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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決定撤銷于幼軍中央委員會委員職務


于幼軍

新華網10月12日報導  中國共產黨第十七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於十月九日至十二日在北京舉行。全會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員會總書記胡錦濤作了重要講話。 全會審議並通過中央紀委關于于幼軍同志問題的審查報告,決定撤銷于幼軍中央委員會委員職務,確認中央政治局今年九月五日作出的給予其留黨察看兩年處分。

  二00七年九月,山西省第十屆人大常委會接受于幼軍因工作變動辭去山西省省長職務的請求,于幼軍當月出任文化部副部長,隨後當選為中共第十七屆中央委員會委員。

  據悉,全會聽取和討論了胡錦濤受中央政治局委託作的工作報告。中共十七大代表中從事農業農村工作的部分基層同志和研究農業、農村、農民問題的部分專家學者也列席了十七屆三中全會。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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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于幼軍簡歷

于幼軍,漢族,1953年1月出生,江蘇省豐縣人,研究生學歷,哲學博士學位,1971年9月參加工作,1976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參加工作後歷任廣州市社會科學研究所研究室副主任、副所長(期間1980年9月至1985年7月在華南師範大學政治教育系大學本科函授學習);1986年8月任廣州市委宣傳部副部長;1986年11月任廣州市東山區委書記;1990年3月任廣州市天河區委書記、區人大常委會主任;1992年11月任廣州市委常委、廣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廣州保稅區黨委書記、管委會主任;1993年3月任廣東省委宣傳部部長;1994年8月任廣東省委常委、宣傳部部長(期間1993年3月至1995年8月在中山大學馬克思主義哲學專業碩士研究生課程進修班在職學習,1996年9月至1999年6月在中山大學馬克思主義哲學專業在職博士研究生學習);2000年4月任廣東省委常委、宣傳部長、深圳市委副書記、代市長;同年6月任廣東省委常委、深圳市委副書記、市長;2003年5月任湖南省委副書記;2003年6月任湖南省委副書記、副省長。2005年7月,山西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決定,任命于幼軍為山西省副省長、山西省代理省長。2006年1月在山西省十屆人大四次會議上被選舉為山西省省長。 2006年10月,在中共山西省第九屆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上當選為中共山西省委副書記。2007年8月30日起不再擔任山西省委副書記、常委、委員職務。同年9月3日,山西省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決定:接受于幼軍因工作變動辭去山西省省長職務的請求。9月任文化部副部長。

2007年當選中共第十七屆中央委員會委員。 (本文來源:新華網 )

責任編輯: 鄭浩中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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