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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咸平妻開公司:沒完成任務員工做100個伏地挺身

來源:天府早報
     著名經濟學家郎咸平的妻子張瑋在成都開了家小店。新店開張不到3個月,4月8日,3名在店內打工的外地女子繼7日後,再次來店中討要工資。她們還稱,如果沒完成工作目標,公司就體罰員工做100個伏地挺身。

天府早報報導,著名經濟學家郎咸平的妻子張瑋在成都與人合作,開了家賣淨水設備的店,想以此為契機做慈善。新店開張不到3個月,風雲突起。昨(8)日,3名在店內打工的外地女子繼7日後,再次來店中討要工資:「當初來這裡上班,就是衝著郎咸平來的,沒想到最後出這樣的事情。」
    
    遠在香港的張瑋則表示,店是她所開,與郎咸平全無關係。張瑋作為法人的這家小店,與3位打工妹之間,究竟出了什麼事?21歲的劉光華是資陽人,她說自己當初應聘,就是衝著郎咸平而來:「我想郎咸平這麼出名的人,他老婆開的公司一定很正規,沒想到出這些問題。」
    
    她說,2月22日到公司後,先參加了培訓,3月初還被派往深圳總公司培訓了3天。3月24日,公司負責人周美灼召集員工開會。周對員工業績不滿意,要求大家再訂目標。周美灼建議,如果沒完成目標,就要罰做100個伏地挺身,並花200元請大家吃飯,問員工們是否同意。
    
    現場有一部分員工舉手,但劉光華、陳佳、劉歡等3名牽涉此次事件的打工妹都說自己沒舉手:「我們都是剛工作,哪有錢請同事吃飯?」劉光華用了「恐懼」二字來形容聽到做100個伏地挺身的處罰:「任何一家公司都不會提這種要求。」
    
    劉光華說,周美灼提出處罰建議時,張瑋也在場,3個打工妹想了一夜,於3月25日向公司辭職,並與另一負責人周冰談好一切事宜,公司答應讓她們於4月7日去領取工資。
    
    4月7日,她們到公司領取工資時,周美灼說公司花了錢培訓她們,而她們一聲不響就跑掉,公司不會付工資。如果給,條件是算清培訓費。當時,劉光華她們去了金牛區西安路街道辦事處勞動保障所投訴。昨日該所一名代姓工作人員證實,7日確實有位周姓工作人員處理此事。
    
    昨日記者與劉光華等人前往公司時,途中碰到仍在店裡工作的員工,這位女員工說,雖然有人未完成工作目標,但並沒有做伏地挺身或者請大家吃飯。下午在電話中,另一位男員工也認為此說法極為荒唐可笑:「有沒有常識?怎麼可能發生這樣的事?」
    
    昨日下午5時許,記者電話聯繫到張瑋。她說自己和郎咸平都是才知道此事,認為「非常無聊」,她同時表示,事件並不會對郎咸平和自己的名譽造成損害。張瑋說,自己只是公司的法人,公司的具體管理是周美灼負責,此外還有一名姓周的業務經理。
    
    張瑋說,劉光華等3人均是臨時招聘,在公司培訓後送往深圳培訓,從深圳回來後沒幾天,既沒告訴經理也沒告訴周美灼,就再也沒來上班:「具體什麼原因我也不知道,她們說是怕做伏地挺身。」關於做伏地挺身為處罰之類的說法,張瑋表示都是員工們自己開玩笑所說:「這么小兒科的東西,根本是玩笑,不是公司管理制度,當時還有人說完不成任務就不吃飯。小孩子之間這樣講,我不會太在意,怎麼會拿到會上講?」
    
    劉光華說張瑋3月24日在會議現場,張瑋也否認:「他們開會我一般都不會參加。」雖然各執一詞,但事情已經發生,郎咸平與張瑋準備如何處理?張瑋說,暫時還沒有想到更好的辦法。
    
    3位打工妹,該不該領工資?四川嘉世律師事務所常務副主任、合伙人鮮江凌表示,工資是勞動報酬,如果勞動了,用工單位不能以任何理由不給工資。就此事件而言,其實是用人單位本身應該吸取的教訓,在勞動合同中明確雙方責任義務,不只是對打工者的保護,也是對用人單位的一種保護。此外,員工在未知會單位的情況下自動離職,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但應得工資應照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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