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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飛雄見律師 請家人就被電生殖器偽證致信胡溫

8月7日下午,北京的莫少平和胡嘯二位律師,在廣州市第三看守所會見被羈押的郭飛雄先生。維權人士郭飛雄「涉嫌非法經營罪」一案,7月9日開庭後延期補充證據。郭飛雄請家人寫信給中國最高領導人,反映他遭受酷刑逼供和檢方提出偽證等問題。 以下是自由亞洲電台記者張敏的採訪報導。

 高智晟郭飛雄

8月7日下午大約三點半到五點左右,莫少平、胡嘯律師在廣州市第三看守所會見了被羈押的郭飛雄先生。維權人士郭飛雄「涉嫌非法經營罪」一案,7月9日開庭後,延期補充證據。7月10日,郭飛雄在看守所寫信給太太張青,請求律師會見。

會見當天晚上,莫少平律師在廣東接受我的採訪,談會見情況。 莫少平律師說:「我們見他,覺得他精神狀況還是比較好。談話主要涉及三方面—

第一,他希望親屬張青寫信反映他受刑訊逼供,特別是在法庭上檢察機關說『我們沒有刑訊逼供』,舉了很多『證』,他認為實際上是『偽證』。他(郭飛雄)有些措辭比較激烈,說『原來他們表示比較中立,現在等於是加入製造假證,實際上是一種犯罪行為』,希望張青向中國有關領導人直接寫信反映這個情況。 第二,他表示不上訴,也徵求我的意見,我表示反對,說『建議你上訴』,他也表示要考慮。

第三,說如果一旦判他有罪,準備坐二、三十年牢,希望他太太把孩子照顧好,兩、三個月看他一次就可以。同時希望給他送一些書,如果送不到的話,他準備絕食。表明了這麼一種態度。 他一再強調,他在裡邊所有的供述,沒有對任何朋友有對不起的地方。」

問:「郭飛雄自述受到包括電警棍電擊男性生殖器的刑訊逼供,有沒有什麼後果?原來的身體傷害您有沒有很具體的問?」

答:「對。他自己說了一下,說有些留了一些後遺症。主要說受到這種刑訊逼供,這個事實是存在的,他是非常憤慨的。(被電警棍電擊男性生殖器)那次以後,他就有自殺的打算,所有受到這種刑的人,都有這種自殺的衝動。

他出來,人家跟著他非常緊,貼身跟著。第二天他就去撞玻璃。他以為這玻璃應該是非常容易碎的,因為他說,以前曾經有一個所謂『死刑犯』,想挖他的眼睛,警察衝進去制止,那時候他拿書,把一塊玻璃給砸碎了。後來沒想到他被刑訊逼供以後,想自殺,他一撞,玻璃是防彈玻璃還是什麼玻璃,根本就撞不碎。

他強調被刑訊逼供,這是他一個很中心的話題,老談這個事情。」

問:「他還談了什麼其它的?」 答:「其它就是說他用錢特別節儉。因為看守所有些『小灶』,你得花錢來買另外好一點的菜,我倒建議他,說家裡人,或是你的朋友會全力以赴支持你,身體是本錢,你還得吃好一點。 同時,他對一些朋友在這個過程中對他的幫助表示感謝。」

郭飛雄的太太張青因為母親病重,回家看望。律師與郭飛雄的會見開始以後,張青才從外地匆匆趕到看守所門前。

她說:「會見完以後,接近五點鐘時,見到律師他們了。」 張青表示要馬上著手給中國最高領導人寫信:「像他(郭飛雄)現在這種情況下,自己寫申訴控告,是不會讓他發出來的,所以只有家人來幫他寫。」

問:「需要多長時間?」 答:「幾天時間吧。這次我將會用公開信和郵寄一起發。」

張青還說,郭飛雄用錢特別節省,又說『不上訴』,可能因為他知道家庭的經濟狀況。她說:「因為小孩上學就是一個大問題,要交很多什麼『贊助費』,他之所以說花錢很節省,可能也是從這方面講,並且他還說不上訴。上訴的話,花錢嘛,也許他是這樣想的,但究竟是不是,我不知道,我會寫信給他。

我跟律師說了,我的意思是要求他上訴。這種事情,即便是判『緩刑』也肯定要上訴,因為無罪的事情,變成有罪的話,不能服這口氣。 他姐姐也是這意思,說上訴是肯定需要的。我寫信也會跟他講一講。 生活上嘛,是『一天的難處一天當』,一年的難處一年當。起碼上訴是擺在眼前該做的事情」。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RFA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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