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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男子強吻陌生女子 被對方咬斷舌頭


     3天前,老師伯講了一件奇聞:一男子「神頭」不靈清,強把夜遇當艷遇,強吻路上一陌生女子,結果舌頭被咬掉了。雖然當時被強吻女子報了警,但強吻的那個男子卻逃走了。今天,老師告訴各位看官,這事有結果了,那強吻者被逮住了。


    
    昨天中午,有群眾打110報警,說有一名男子舌頭斷了,去溫州醫學院附屬口腔醫院看病,與前幾天老師伯講的那件稀奇事中的「男主角」情形很像。鹿城公安分局黎明派出所民警立即趕往口腔醫院,將這名男子「請」到了派出所。剛開始,這傢伙還狡辯幾句,可沒多久謊話就露了餡,他只好將當天的情況全盤抖出,交代情節與被猥褻女子潘某所說的差不多。推薦閱讀
    
    這名男子姓劉,27歲,已婚,貴州人,暫住在市區楊府山一帶。10月26日晚上,他與幾個老鄉吃晚飯,席間他一個人喝了四五瓶啤酒。酒足飯飽之後,他獨自回家,經過江濱東路�江中路一巷弄時,看見一漂亮女子經過,在酒精作用下,那真叫「色膽包天」,他上去一把抓住女子手臂,將她按倒在地強吻。令他想不到的是,強吻中女子咬下了他的舌尖。
    
    當晚回家後,劉某老婆發現老公滿口鮮血,忙問怎麼回事。劉某謊稱吃東西不小心咬下舌頭,騙過了老婆。此後兩天,他的傷口疼痛不已,飯吃不下,覺也睡不好,可又怕外出被抓,不敢去看醫生。到了昨天,他實在疼得忍不住了,便抱著僥倖心態到醫院看看。可誰想到,這事經老師伯一講,幾乎全城人都知道了,劉某一到醫院,就有群眾舉報了。
    
    昨天,醫生對劉某進行了檢查,發現他被咬掉的舌尖部位長1厘米左右。醫生說,恐怕劉某今後只能「含糊」說話了。
    
    鹿城警方認為,劉某行為屬猥褻他人,決定對其行政拘留14日。此時此刻,劉某似乎有點醒悟了,在交代完事情後,連說自己「糊塗啊」、「後悔啊」之類的話語,但這醒悟來得有點遲了。
    
    這正是:
    
    半月蹲在牢房裡,
    
    餘生說話不流利。
    
    病房牢房雙有份,
    
    一時魯莽恨一世。
    
    記者 黃雲峰 通訊員 倪肖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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