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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萬富豪與妻子吵架 強送精神病院30天

廣州一名千萬富翁何先在與妻子吵架後,被妻子強行送入精神病院收治30天。何先回憶被強行送院時稱,他被醫院的看護一拳擊中鼻樑,然後遭到反綁,拉上了醫院的車。何先生出院後,以醫院侵犯其名譽權為由索賠100萬元。

廣州一名擁有千萬家產的民營企業家何先生在與妻子吵架後,被妻子強行送入精神病院,並遭收治30天。何先生出院後,以醫院侵犯其名譽權為由索賠100萬元。前天,荔灣區法院重審此案,醫院堅稱自己沒責。

何先生和陳女士結婚已20多年,有一個21歲的兒子,夫妻婚後曾有感情衝突。何先生先後開設了3家公司,置有包括二沙島豪宅在內的3處房產,上千萬元的資產都是以何先生的名義擁有的。

2005年12月20日深夜,何先生與妻子發生爭吵。陳女士打電話至某腦科醫院,請醫院診治何先生。「當時,我剛打開門,迎面一個男人就飛來一拳就打中我的鼻樑,他們用類似鐵鏈的東西把我反綁起來,拉上了醫院的車。後來我才知道那兩個男人是腦科醫院的看護。」何先生說。

腦科醫院後來會診的結論是何先生可能有「偏執狀態」,並強制他服下很多精神類藥物。治療一個月後,何先生終於出院。他立即將腦科醫院告上了法院,要求醫院立即停止對其人格權的侵害並公開道歉,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及經濟損失共100萬元。

一審時荔灣區人民法院認為腦科醫院在妻子要求醫生上門接診的情況下,派醫護人員上門接診,屬於醫療服務行為。同時,由於部分精神病的診斷治療需一定時間,在何先生對家屬有暴力行為,家屬反映其有精神病史的情況下,醫院將其留院觀察治療沒有違反法律規定。該院遂於去年4月9日判決何先生敗訴。何先生上訴至廣州中級人民法院,中院認為「案件的主要事實不清」,發回荔灣法院重新審理。

在前日的重審中,針對何先生認為其名譽受到損害的說法,醫院的代理律師認為,醫院對何先生的醫療所有行為都已經停止,根本沒有「立即停止對他的人格權的侵害」的必要。而醫院從來沒有公開何先生有病或者沒病的信息,此案被公眾獲悉,完全是因為何先生和新聞媒體溝通所致,和腦科醫院無關。法院將擇日宣判。

責任編輯: 於飛  來源:新快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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