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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棉被強壓女嬰17分鐘逼午睡 結果她死了

台灣新北一家托嬰中心發生女嬰死亡憾事!2022年4月12日,A保姆為了讓感冒的女嬰午睡,竟以棉被蓋頭讓她趴睡,還為了避免躁動,她側躺後將女嬰頭抱懷裡控制,並用腳橫跨女嬰腿部,17分鐘後才鬆開,同教室的B保姆、C保姆也都未關心,直到2個小時後,才被發現失去呼吸心跳,緊急送醫搶救仍不治。

法院審理,托嬰中心林姓負責人曾在案發前的會議,要求受僱的托育人員在午睡時,特別注意孩童情緒,以安撫慢慢入睡為主,若有不睡的孩童,就不勉強入睡,並注意安全,留意睡眠情形,6個月以下不趴睡,其餘睡覺時不以棉被蓋頭,並隨時注意體溫。

法官勘驗,托嬰中心教室里的監視器,畫面顯示,A保姆用強制的方式哄睡女嬰,在17分鐘後才鬆開,隨即起身照顧另名嬰幼兒,之後就未再關注查看女嬰情況,B保姆有直擊A保姆的危險舉動,但並未予以制止,也未再查看女嬰情況。

A保姆下午4時20分返回教室,坐在女嬰的位置附近,依照她當時的視線,應可見女嬰趴躺且靜止不動,卻也未上前查看情況,直到下午4時52分,C保姆發現女嬰有異樣,但此時早已失去生命氣息。

法官審酌,女嬰在案發時才9個月大,保姆僅圖照料上的方便,以不當之方式,安撫女嬰入睡,未注意於合理時間內,要不定時查看睡眠狀態,導致女嬰被棉被覆蓋加上通氣不良,因而身處二氧化碳堆積高濃度的環境裡,最後造成「呼吸性酸中毒」死亡,保姆的疏失情節嚴重。

林姓負責人身為托嬰中心主任,負有監督、管理保姆與處理行政事務等業務之責,雖於案發當日未在場,也曾要求托育人員不得以棉被覆蓋嬰幼兒頭部,或讓嬰幼兒趴睡,但未能貫徹執行該等要求,未善盡監督管理之責,最終招致女嬰死亡之不幸結果。

法官考量,4人犯後均坦承犯行,深感悔悟,雖無法就和解事宜與女嬰之父達成共識,但4人仍願意設法籌錢彌補或賠償,態度尚非惡劣。

日前依法宣判,負責人依犯過失致人於死罪,處刑5月,可易科罰金。A保姆犯過失致人於死罪,處刑3年。B保姆犯過失致人於死罪,處刑8月。C保姆犯過失致人於死罪,處刑6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責任編輯: 李冬琪  來源:中時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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