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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貼:地震局為什麼不預報?因為地震台被拆?

地震局為什麼不預報! 因為地震台被拆了

  從2003年開始,太平莊村陸續被拆遷---

  ■2004年4月,太平莊村大部分村民都已搬遷,開發商的施工隊進駐工地,施工車輛剮斷了地震台的通信線。

  ■2004年5月27日夜間,太平莊地震台防盜門以及兩個房間門被拆毀扔到了院外;6月2日地震台把觀測井房門用磚牆封堵;6月5日,磚牆被推倒。

  ■2004年7月,施工隊在地震台附近搭建平房,地震台被磚垛和土堆包圍,同時地震台的供水系統、供電系統和電話線等全部遭到破壞,地震台無法正常工作,台站看護人員無法居住。

  ■2004年8月1日上午,台站看護員到地震台查看時,發現前日還存在的太平莊地震台建築物被全部推倒,看護員隨即向地研所報告。地研所領導立即趕到現場查看,發現太平莊地震台已經不復存在,倒塌的建築磚瓦被雜土掩蓋,有大型施工機械刮、抓、推和寬大車輪壓過的痕跡。地震觀測井孔、集氣裝置、採樣器等設備和儀器被埋。地研所立即上報主管部門,太平莊地震台被迫中斷工作。

  地震局告開發商強拆地震台被駁

  原告決定就此案進行申訴或者申請檢察院抗訴

  李罡

  2007年12月07日07:28 來源:北京青年報

  備受社會關注的地震台遭強拆,中國地震局地研所起訴天通苑開發商---北京順天通房地產開發集團有限公司要求賠償重建地震台案,已由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了地研所的賠償要求。昨天,地研所的代理律師蘇衍慶向記者透露,地研所方面已經決定就此案進行申訴或者申請檢察院抗訴。

  在此案審理中,被告順天通房地產公司堅稱其沒有實施對太平莊地震台的破壞行為,並稱地研所起訴的觀測井並非地研所所有,地研所無權提出任何賠償主張。地研所方面在上訴狀中提出,地震台被強拆前後出現的事實,已經形成了完整的證據鏈:地震台被強拆前,順天通房地產公司在2000年已對太平莊地震台進行了拆遷測量評估。拆遷期間,由於地震台的所有人中國地震局地研所不同意開發商提出的補償數額,雙方多次協商未果。在開發商取得的《拆遷許可證》已超過許可的拆遷期限後,2004年7月31日夜間,太平莊地震台被大型施工機械推倒。

  而市一中院的終審判決認為,本案爭議的焦點是順天通公司是否強拆了地震台。對此,地研所方面應承擔舉證責任。鑑於地研所未能提供充分有效的證據證實是順天通公司強拆的地震台,應承擔舉證不能的後果。

  案情回放

  據中國地震局地研所稱,太平莊地震台1992年設立以來,曾對1996年包頭西6.|||||4級地震發布了中期預測,並在1998年張北6.2級地震前成功發布了相當準確的臨震預報。

  地研所相關人士稱,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開發商若需要拆遷占用地震台,必須事先徵得中國地震局或者北京市地震局的同意,但在實際拆遷工作中,被告開發商從未向中國地震局或者北京市地震局徵求拆除太平莊地震台的意見。

  太平莊地震台被強拆後,順天通房地產公司在地震台原址上修建了道路,至今太平莊地震台被迫停止地震觀測近三年,仍未恢復地震監測工作。強拆行為造成了太平莊地震台監測數據的中斷,至今未能恢復。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天涯雜談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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