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七月八日的《廣州日報》報導:
有上海有關方面為楊佳指定的辯護律師謝有明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即使曾被打傷 楊佳也難逃死刑 !
(謝有明:上海閘北區人民政府聘請的法律顧問。1988年至今,以代理刑事案件為主的謝有明已在律師界服務20年。)
記者:你什麼時候見到楊佳的?
謝有明:7月1日上午大概10時40分左右吧,談話一直持續到下午1時左右。談話一直進行,午飯我就吃了兩片麵包。
記者:那楊佳吃午飯了沒有?
謝有明:沒有。他說他早上吃了5個包子,不餓。
記者:楊佳給你留下的印象怎樣?
謝有明:非常沉著、非常冷靜,法律意識比較高。比如,我剛一進去,他就要求看我的律師證。當時他被拷在那裡,我就把律師證送到了他面前。
記者:楊佳的學歷你清楚嗎?
謝有明:他自己說是高中之後讀的大專,學的是會計專業。哪所學校也沒說,應該是北京的學校吧。不過,警方通報說他的學歷是中專,以警方通報為準。
記者:他之前從事過會計工作嗎?
謝有明:沒有。他沒當過會計。他說會計這個工作不好找,基本上都是打零工,工資每月大概就1000多元。他直強調他母親是一個很低層的退休工人,好不容易才把自己養大。從談話來看,單親家庭對他影響比較大,性格比較內向。
記者:有人說他很早之前就來過上海,有沒有這回事?
謝有明:沒有。他就是去年10月份來上海旅遊。
記者:如果楊佳確實被警方打傷下體,法院在量刑上會不會有所考慮?
謝有明:現在談量刑尚為時過早。在其他案件中,如果有這種因果關係的話,情節輕的,法院量刑上會有所考慮。不過,像楊佳犯罪情節這麼嚴重的,一般來說,在量刑上幾乎沒什麼疑問,不出意外的話,估計是死刑。
在這裡筆者首先要對作為楊佳辯護律師的謝有明表示抗議與譴責!謝有明作為一名律師,缺乏最起碼的職業道德,要知道,不論當事人如何,作為一名律師首要的任務是為當事人「開脫」,而不是想法設法的「證明」自己的當事人完全有為其行為背罪的依據!還特別強調單親家庭對楊佳影響比較大,性格比較內向。許多人的父或母在文革中迫害致死,都是單親家庭孩子,可我們從不犯法也無暴力傾向,雷鋒同志更是死了爹,娘又上吊,雷鋒有暴力傾向嗎?找犯罪根源為什麼要強調單親家庭?
謝有明的言行玷污了律師的職業準則,完全喪失了作為律師存在的職業道德基礎!
特別提請大家注意這個謝有明是怎樣為楊佳的死刑做輿論引導的:
<1>想證明楊佳身體健康,完全有能力承擔刑事責任,斷絕網絡給楊佳打悲情牌的可能性
<2>力圖說明楊佳是不是精神病,是有蓄謀的,甚至還懂法律,進一步為將來判楊佳死刑做定性
<3>貶低楊佳的學歷,降低他的社會地位,將他打扮成一個暴徒,對於公眾影響來說,殺一個低學歷的平民要比殺一個大學本科生更有交待性
請大家來討論拍磚......
支持這句話...
楊佳的母親現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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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謠說楊佳被警察打殘的人已經在蘇州被抓,正在接受進一步調查。你卻還在這裡說事
楊佳的律師是指定律師,不是他自己請的。
還有,不管律師的首要任務是什麼,他的工作怎麼也離不開一個「法」字,難道律師也學網民造謠,給楊佳編造一個理由,偽造一些證據嗎?
我覺得謝律師說得沒錯,不要說被打殘是純屬造謠,就算被打殘了,能夠成他殺6個無辜的人的理由嗎?目前情況下,除了證明他是精神病且處於發病期,否則楊佳一定要償命的,而且要附帶賠償經濟損失,當然,這一點可能難以執行而不了了之。
她的兒子成為殺人罪犯已經很痛苦了,你們還期待她拋頭露面說孩子的事情嗎?你們要一個母親在鏡頭前發表對自己兒子殺人案的看法嗎?即使公安希望她出來說幾句,她也有權力拒絕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