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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警察打死人命案視頻是「國家機密」嗎?


    


    現在看來,程序上的瑕疵依然一目了然,其根本原因當是指向命案的調查機制。哈爾濱警方一再向死者家屬和媒體表示,「絕不護短」,就實實在在體現了這種自我調查、自我舉證機制的尷尬。而這也正是我每當發生此類事件時,呼籲建立第三方獨立調查機制的原因。
    
    程序瑕疵也導致了輿情分野。伊始警察被認作是慘無人道,而「潔本」視頻(清晰刪節版)流傳後,林松嶺疑似「衙內」,使得警察獲得部分同情,致使公眾糾纏於命案當事人的「身份問題」。不得不說,然而,無論公眾持何種觀點,其立論基礎,都是這相當有限的信息,因而只能做出模糊判斷,如此,「理性」自然也難以實現。
    
    明眼人都知道,此案最重要的證據正是事發當時的完整視頻錄影,可是,19日,林吉利一家強烈要求警方在當地電視媒體上公開完整的監控錄影,以及申請拷貝該錄影,都被警方以此案還在偵辦中為由予以拒絕。
    
    案件正在偵破中,理由也很堂皇,似乎這視頻是不可泄露的「機密」。可是,卻很不靠譜,因為這「機密」卻有個7分42秒的刪節版在廣泛傳播,在其中,我們看到了死者林松鈴極度囂張,數度挑釁,而警察卻克制忍讓,幾近「任人宰割」,這也是甚至有網友為打死「衙內」叫好的原因。
    
    原本20多分鐘的完整視頻,變成7分多鐘在廣為流傳,的確,信息是公開了一部分,用專業的術語形容就是「選擇性公開」。很簡單的常識:兩方人打架,即便一方被打的滿地找牙,慘不忍睹,倘若視頻只發放一些他「勇挫對方」的情節,其形象也絕對夠 「凶神惡煞,極度彪悍」,所謂「選擇性公開」的魔力正在於此。所以,從這個意義上來說,「選擇性公開」非但不能接近真相,而恰恰相反,很可能會是「篡改真相」。所以,公眾一定需要搞清楚,那另外十多分鐘發生了什麼?我們「克制忍讓」的警察究竟是怎麼變成「殺人兇犯」的呢?
    
    哈爾濱警方再三強調,絕對不會護短,會還死者一個公道,給公眾一個真相。卻把命案完整視頻當「國家機密」捂著,這種典型的人格分裂行為,只會讓公眾和輿論更加質疑其公正性。怎麼看來,這都不是一種好的處理方式。
    
    最後用一個悖論來結文:倘若哈爾濱警方真要保證真相被獲知,保障法律之公正,那就必須完全實現此案信息的公開透明,那就沒理由把命案完整視頻當 「國家機密」 捂著;而如果您就是不公布這個極其關鍵的證據,那麼,至少請您在表述所謂「公正」,「真相」此類莊嚴詞彙之時,不要那麼言之鑿鑿。

責任編輯: 王篤若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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