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事:被害女孩已經火化
25日12時20分許,長嶺縣北姜家小學女生楠亞在學校廁所遇害,事發後,楠亞的父親錢先生趕到事發現場並對校內廁所提出質疑:「廁所兩邊都種著玉米,如果沒有這些玉米地擋著,這件事可能不會如此嚴重。」為此,錢先生與校方爭執不下,並不同意將女兒的屍體抬走。
27日11時,錢先生與校方經協商將女兒屍體火化,相關費用全部由校方承擔。
殺人兇手
死者家屬
嫌犯:聽女廁有動靜起歹意
案發後,長嶺縣警局成立專案組。「通過了解學生遇害經過,以及對現場做進一步勘察取證,我們懷疑嫌犯系本地人,屬小範圍流竄作案。」辦案民警介紹,刑警大隊及轄區派出所30餘民警於案發後連夜對附近五個村屯進行地毯式摸排,經綜合分析確定北姜家村村民李某有重大作案嫌疑,26日15時許,民警在李某家中將其抓獲。
李某交代,事發當日他去北姜家村小學從圍牆跳入校內想看看剛上二年級的8歲女兒中午是否吃飯,當他來到學校內的廁所解手時,聽到女廁所那邊有動靜遂產生歹意。李某隨即進入女廁見到楠亞行不軌遇反抗,將其掐脖致死。
記者在學校看到,學校周圍百餘米都是玉米地,李某自稱跳牆進入學校很勉強,對於李某的多種供述,目前警方仍在進一步核實。
家長:打官司解決賠償問題
27日中午,記者再次與楠亞的父親錢先生取得聯繫。「27日凌晨,是警局通知村委會文書,我才得知破案消息的。」據錢先生講,對於女兒接下來的死亡賠償等問題,他決定與學校及教育局通過法院解決此事。
律師:學校應承擔有關責任
此事發生後,記者向吉林某律師事務所趙律師進行了諮詢。「這件事屬刑事犯罪,學校在門衛管理上存在一定漏洞,如果遇陌生人來辦事,校方應該詢問找誰,並聯繫校方人員之後再作進一步接待。」趙律師講,學校在此類管理上與嫌犯作案並沒有必然聯繫,但學校應該承擔有關補償責任,孩子死亡以及相關賠償應該由嫌犯承擔。
村民:嫌犯兩年前搬於此
「這事太惡劣了,幸好警方及時破案,村民們的心才算落了地。」村民們講,嫌犯李某是兩年前搬到姜家村的,此人平時並沒有給村民留下太深印象。
27日下午,記者看到一段警方訊問李某的視頻資料,李某對自己殺害楠亞的行為深感後悔:「對不起,我對不起家人和孩子,還有死者家屬。」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調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