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官場 > 正文

河南一區委書記發簡訊謾罵市委書記牽出腐敗案

開封市檢察院副檢察長張興盛(後左)訊問杜欣。

杜欣在法庭上受審。

杜欣,河南省平頂山市新華區委原書記(副廳級),涉及149人行賄、涉案金額近千萬元的腐敗案主角。2007年底,河南省開封市中級法院以受賄罪、貪污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一審判處杜欣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法院審理查明,杜欣利用職務便利,在職務晉升、工作調整、安排就業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217次收受、索取他人賄賂共計人民幣550餘萬元、美金2.5萬元及價值3700元的電腦1台;利用管理新華區人事、財務等全面工作的職務便利,貪污公款兩筆共計35萬元;身為國家工作人員,杜欣有現金、存款、房產、股票、債券等財產共計1360餘萬元、美金4.14餘萬元,對其中人民幣374萬元、美金1.6萬餘元的財產不能說明合法來源。

案發———「簡訊事件」牽出特大腐敗案

平頂山市,商周時代應國所在地,又稱「鷹城」。位於河南省中南部,中國煤炭工業城市。全市轄六縣(市)、四區,新華區是其中之一。新華區面積157平方公里,總人口36萬餘人,財政收入、固定資產投資位居河南省城區十強。杜欣在這裡當政8年,步入人生頂峰並跌入犯罪深淵。

2006年10月,平頂山市的領導幹部和黨代表都收到了一條簡訊,這個來自陌生號碼的信息是辱罵時任平頂山市委書記鄧永儉的。「簡訊是一首順口溜,對市委書記本人進行謾罵,對他的政績進行攻擊,煽動黨代表們不要再選舉鄧永儉任市委書記。」一位看過這條簡訊的幹部說。這條簡訊發布時,距離平頂山市第七屆黨代會召開還有一個多月,而且這次會議是換屆會,所以平頂山市上上下下都十分敏感。「簡訊事件」被迅速上報到公安部。簡訊發布者很快被鎖定:時任平頂山市新華區委書記的杜欣。

很快,杜欣被查處。他不僅交代了「簡訊事件」,還交代了貪污、受賄等犯罪事實。在擔任新華區委書記的8年間,杜欣共收受149人的賄賂。「簡訊事件」出人意料地牽出了一個涉案金額巨大、牽涉官員眾多的腐敗案。「新華區的官場似乎發生了一場地震。」一位當地官員如是說。

賣官———把權力換成金錢

杜欣的受賄記錄從擔任新華區委書記的第二年開始。從平頂山市委副秘書長到新華區委書記,這一職場角色的轉換,讓杜欣對自己的仕途充滿信心。上任一年間,他對新華區全面建設前景設計出了充滿希望的藍圖。然而,伴隨著權力增加,他便開始利用職權為自己謀私利。

一天,一位不速之客敲開了杜欣辦公室的門,她叫李萍(已被判刑),是新華區曙光街道辦事處一名普通幹部,她向杜欣表明希望能被提拔為副科級幹部的願望後,留下了1萬元人民幣和價值6000元的公事包及8000元購物卡。2000年9月,經杜欣同意,李萍如願以償地當上了曙光街道辦事處副主任。嘗到甜頭的李萍從此變本加厲地投杜欣所好,不但自己向杜欣行賄,還介紹他人向杜欣行賄。2003年春天,杜欣因病住院,此時已升至曙光街道辦事處主任的李萍利用這個機會,帶著辛某、孫某到醫院看望。辛某對杜欣說:「杜書記,我們辦事處書記的位子空著呢,能不能讓李萍接任?」杜欣想了想說:「她當主任才不久,先幹著吧。」見杜欣沒有直接表態,李萍等三人主動說了「李萍升任辦事處書記、辛某升任辦事處主任、孫某當某村支部書記」的願望後,辛某將早已準備好的2萬元人民幣塞進杜欣的枕頭下。

「一發而不可收」是杜欣擔任新華區委書記後7年中收受賄賂的真實寫照。翻開卷宗,行賄人員149人217筆記錄中,有關職務晉升的有102筆、工作調整的有44筆、安排就業的有20筆,另有項目審批8筆、其他43筆。杜欣收受賄賂的高峰期大多在逢年過節、幹部調整、在外學習考察、自己或家屬生病住院期間。可以說,擔任重要領導崗位的輝煌歷史,也是杜欣的貪污賄賂史。

賣權———區委書記成了「保護傘」

杜欣似乎是個「有求必應」的領導,無論幾千元還是幾十萬元,只要給他送錢,求他辦事的人就會有一個滿意的結果,甚至有些幹部犯了錯誤,只要送了錢,杜欣就成了他們的「保護傘」。

新華區某委原主任郭某因工作失誤於2002年下半年被免職。2003年1月,郭某找到杜欣,讓他幫忙調整工作,並送給杜欣2萬元錢。2003年3月,經杜欣同意,郭某被任命為新華區某局局長。擔任局長後,郭某自覺有杜欣庇護,更加肆無忌憚。2006年8月,因違反勞動紀律給自己正在上學的子女安排工作,郭某受到新華區紀委查處。為減輕處分,郭某再次向杜欣求救,杜欣安慰他說:「別著急,這事要冷靜。我最近要去廈門參加招商會,你給我準備點錢吧。」兩天後,郭某送給杜欣5萬元。後經杜欣向區委組織部提議,郭某的局長職務得以保留。但好景不長,因上級部門不同意新華區的處理意見,郭某最終還是被免職。

平頂山汝州市某煤礦是私人無證開採的違規煤礦,被平頂山市煤炭、安監等職能部門查處過多次。為了尋到靠山,該礦礦長連某費盡心機結識了杜欣,並先後兩次向杜欣行賄7萬元人民幣,以金錢為媒,與杜欣建立了「深厚的友誼」。2005年11月,新華區煤炭局稽查隊又到該礦檢查工作,對該礦作出了處以50萬元罰款,勒令停產停業,並對連某本人處以3萬元罰款。當時杜欣正在河南省委黨校學習,連某連夜找到杜欣,並將30萬元人民幣裝進一水果箱送到杜欣宿舍。第二天,有了底氣的連某帶人私自把已被查封的礦門砸開,繼續開工,之後又帶著礦工對前來執法的稽查人員進行圍攻。這一事件立即引起上級部門關注,新華區煤炭工業局立即決定將此事向上級主管單位報告,請求嚴肅處理,並將這一決定向杜欣作了匯報。這樣的解決方法當然是杜欣不想看到的。杜欣把連某找來痛斥一頓,同時打電話給新華區煤炭工業局局長,批評說:「辦事太魯莽,不成熟,不要把事鬧大。弄到上面,區里也不好看。讓他『出點血』,把事處理就算了。」經過杜欣的干預,連某交了十幾萬元罰款,在全區礦長會議上作了書面檢查,事情就此結束。有了杜欣的保護,連某違規開礦行為更加肆無忌憚,杜欣因此也有了更暢通的財路。2006年上半年,為了感謝杜欣,連某再次送上了10萬元「辛苦費」。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張衛東檢察日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tw.aboluowang.com/2008/0227/764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