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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辦婚姻之亂彈有理

作者:
無數鏡頭之男人燈紅酒綠下的夜夜笙歌
無數鏡頭之痴男怨婦的眼淚與鮮血交織
無數鏡頭之園外牆下紅杏化作彩蝶亂舞
 
自由戀愛是「五四青年」、「新女性」們早就解決掉的問題,今天拿出來亂談,姑妄說之,姑妄聽之。
 
「孤陰則不生,獨陽則不長,故天地配以陰陽;男以女為室,女以男為家,故人生偶以夫婦。陰陽和而後雨澤降,夫婦和而後家道成。大丈夫要知身修而後家齊,夫義自然婦順。」「良緣由夙締,佳偶自天成。」這本中國古代兒童的啟蒙讀物《幼學瓊林》,讓孩子在識字之初就知道,男婚女嫁是自然規律,是不能更改的自然法則。婚姻是一個很嚴肅很慎重的話題,婚姻是個大事。婚姻就是一種契約,婚姻里有著信任、安全、歡樂和愛的甜蜜。        

 
事物都有其兩面性,這是辯證法。「包辦婚姻」打上封建的烙印之後,是不是就應該徹底摒棄呢?我看未盡然。什麼「婚姻是戀愛的墳墓」,「婚姻讓愛情的熱情耗盡」,諸如此類無病呻吟,請問,不結婚要戀愛幹什麼?現在看來,包辦,倒使得婚姻更理性。
 
日前,很偶然看了一則電視訪談節目《談性正濃》,頗受啟發。
 
當今已經是個自由的社會,毋庸置疑,年青人有太多的機會自由認識戀愛,這時候的所謂「愛情」往往是「雙腳」不落實地的,激情和衝動的成分更多一些,不太去考慮「過日子」柴米油鹽醬醋茶等一系列生活常識和細節問題。因此一旦落到「實處」就缺乏承擔和責任。所以婚姻的穩定性相對而言,就會遜色一些。因此上自由戀愛並不是每次都能順利地進入婚姻,每次戀愛的失敗都會導致身心的傷害,這種陰影對人的幸福構成了障礙。有些人因為多次戀愛受挫,即使後來得到了很好的婚姻,也不會再有幸福的感覺。
 
因此我說,愛,是存在的;愛情,不知道是個什麼東西。
 
在古代,婚姻是講究門當戶對的,也就是說兩個家庭背景差不多的孩子結合在一起,許多地方比較容易走近、互相適應,反差不會太大,婚姻的基礎也因此會牢固一些。因為這與從小的生活習慣有關,也與自己骨子裡的根性有關。要知道,根性里的東西是很難改變的。
 
一般來說,家長對孩子的婚姻,具有一種縱深的目光和理性,父母都是過來人,是用理性看問題的,淺一點看的是經濟,深一層看的是人品。而孩子是橫向面的,被情感沖昏頭腦的小兒女們,偏偏是越反對感情越濃,不同意就尋死覓活。他們只重視當時的感覺。有感覺固然沒有錯,可是感覺這東西在許多問題上,是承載不起重量的。人需要理性的升華,才能走向成熟和高貴。往往父母反對的婚姻,是要失敗的。聽到太多的類似的故事:女孩子結婚時不聽父母的意見和勸告,固執地嫁給一個在父母看來都不太適合她的男人。但她當時認為這是他們真正的愛情,愛得死去活來。可結婚後她覺得她並沒有真正愛過他。她愛的只是青春期自身冒出來的愛的激情,是很盲目的一種愛。然而生米煮成熟飯,不想離婚就得痛苦一輩子,也怨不得父母,因為是自己找的。長大了,成熟了,也明白了自己要找的是什麼人,但為時已晚, 「完了,晚了。」
 
由此看來,作為婚姻,先理性後感性,倒是一條比較好的出路。對個體來說,你要選擇一個什麼樣的人做你的伴侶,你的心裡要有一個尺度和標準。你的大方向(硬體)把握住了,那麼(軟體)就比較容易處理,再難也不會偏離跑道。包辦婚姻一開始它就奠定了理性的基礎:門當戶對,或者八字匹配,並已做好一切結婚的準備。這對保存情感的純潔和新鮮度很有好處。包辦婚姻讓你一開始就死了心,不可能有其他選擇,從而節省了時間精力和情感的投入。如果加上一輩子不准離婚,兩個人就會格外地小心維護,為了整體和諧而修正自我。惟因妄想全無,才可以寧靜致遠,達到生活的和諧。(在中國古代,婚姻家庭制度、娼妓合法制度、性別角色制度相互結合得天衣無縫、相得益彰。我們簡直無法用一個詞彙來概括它,只好稱之為「以男性為中心的妻妾婢妓尼和諧運作的制度」。——此話題另闢專題)
 
靜下來想一想,現在所謂自由也不是絕對的自由,人是社會產物,天生被制約、被規範的命,把「自由戀愛」說成20世紀以來中國人性的最大解放,有點搞笑和自欺欺人。以前婚姻「包辦」講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後來無非不講這個,講別的。比方說現在,講票子、車子、房子——沒有這些東東,則既不戀,也不愛。「自由」了嗎?不是的,父母是不「包辦」了,社會俗見卻開始「包辦」著我們。 
 
包辦也好,自由也好,婚姻更適應一個相對穩定的社會環境,如果外部條件變化太快,人的情況跟著在變,其結構必定受到威脅,所以說,不久的將來婚姻一定會解體的,那時候,地球上基本上都成了機器人,用不著結婚了,都是單性繁殖。
 
姑妄說之,姑妄聽之。

 

(部分資料來自談興正濃)

責任編輯: 紫薇  來源:作者博客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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