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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被強送精神病院「飛越瘋人院」後出家為尼

—每個公民都可能被送到精神病院

  「現在基本上是家屬全包了。」全國政協委員、精神衛生專家劉白駒說。「病人就是財路,現狀就是,醫院假定他有精神病,收了之後再做診斷。」卓小勤說,「沒有相關法律約束醫院,這樣的話,我們每個公民都有可能被強制送到醫院。」

  鄒宜均被家人強制送入精神病院,後在朋友的幫助下才 「飛越瘋人院」,並出家為尼,又狀告家人與醫院。

  醫院先抓人再查病的收治程序,被法院調查。目前無序的收治慣例也被眾多學者質疑,收治意見「被家屬全包」「病人成了醫院的財路」,正常人都可能以精神病人的名義被強制收治。故眾多學者和人大代表建議應立 「精神衛生法」規範收治行為。

  而鄒宜均說,她所做的是公益訴訟,要讓正常人免於被收治的恐懼。

  


  
鄒宜均被白雲心理醫院強制收治時的照片。

  


  強制住院前的鄒宜均


  「如果精神病強制收治的法律缺失,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是精神病人,被醫院強制收治。」律師黃雪濤說。

  3月2日,她代理的鄒宜均案在廣州白雲區法院開庭審理。2年前,鄒宜均被家屬送至精神病醫院,強制治療了3個月。

  開庭時,黃雪濤備了不少資料,應對鄒宜均是否有精神病的法庭調查和律師辯論,但都沒有派上用場。這讓她很驚喜。以往的經驗,這類案件會糾纏在「是否有病」上,以致變成了「醫療糾紛」。「跟以往不同的是,這次法官審查的重點在強制收治的動機和程序上。」律師黃雪濤說。

  「法官抓住了這類案件的關鍵所在,值得推崇。」公共醫學學者卓小勤說。

  這不是一宗個案。9天後,廣州富豪何錦榮案在廣州荔灣區法院開庭審理。3年前,在一場家庭爭吵之後,他的妻子委託廣州市腦科醫院強制收治丈夫。

  近年來,這類案件糾紛頻頻見諸報端。據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精神衛生中心的保守估計,中國各類精神病患者在1億人以上。其中大約1600萬是重症患者。

  鄒宜均案凸顯了巨大的司法價值。

  收治程序被法官調查

  法庭沒有調查病情。黃雪濤認為這傳遞了許多精神病維權人士所追求的司法正義:「除了健康人,法律也應保護精神病人的合法權益。」

  庭審從上午8:45開始,持續到下午近2點。被告只有院方代表和鄒宜均家屬代理律師出席。合議庭3名法官均到場,法庭調查占了大部分時間。

  黃雪濤回憶,一開始法官就宣布了審查內容:一是鄒宜均送治的動機和原因;二是家屬委託收治過程是否符合規範,收治過程對原告鄒宜均是否產生損害後果。

  旁聽席上主要是媒體記者,律師鄧華明也在場。他曾代理過類似案件:2000年,一名廣州的中學教師被所在中學強制送至精神病醫院,當時案子輸了。那名教師5 年內已狀告3回。「精神病人和疑似精神病人不是一個單純的醫學問題,涉及到限制人身自由。」他說,「這次法官非常詳細詢問了收治程序的細節,不是問有沒有病,否則就變成醫學公聽會了。這是一個很可喜的情況。」

  鄒宜均獲得了很長時間的發言機會。鄧華明認為很可取:「法庭調查的舉證分配非常明晰,親身經歷者講述,對方有異議就進行反駁。」「法官對『綁架』過程問得很細,比如,把她從車上拉下來的人有沒有穿警察制服,有沒有出示工作證和說明原因。」黃雪濤說。

  她和鄒宜均始終認為這是「綁架」。

  鄒講述,2006年10月21日,深圳。由大哥開車,鄒宜均準備去為父親掃墓,突然被幾名男子抓住。途中換了一次車。掙扎、呼救都無效。等她明白過來時,已經身在廣州的白雲心理醫院。隨後被強用藥物,昏迷了3天時間。

  她和家屬各執一詞,前者認為家人是為了占有她一筆二十多萬元的離婚賠償金,後者認為是鄒宜均患病了。

  黃雪濤認為法官的問話很關鍵:「法官沒有問是否有病,只是問:醫生診斷是什麼時候做的,在收治之前還是之後。」

  院方代表稱在收治前做了初步診斷。法官詢問有沒有文字記錄。院方代表說「沒有」。

  可能是聲音比較低,鄒宜均沒有聽到,她大聲質問:「你一定要拿出來!」法官打斷她:「對方都說沒有了,你還要他拿什麼。」

  鄧華明聽到這番對話,在庭下偷笑。

  院方代表鄒林峰在接受採訪時稱,鄒宜均的母親、大哥和姐姐曾諮詢過兩次,委託派車到深圳接收鄒宜均。

  「因為病人不配合,我們大概70%的病人都需要上門接,其中又有20%至30%需要採用強制的手段。」鄒林峰說。

  鄒宜均被強制收治之後,醫院才對她進行了診斷,認為患有「無精神病性症狀的躁狂」(指沒有明顯精神病症狀的精神病)。

  法庭沒有調查病情。黃雪濤認為這傳遞了許多精神病維權人士所追求的司法正義:「除了健康人,法律也應保護精神病人的合法權益。」精神病人被法律界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他們的人身自由受部分限制。而保護如此弱勢群體的權利,也正是一個文明社會的標誌。

  


  
1年多前 鄒宜均出家為尼


  「我們每個公民都可能被送到精神病院」

  「病人就是財路,現狀就是,醫院假定他有精神病,收了之後再做診斷。」

  庭審之後,媒體採訪接踵而來。「我完全沒想到會這麼轟動。」她的語速很快,熟練地向不同媒體重複「綁架」過程。

  她30歲,出家為尼,身著玄色僧服。被強制收治之前,她已吃齋,辦佛教文化網站。現在,她主要在北京靜修。3月9日她要去湖南,一所寺廟邀請她過去當住持。

  現在,鄒宜均不敢獨自呆在深圳和周邊城市,上街時,她下意識地尋找熟悉的人相伴。她說「害怕、恐懼」,連家人都會「綁架」她。只有在北京,她才感到自由自在。

  據鄒宜均介紹,入院之後,她便孤立無援了。儘管她此前就做了防範措施,委託黃雪濤必要時維權。但如果不是鄒宜均偷打了電話求援,黃雪濤還不知道委託人身在何處。

  一開始黃雪濤在白雲心理醫院還查無此人,因為鄒登記時,被家屬用了化名。她向院方發律師函:「我聽醫院講得最多的是,誰送進來我們就對誰負責。醫院跟家屬簽了合同的。」她數次報警,報警無效後投訴、上訪,都無果而終。甚至,她起訴鄒宜均,說委託人數月不露面,沒有交代理費。目的是要利用傳票送達組的強制手段,尋找到鄒宜均。但這依然無效。

  「我現在最大的思考是,一個在法律上被限制權利的人,應如何保護他的權利。」黃雪濤說。

  黃雪濤認為在目前的法律架構中,理想的收治程序應該是這樣:

  精神病人的強制收治一般分成保全性和救助性兩種。前者是指,如果當事人威脅到自身或他人安全,應當及時約束。隨後儘早根據醫學診斷,由法院認定,才能剝奪他的人身自由。

  救助性強制收治是指,當事人沒有傷害自身或他人,但已喪失某種照顧自己的能力,自願住院者不論,遇到非自願者要強制收治,由利害相關者向法院提交醫學診斷,認定當事人的民事行為能力,然後在法庭上啟動監護權程序,由配偶、家屬、成年子女等負責照看當事人。

  黃雪濤認為關鍵在於,當事人應當有異議權,以及委託律師的權利。入院之後,患者要有與外界通訊的權利。

  這繁冗的法定程序從沒有實踐過。綜合接受採訪的專家意見,是因為這程序沒有實際操作性,而且精神病人強制收治涉及複雜的醫學問題,不單是司法能解決的。「現在基本上是家屬全包了。」全國政協委員、精神衛生專家劉白駒說。「病人就是財路,現狀就是,醫院假定他有精神病,收了之後再做診斷。」卓小勤說,「沒有相關法律約束醫院,這樣的話,我們每個公民都有可能被強制送到醫院。」

  如何免於被收治的恐懼

  「我今天來是做一個公益訴訟。我們的制度存在缺失,存在安全隱患,那麼,我們每一個人都無法免於恐懼,都可能被綁到精神病醫院去」

  1985年,我國就啟動了精神衛生立法程序。路漫漫,不少參與草案討論的專家已記不清經歷了多少稿,但它至今仍未出台。

  據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人口衛生體育室主任宋森發文介紹,十屆全國人大2004年-2007年間,共已有七百餘位全國人大代表提交了關於精神衛生立法的提案。共提案數量僅次於食品安全法。

  媒體曾形容為:「只聽樓梯響,不見人下來。」

  卓小勤在1990年代末參與了衛生部立法工作,感觸頗深。「我們現在還處在無序狀態,一方面精神病人普遍得不到有效、及時治療,有可能造成傷人或者自殺。另一方面,收治程序處於任意狀態。」他表示,直至今日,這種情況仍未改變。

  目前,北京、上海、寧波等地有精神衛生地方法規,但鄧華明認為,按照立法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法律條文應當由國務院行政法規和以上的法律進行約束,地方法規不合適。

  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精神衛生中心的估計數據中,1600萬的重症患者只有20%到醫院就醫,另外80%流散在社會中,得不到有效的治療。

  精神衛生專家孫東東希望媒體能意識到問題嚴重性,不能因一些個案糾紛忽視了大多數精神病人的救助工作。

  另一些律師和專家不這麼認為,「現在精神病強制收治的權力被濫用了。」鄧華明說。

  劉白駒以前研究領域是「精神障礙和犯罪」,深入調查之後,他認為更應該保護精神病人的權利。

  「西方國家強制收治是必須經過司法程序,尊重病人的自決權,對權利和自由剝奪越小越好。治療傾向於社區治療,沒有社會危險性的,除非病情很嚴重,不送到醫院治療。」劉白駒說。

  他代表了與孫東東不同的意見:「我認為只要沒有危險性,一概不送院治療。剝奪病人的權利和自由是萬不得已的事情。」

  鄒宜均案庭審2天之後,在今年「兩會」,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稱今年計劃安排的立法項目包括精神衛生法。據悉,「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送審稿)」將預防精神病的發生放在突出位置,將保護精神障礙者的合法權益作為立法的主要目的。

  鄒宜均的訴訟請求很簡單,她要求認定家屬委託醫院收治她的協議無效,院方賠償1萬元並賠禮道歉。庭審時,她最後陳述:「我今天來是做一個公益訴訟。我們的制度存在缺失,存在安全隱患,那麼,我們每一個人都無法免於恐懼,都可能被綁到精神病醫院去。」

責任編輯: 於飛  來源:南方周末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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