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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女子錘殺外遇老公 用菜刀割斷其「命根」

  湖北女子王某玉,在今年大年初四凌晨,趁丈夫熟睡之際,用錘子將他砸死。如此還不能泄恨,她又找來菜刀,將丈夫的命根子齊根割斷。是什麼事情,讓兇手對丈夫如此怨恨?

  令人意外的是,死者的兩個哥哥聞訊趕到漳州後,卻留下親筆信給司法機關,請求對弟妹王某玉從輕發落。3月5日,王某玉被檢察院批准逮捕。

凌晨時分錘殺老公

  根據王某玉的供述:今年2月9日下午,在得知丈夫李某國仍然和那個江西女子來往,一氣之下,她帶著兒子到超市買了一把錘子,回到出租房,她把錘子藏到床底下。

  當晚10點左右她和孩子一起睡覺,兩點多時,丈夫回來,夫妻倆因江西女子的事情吵了起來。

  吵後兩人分頭睡覺,但王某玉睡不著,想著這麼長時間以來,丈夫對她的凌辱,越想越氣。凌晨5點多,看到丈夫睡熟,她拿出錘子朝丈夫頭部砸去,邊錘邊叫道:「你為什麼要這樣對我,你為什麼要這樣對我……」將其錘死後,她還把李某國的生殖器割了下來,丟在地板上。

  因為小孩和他們同床,當時也被吵醒,問說爸爸怎麼會流那麼多血。王某玉說情婦會來救他,隨後將兒子抱回宿舍。換下血衣後,王某玉投案自首。

緣於丈夫與情人姘居

  王某玉投案後,龍文公安分局局長吳維加立即帶領民警,趕到龍文區藍田鎮西坑村的出租房。當時,李某國因頭部受鈍器打擊,已經死亡。

  王某玉說,兩人分別為湖北棗陽和襄陽人,已經結婚7年,生有一個6歲的兒子。兩人關係一直不是很好。2006年末,李某國和其他女人好上,態度更加惡劣,動不動就對她拳打腳踢,還將她趕出來,去住工廠的集體女工宿舍,而第三者卻公然住了進去,小孩也由李某國和情人來帶。王某玉說,丈夫要她賺錢,又逼著交錢出來,還揚言若離婚就要對她和她的家人不利。當時,她覺得丈夫根本沒有把自己當人看。

死者哥哥替兇手求情

  得知事件發生後,死者的兩個哥哥從襄陽老家趕了過來。但是,看過屍體後,他們卻主動寫了一封請求信,懇請司法機關對兇手從輕發落。

  昨天,記者電話聯繫了死者的大哥李某軍,他已經帶著侄子李某龍回到了襄陽讀學前班。他說,王某玉和丈夫、婆婆關係都不是很好,親人被殺,心情肯定非常難受,對王某玉完全原諒,那是不可能的。「之所以寫請求信,完全是為孩子考慮。王某玉出來後,願不願意要這個孩子、孩子要不要認她,這是以後的事。現在,我會把他當親生兒子來養,這樣做,對王某玉,我們已經仁至義盡了。」

  同樣作為當事人的家屬,王某玉的弟弟王某千說,對家庭的遭遇,姐姐一直沒有跟他說,怕他擔心。但是,一些老鄉經常跟他說,姐姐被姐夫打罵。他說,王某玉是個賢惠的人。

  而對於姐夫,他說:「他以前開過計程車,認識了一些不良分子後,就經常賭博,輸了就向我姐要錢,還養情婦,總幹些歪門邪道的事情。」

  附死者哥哥的懇請書:

  尊敬的公安檢察院法院幹部:

  我們 (是)2008年2月10日(正月初四)凌晨在漳州藍田開發區發生命案的死者李×國的親屬,而殺他的是我們的弟妹,我們作為死者的親屬,對親人的死,十分悲痛,但體諒到死者方在現實中未盡完的責任,有愧對王×玉的地方,才導致今日的結果,罪應在死者身上。體量 (諒)死者有個未成年的幼兒(6歲),擔(心)讓孩子成為孤兒,為此懇請政法幹部能對王×玉從寬處理,不去追究法律責任,能從寬判處王×玉,以保王×玉一條生命,讓孩子有個母親,不成為孤兒,(不)增加社會負擔,望你們從輕量刑。

  萬分感謝死者

  大哥:李某軍

  二哥:李某星

  律師說法 這個懇請書會影響法官酌定量刑

  福建衡評律師事務所曾曉明律師說,根據目前掌握的情況,這個案件本身比較惡劣,但由於被害人家屬提出從輕處罰,達成諒解,法官會考慮這個酌定量刑情節的存在。另外,由於被害人生前也有過錯,對案件本身有影響,是事件的起因。

  而且,兩人的孩子年齡很小,法官還可能考慮到撫養的問題。因此,這些對王某玉來講都是有利的,會影響法官最後量刑的決定。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海峽導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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