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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未未:精神病院訪楊佳母遭拒 被跟蹤

—今天是光棍節

2008年11月11日早8點,我(郭客)和趙趙開車去朝陽公園與王靜榮阿姨、律師劉曉原碰面,前往順義濱河路俸伯段4號的公安部強制治療管理處,探望楊佳的母親王靜梅。

10點半,到達濱河路俸伯段4號,公安部強制治療管理處. 劉曉原律師和王靜榮進去,我們等候在馬路對面。

半個小時後,她們出來了。詢問情況問怎麼樣,王靜榮說,大夫潘主任不讓見,理由是上次我和妹妹見了之後,她的情緒比較波動,現在不方便再會面。我要求複印王靜梅病歷和診斷證明。潘主任說,這需要你到你們居委會開一個證明,證明你們要病歷有何用途,我們這個醫院不同於其它的醫院。然後,還需要你的身份證的複印件。大夫說3點半以前過來就可以。王靜榮說可以,我們這就回去開。就這樣她們就出來了。

回來走京密路,王靜榮要打電話開證明,可是沒有帶居委會的電話號碼。我們往朝陽公園她家的方向開,劉曉原和我們分手,回事務所了。

在她家附近的上東國際酒店,我們在車上等,居委會不遠,她去找主任。

過了20分鐘,王靜榮回來了。去居委會的路上她碰著了王主任,說明情況,主任問,你開這個證明做什麼啊?王靜榮回答,這個證明是給最高法院的。主任說,那這個證明我不能給你開,我得請示上邊,上邊同意給你開我就給你開。王靜梅說那你就儘快吧。主任說行,你等我電話。

趙趙問,那你有沒有要王主任的電話呀?電話沒有要,居委會就在我家後面,待會兒可以找他去。和王靜榮一起,我們在旁邊的飯館吃了飯。半小時後,回家拿號碼,順便等居委會電話。

我們去她家,剛進門,王主任就來電話了。詢問證明應該怎麼寫的問題。回答,「這麼寫你記下,安康醫院,我地區居民王靜榮,現需要妹妹王靜梅的精神病診斷證明,用途是,遞交最高法院作為申請對楊佳的精神病鑑定的依據。落款就落咱們居委會就行了。」王靜榮說,如果今天開出來,我們今天就馬上折回強制管理處。主任說,行。你在家裡等著吧。放下電話,王靜榮說王主任說他還沒有聯繫到江部長。等到1點50分,我們給居委打電話問主任在嗎,值班的說不在,去鄉里開會了。王靜榮說,去鄉里找他吧。這時候已是2點30分。

三人下樓往鄉政府方向走,趙趙越走越慢,到路口就忽然不見他的影子,接到他的電話,他說一出小區,就發現有兩個便衣在那,帶著耳機呢,覺得不對勁,就沒打招呼和我們分開了。他看到至少有7個便衣在監視我們。我告知王靜榮,有人在跟蹤,她說沒那麼嚴重吧,大白天的,鄉政府就在前面。

走了200多米,回頭看那兩個男子,一高一矮的緊隨。王靜榮說,你等我一下,我折回去,你看他們還會跟著我嗎?在王靜榮折回去的路上,又有一個便衣從旁邊隱蔽的地方出現了。我不放心隨後跟了過去。在與王靜榮碰面的時候,我們沒有說話,只是相互看了一眼。

分手時,我與跟蹤者曾相對而視,拍了張照片作紀念。

 

王靜榮想要的妹妹的病歷用途證明,還是沒有拿到.鄉里說不給出證明。

 

 

郭客記錄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艾未未博客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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