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發言人,顯然應由深諳國際局勢,且富於口才者充任。但中共外交部發言人劉建超先生的一段言論,卻讓筆者不禁搖頭感嘆中共外交人才的凋零。這段言論不僅邏輯混亂,而且蠻橫無理,可以說充分的反映了劉建超先生的工作能力和水平,真正是失卻了外交人員所應該具備的起碼的外交禮儀和風度,實在是讓人反感的 「惡劣行徑」。
在此首先要簡單分析的是,外交部發言人劉建超在7月31日的記者招待會上,針對美國眾議院的最新「反華「法案說的一句話:「我們已就此向美國行政當局和國會提出了嚴正交涉,敦促美方切實制止美國會一小撮反華議員的惡劣行徑。」
我不太了解劉先生的學歷,經歷,但這句話,確實把劉先生的水準暴露無遺。
我首先想請教劉先生,你是否知道美國的政體?在美國,「國會的一小撮反華議員的惡劣行徑「跟「美國行政當局「有什麼關係?難道要白宮下一個紅頭文件,讓國會撤銷這個決議案?而美國國會這個機構難道就能夠干涉某個議員提案的自由?要知道,即使在中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提案權利也是得到法律保護的。
再看所謂的"一小撮反華議員的惡劣行徑",
如果不看提案的內容,而只看提案的發起人,眾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霍華德·伯曼,按照劉先生的標準或許屬於"反華"。但實際上,眾議院對該提案的投票結果是: 419票支持,1票反對.故這個提案應稱之為99.76%的議員(419 / 420 = 0.997619048)的共識,絕非劉建超先生口中的"一小撮反華議員"的片面或個人意見.因此,所謂「一小撮反華議員「完全歪曲了事實。
至於「惡劣行徑「之說,更是荒唐之極.眾議院本身就是民意機構,議員作為民意代表,反映民眾呼聲,維護民眾利益,不可避免的要跟某些利益集團發生衝突。提出讓某些人不舒服的提案正是議員職能的題中應有之義.也正是由於議員的存在,作為弱勢群體的普通群眾的呼聲才能得到表達,這正是民主政體的核心制度。請問劉先生,如果說為民代言成了「惡劣行徑「,那什麼才是劉先生意識中的「正當行徑「?
"一小撮反華議員的惡劣行徑"的言論踏踏實實的冒犯了美國議員的提案權,踐踏了美國民意機關表決通過法案的合法性。
說了半天,實在應該看看這個提案的內容,它到底惡劣在哪裡呢,何以讓劉建超先生如此的氣急敗壞?
在此不擬詳細分析法案的具體內容,不過法案的大意應該很清楚明白,法新社的報導說,這個法案「呼籲中共政府立即停止侵犯人權,並結束對蘇丹以及緬甸軍政府的支持,以確保北京奧運會在遵循奧運自由和開放傳統的氣氛下進行」。
「呼籲中共政府立即停止侵犯人權,「,中國人權是個老大難的問題,也是中西分歧之關鍵所在,筆者不能在此短小篇幅內做深入探討,但從最簡單的邏輯分析,這個呼籲似乎只會讓那些踐踏人權的人產生反感,而決不會令那些權利遭受侵害的人不舒服。另外,在當初申請奧運的過程中,中共也確實針對人權問題作出了一定承諾(這也正說明,奧運跟政治的絕對脫鉤是不可能的,而這點也曾經得到了中共政府的認同)。而且,這個提案只是「呼籲「,而非「敦促「,更非「命令 「。打個不太恰當的比方,你過去為了得到別人的幫助,跟別人承諾了一件事情,等到人家幫了忙,事情也辦的差不多了之後,來了個貴人多忘事。別人提醒一下,呼籲一下,難道也是「惡劣行徑「了?
「並結束對蘇丹以及緬甸軍政府的支持,「,蘇丹,緬甸的當前政局,自亦不待筆者多言,但結束對蘇丹以及緬甸軍政府的支持,促成兩地暴力或戰爭狀態的儘早結束,不僅可以增益奧運的平和友誼氣氛,更是作為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的中共應該擔負的責任。針對最近中共在聯合國針對一系列提案的反對票,美國人「呼籲「一下,請你切實的負起責任來,難道也成了「惡劣行徑「嗎?
從這段話看,提案希望達成的目標是 「確保北京奧運會在遵循奧運自由和開放傳統的氣氛下進行「,顯然,議員們並不抵制北京奧運會,而只是希望它符合奧運的傳統和精神(這一點也正是中共政府所反覆強調和標榜的)。歷史上的奧運會,不管是在古希臘時代,還是在近代經由法國人顧拜旦倡導復興後,從來就是以增進友誼,促進和平為宗旨的(唯一的一次例外或許是納粹德國所承辦的1936年柏林奧運會,但即使是那次奧運,希特勒當時在世界範圍內並未支持任何從事種族滅絕的政權,也並未開始在國內進行大規模的排猶活動)。因此,中共結束對蘇丹以及緬甸軍政府的支持,立即停止侵犯人權,這不僅是世界上愛好和平的人們的一致的良好願望,而且也是維持奧運自由,開放傳統的必須。
結合以上的分析,不難發現,劉建超先生在中共外交部網站上發表的聲明中所說的這項決議案充分暴露了他們(眾議員們)「干擾和破壞北京奧運會的險惡用心」,純屬顛倒黑白的指控。
劉建超先生的水平,經過上述分析,大概已有一個輪廓。當然,為一個惡劣政權的種種不合理行為辯護,如同為一個證據確鑿的殺人犯辯護一樣,確實不是一般的詭辯家能夠勝任的,故此,對外交部發言人所從事工作的難度及其本人承受的巨大工作壓力,我們也給予理解和同情。
最後,作為中國公民,筆者在此也「呼籲「外交部領導慎重考慮一下外交部發言人的更適當人選,以中國之大,人才之富,找出這樣一個非同一般的詭辯家,應該也是很有希望的。
希望發表本文不會成為本人的「惡劣行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