氏父子針對區警局的行政訴訟,要求撤銷因為「互毆」而受到的行政處罰。‍‍‍‍‍‍‍‍‍‍‍‍‍‍‍‍‍‍‍‍‍‍‍‍‍‍‍‍‍‍

這起事件的大概情況是,周氏父子在某水果批發市場與陳某三人發生挪車糾紛,區警局的書面答辯意見確認,1陳某三人先動手,2周氏父子積極還擊,3雙方各有輕微傷,4陳某三人住手後,周氏之子曾要從車上取木棍還擊,被周氏之父勸阻。

同個輿情期間,還有一起未被強烈關注的打人事件,被打者從始至終沒有還手,最終贏得主動,打人者被法辦。換言之,四川列車上的掌搧事件集中因為近期系列私人糾紛「倍受鼓舞」,而它更是直入正當防衛與互毆的邊界爭端上,所以熱度遲遲不下。

對警方來說,在執法實踐中認定「互毆」是很常見的作業種類,即使王姑娘堅持不和解的立場得到官方媒體的理解,但警方堅持「互毆」的定性,可見在認決標准上相當穩定。現在需要理解的是,為什麼社會大眾對「互毆」的定性如此敏感?

從一些長時段、高頻發生的社會新聞及其輿論,可以合理的推測這種社會心態草蛇灰線般的演化過程。2017年於歡刺死辱母者事件,掀起了國內對對喚醒刑法中正當防衛條款的熱烈期待,輿論扭轉了於歡命運,他現已刑滿釋放,但正當防衛的情與法之爭未停歇。

2018年崑山龍哥被反殺事件,當事人於海明被認定為正當防衛,這件事激起了社會大眾對正當防衛權的濃厚興趣。因為龍哥與於海明具有的身份差異,這次正當防衛反殺被理解為無辜弱者對惡霸的成功反擊,官方與民間立場似乎毫無間隙。

2022年6·10唐山打人事件中,多名負有案底的男子因搭訕不成,群毆女子,造成嚴重的犯罪後果。不論案件本身的罪名及量刑處理,若輪它的影響程度可謂國民級別的,太多人將自身代入其中,推演全身而退的可能性,正當防衛的可行性備受熱議。‍‍‍‍‍‍‍‍‍

與這些全國性的、重大典型案例並行的,是不少正當防衛的個案,後者影響力要小一點,但它們聚合了一個共同的驅動力,推動全民思考正當防衛的法律實際與應用可能。不得不說的是,即使到今天,人們對如何使用正當防衛仍然不能確定,心裡難消疑慮。‍‍‍‍‍‍‍‍‍‍‍

這是正當防衛的法理與人情在每一次相關案件、議程、輿情得以不斷「蒸煮」的粗線條及縱向脈絡。要看到的是,與這些大案要案並行的、有爭論的治安事件,越來越「突出」,成匯流為正當防衛之爭脫穎而出的細微動力,並且愈發貼近生活的洪流。‍‍‍‍‍‍‍‍‍‍‍‍‍

這些看似細微的治安案件與私人糾紛,因為高發於公共場合,並且被女性權益、強者欺凌、「熊孩子困擾」、高鐵占座、交通事故等議題固定場景,人們對正當防衛的需求變得細密,並且非常急切地想要得到一個實操指南,好將其編織進個人自保手冊。‍‍‍‍‍‍‍‍‍

在這種社會心態下,「互毆」的認定直接牴觸民意對正當防衛朦朧且急迫的期待,引發爭論是再自然不過的事情。不管是周氏父子打官司提請撤銷區公安的「互毆」認定,還是高鐵掌搧風波中人們對「互毆」的不同意見,都證人際公共交往中分布著對正當防衛之渴望。

從立法、執法的角度,看司法對正當防衛的細緻規定之進程,一直在研究,一直在跟進;再來比較社會輿論中,藉由個案對正當防衛邊界的爭執不下之情勢,其實兩下製造了仍需逼近的問題:在廓清及遵守正當防衛的邊界上,司法者與一般大眾到底有什麼不同?‍‍‍‍‍‍‍‍‍‍‍‍

在這一輪有關正當防衛的實操處置中,宜賓翠屏公安分局的答辯意見提供了「積極還擊」這個詞——它不只是一個專用新詞,其實代表著對一種民用邏輯的否定,亦即將其作為確立「互毆」的邏輯依據。論積極還擊,為經年不散的正當防衛之爭提供了新尺度。

執法實踐必定要錨定可執行的標準,「積極還擊」可以從言行動作、時間過程、情境場面等方面細分,劃定正當防衛與否的邊界。但從高鐵掌搧事件與宜賓那起行政訴訟上,輿論焦點明確,肉眼可見的對「積極還擊」持有商榷意圖,渴望它受到更嚴格的審視。

綜上,正如高鐵掌搧風波這類社會新聞所示,人們越來越無法處理私人間的矛盾糾紛,缺乏對話解決的能力與誠意,大量私人糾紛在訴諸司法介入前,已經發生了低烈度的暴力。如何劃出一塊合理防衛的空間,攻守之下,積極還擊對正當防衛邊界的衝擊及震動若何,激辯仍將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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