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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丹:官媒聚焦廣州撞橋事件 有兩件事避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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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22日凌晨,廣州市南沙區萬頃沙鎮瀝心沙大橋遭貨櫃船撞擊後橋體斷裂,2輛車落水,已致5人死亡。(網絡截圖)

2024新年期間,大陸幾乎遍地是災。當人們發現「每個在貴州高速上開車的人都能看見的綿延不絕的山火,在中國的新聞里是基本不出現的」、「半個貴州省都在燃燒」卻上不了熱搜時,中共一家官媒卻開始高調聚焦發生在廣州的「瀝心沙大橋被撞斷事故」。

官媒突然對公共安全事件進行回應,倒也不奇怪。畢竟此時哀鴻遍野、民怨沖天,中共當局不能一直當鴕鳥。對於搶占話語權、轉移民眾視線這種變被動為主動的手法,政府及其麾下官媒也早已爛熟於心。

剛建了32年,中間還加固過一次的跨河大橋,卻經不起一艘空載船的撞擊,這顯然與橋樑質量有著最明顯的關聯。大陸已有網民指出,「任何橋設計之初就會考慮防撞的問題,現在這個橋,撞一下就坍塌了,橋樑責任方一個都跑不了」。另有專業人士也認為,「一半以上的責任」在橋樑設計單位,同樣難辭其咎的還有建設業主和行政審批單位,而船主應負的責任反倒是次要的。

儘管事故的關鍵已指向瀝心沙大橋的「豆腐渣」屬性,但上述官媒卻偏要讓人們去關注另外「四大焦點」。對於「船隻為什麼會撞上橋墩」以及「肇事人員將承擔哪些法律責任」,官媒解析的目的只在於,要把責任都推給「肇事船責任人」。對於「橋面為何如此斷裂」,官媒則認為,是因為肇事船「『順橋向』(即與車流方向一致)與邊墩發生二次撞擊」所致。意即,不是橋樑質量不行,而是撞擊的方向與次數問題。

此外,官媒還說,橋樑存在「隱患」,只是「舊橋」的事。作為P民,「需要思考的」並不是當初承諾是「百年工程」的橋樑為何如今會出現「使用年限沒有到位」這種直指工程質量的問題,而是要積極樂觀地想著下一步「如何修復」、「如何維護」。儘管此次被撞斷,也是在加固之後,但對於再次修復、維護後,橋樑是否還會斷,官媒卻再無下文。

反正「洗地」的任務已完成,多說也無益了。然而,是凡謊言都會有破綻。官媒請來的專家「高級紅低級黑」地表示,瀝心沙大橋「受限於技術、材料、資金等原因」,本來就是「被淘汰」的類型。這與良心專家在海外披露的「該橋55+85+55m的通航孔跨徑根本不符合航道要求」的說法倒是形成了呼應。此外,對於這座已有極大「隱患」、本該被拆除的「舊橋」,政府不但「在加裝防撞擊裝置時」,故意忽略行船會發生「順橋向與邊橋墩發生碰撞的情況」,還將航道等級從最早的三級提升到一級。對此,官媒也毫不避諱地指出,「這意味著橋樑下將允許更大噸位的船舶通行,也意味著船舶撞擊的風險變大」。

其實,官媒直言只為表明,政府不該太自信。因為官老爺們始終認為該橋不是「豆腐渣」,在加固後更不可能如此不堪一擊,於是才放心大膽地讓船隻通行。

若只出現一個「豆腐渣」,或許還可以被認為是偶然。但大陸的「豆腐渣」工程已遍地開花,政府和主管官員不知情,顯然是說不過去的。在大興土木這件事上,各地政府、央企、國企很多時候所扮演的就是甲方,工程質量如何,難道他們自己不審核嗎?

2011年,中共黨媒《人民日報》曾講過一個有關工程「轉包」的段子。說天堂門壞了,上帝要招標修門。印度人說3000元能修好,材料費1000,人工費1000,自己賺1000;德國人說6000元能修好,材料費2000,人工費2000,自己賺2000。可到了中國人這裡,卻成了要價9000元,「3000給你,3000我的,剩下3000雇那個印度人干」。

黨媒講這個段子,本意是為了批判不該「雇那個印度人干」,即「轉包」,但這裡真正的關鍵卻在於「3000給你」以及那9000也不是自家的,而來自公款、是納稅人的錢。

十幾年前就有這樣的段子,說明大陸的建築行業、尤其涉及到鐵、公、基的政治工程早已成貪腐重災區了。奸商的偷工減料很明顯與他們對官老爺的賄賂互為因果。

在中共治下,被建成「豆腐渣」的又何止是橋樑?廠房、醫院、學校、包括老百姓的住宅樓、震區的房屋,都是說歪就歪、說倒就倒,動輒就鬧出人命、導致死傷無數。若非官員貪髒、權力包庇,大陸的「豆腐渣」不至於多到這種程度。老百姓看在眼裡,如今官媒避談也沒用。

除了「豆腐渣」,此次官媒及其主子想要繞開的,或許還有其它。比如,在長篇累牘的報導中,竟看不到「肇事船責任人」的任何訊息。官媒只說,「海事部門……已會同公安部門對肇事船責任人進行控制」。既然被「控制」了,就等著官方的「警情通報」好了。但官媒卻偏要去援引另一個當時既不在船上,也不是目擊者,甚至都不認識「肇事船責任人」的船員說法,想證明肇事者撞船隻是無心之失。

上述船員說,「肇事船隻……沒有超速」,但他不在船上,又是如何得知的呢?官媒說,船隻當時有定位。那麼,又為何要讓一位根本不在船上的人來證實?至於「凌晨5點多的水道最容易起霧」、「5點多是人最困的時候」,也只是那人自己的揣測。再加上,「通過狹窄水道、橋樑、不良視線水域等時,船長必須到位」的說法以及「強調行使時要注意瞭望,不能疲勞駕駛,遇到視線不好的水域,一定要注意」的事後教育被曝光,也好像是官媒想讓人自己去腦補,肇事者並非故意為之。

既然撞橋不是故意的、是純屬意外,那麼官方、警方為何不第一時間發出明確的警情通報,而只神秘兮兮地把肇事者「控制」起來?此外,援引廣州海事局某局長的說法,稱事故是「因船員操作失當」所致,也顯得很牽強。船員乾的不過是本職工作,此次開船為何會突然出現「操作失當」,不更得說清楚嗎?僅從這一點官方都不予公開的表現來看,船員的「無心」以及事故純屬意外的說法就很值得推敲了。

按上面的船員所說,如果當天真的「起霧」了,能見度很差,而那條船卻執意要開,不是很奇怪嗎?難道船員不怕出事?又或者故意想出事?如果不想出事,在「起霧」的情況下,不更得打起十二分精神,又怎會大意、犯困呢?

相反,如果船員不是處在「最困的時候」,那麼另一家官媒所說的「涉事船隻」早在航行中就已「偏離航向」,因「駛近瀝心沙大橋附近時來不及調整航向」,才會「撞向橋墩」的離奇狀況,也就更無法解釋肇事者的無心之失了。

對於這些明顯的異常,聚焦此事的官媒不但不懷疑,在沒有充分證據的情況下,還偏要說,肇事者並非故意;這實在是難以服眾。

況且,此次肇事的船隻在今年1月,就曾因「未加強瞭望,被深圳大鏟海事局罰款3萬元」。既然有前車之鑑,肇事者在短期內就更應該小心謹慎、竭力避免再次犯錯才對,怎會那麼快又疏忽大意了呢?實際上,「未加強瞭望」這個罪名本身就口說無憑。一旦被質疑亂開罰單,海事局就不怕引起民憤嗎?

畢竟,在中國大陸,政府、司法等部門的處事不公,已讓整個社會都充滿了戾氣。尤其是,在過去一年中,人們對疫情後經濟恢復的期待逐漸落空、甚至陷入絕望,情緒已處在最低谷乃至崩潰邊緣。如今各領域蕭條、經濟不振,打工人對工作、收入上的處罰只會更加敏感。人們發現,僅在過年這段時間,殺人滅門、伺機尋仇、報復社會的慘案就已經讓人目不暇接了。

「時代的一粒灰,落在個人頭上,就是一座山」,落在身上的重壓到底是誰造成的,中國人也越來越有數了。誰讓我坐冤獄,我就去了結誰乃至其全家;誰把我罰的沒飯吃,我就不讓他好過。水能載舟、亦能覆舟,老百姓心裡的那個「真正的敵人」又怎能不怕?積重難返的問題不會因為政府的隱瞞、官媒的拐帶而得到解決,中國人遭受的不公以及由此引發的強烈不滿也不會因為中共的自編自導自演而煙消雲散。中共自欺欺人,只能讓它自己無路可走。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中文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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