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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學高層涉貪 五案六人被批捕

  有關深圳市檢察院批捕深大數十人,學校幾個處長、院長都被深圳檢方帶走,導致一學院陷入癱瘓的傳言,近日在部分深大老師之間流傳。剛剛在美國槍擊案中失去一名教師的深圳大學,再次進入人們關注的視野。昨天深圳司法系統的信息證實,深圳大學有五案六人因為涉嫌工程腐敗,已於今年清明節前被深圳市檢察院批准逮捕,目前正在偵查當中。

  風傳深大有人被批捕

  有關深圳大學「出事」的傳言,目前在深圳大學部分老師耳里,已屬於半公開秘密,並有老師正在密切關注此事進展。有老師反映稱,學校多個處長甚至是院長,都被深圳市檢察機關帶走接受調查,個別學院連續近兩個星期不見主要負責人,導致學院工作幾近癱瘓狀態。

  由於只是傳言,一些不願意透露姓名的老師,在談論事件時閃爍其詞。多名老師在私底下表示已經聽到事件傳聞,但並不清楚具體細節;也有人表示目前不想談過多細節,對於具體什麼時候逮捕以及逮捕什麼樣的人,都拒絕透露。

  而事實上,有關深圳大學「出事」的傳聞,早在上月中下旬就已顯端倪。

  3月25日,深圳教育系統2009年度教育工作會議召開。在當天的會議上,深圳市教育局局長張寶泉曾透露,深圳有一所大學多名員工涉嫌工程腐敗而被檢察機關帶走接受調查。當時,他並未直接明確說是深圳哪一所高校。張寶泉當時還用這個例子告誡說,權力越大,越要謹慎用之,並要求教育系統工作人員不僅僅要對事業負責,還要對自己和家人負責。

  司法機關證實批捕傳言

  就在傳言仍瀰漫在深圳大學上空的同時,深圳中院昨天開庭審理的涉嫌集體貪污一案中,再次看到深圳大學員工的身影。昨天,深圳中院開庭審理原深圳市城市交通規劃發展研究中心多名員工涉嫌集體貪污一案,該中心的七名員工和深圳大學一名系主任涉嫌貪污了上百萬元。

  昨天來自深圳司法系統的信息確認,深圳大學確實「出事」了。深圳司法系統相關人士透露,深圳大學有五案六人涉嫌工程腐敗。深圳司法系統內部人士透露,這些人已經於清明節前被深圳市檢察院批准逮捕,目前正在偵查當中。熟悉法律程序的相關人士介紹說,進入檢方批捕程序,說明已經掌握的事實足以相互印證,可以將涉案人送上法庭。

  深圳大學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教師猜測,深圳大學在2004年左右興建了包括文科樓、理科樓等一批校園建築,涉嫌腐敗的人員出事可能與這批建築有關,早在幾年前就聽說有人一直在向有關部門檢舉揭發。

  儘管深圳大學目前出現傳聞,不過「出事」涉嫌的人數並沒有像傳言那樣多,而且學校秩序井然。目前除一些老師已經知道此事外,學生普遍不知情。4月4日清明節,由於學校已經放假,深圳大學顯得比較安靜。當天接受採訪的學生都表示,他們還沒聽說過此事情,並表示近期也沒發現有哪個學院出現不正常波動現象。

  製作假合同套取公家財產

  昨天,深圳中院開庭審理的原深圳市城市交通規劃發展研究中心多名員工夥同深圳大學一名系主任涉嫌集體貪污百萬餘元一案。昨天該中心率先接受法庭調查的兩名被告人則均不認罪。

  此案涉及人數多達8人:3名博士、3名碩士、2名本科,被告人擔任的職務包括深圳市市政工程諮詢中心副主任、深圳市城市交通規劃研究中心副主任、深圳大學土木工程學院交通工程系主任等職務。

  根據檢方指控,2001年5月,被告人曾×康任深圳市城市交通規劃發展研究中心(以下簡稱交通中心)主任期間,得知自己即將調至深圳市市政工程諮詢中心工作,便產生了侵吞交通中心公款的念頭。曾×康召集了交通中心的閆×、曾×、張×、鄒×賜、阮×健、薛×等人商議,將交通中心的公款以虛假合同的名義轉到深圳大學,再通過被告人莊×提出款項而後共同占有,他的提議無人反對。

  之後,曾×康找到曾經的研究生同學、時任深圳大學土木工程學院主任的莊×,告知了自己的計劃,請莊×幫忙,事後會給好處費,莊×欣然同意。此後的事便按照計劃進行,曾×康指使閆×具體辦理與深圳大學簽訂假合同套取資金的事宜。閆×先後找到曾×、阮×健、鄒×賜等人,製作了《快速發展城市的城市交通綜合治理研究》、《城市交通設計中以人為本的綜合應用研究》、《深圳市居民出行分布與方式劃分模型研究》、《深圳市城市交通規劃CAD數據管理系統》四個虛假科研項目合同書。

  莊×提出,深圳大學及土木工程學院需要提取管理費,得到曾×康同意後,雙方簽字確認四份合同。2002年12月 29日和2003年1月7日,經曾×康、閆×審核同意,交通中心向深圳大學財務處支付了四個項目的首期款共人民幣186萬元。2002年1月至2003年 3月間,莊×又指使李×用假發票和偽造工資表等手段將上述項目款從深圳大學財務處套取,並根據曾×康的指令,先後分給曾×康50萬元,閆×20萬元,曾 ×、鄒×賜、張×、阮×健、薛×各15萬元。2003年10月,深圳市市政工程諮詢中心辦公室主任顧×根據曾×康的指示,在莊×處支取10萬元用於單位開支。其餘款項深圳大學及深圳大學土木工程學院分別提取管理費93000元、49080元,稅金5385元,餘款162535元被莊×占有。

  當事人否認貪污

  昨天,檢察機關以貪污罪對8名被告人提起公訴,先行接受法庭調查的被告人曾×康、閆×均不認罪。

  「我們辛苦幹了5年,想多發點獎金。」曾×康在庭上用詞謹慎,他說,自己的行為有違規違法之處,甚至可能是犯罪,但不是貪污。他表示,當時發這些錢,就是為了給大家發獎金,因為大家辛辛苦苦幹了5年,之前一直很辛苦,到這一年中心才有所贏利。之所以要轉帳套現,是有人提出這樣可以避稅。他還說與深大方面簽的合同是真合同。「既然是真合同,為什麼對方會同意將合同款項又打回來呢?」法官當場質疑,曾×康無語。

  閆×也不承認自己的行為構成犯罪,甚至一口否認自己收過錢。據稱,閆×和另一名被告人涉嫌收受的貪污款,都是現金交付,其他人是銀行轉帳。因此,閆×堅稱自己沒拿20萬,倒是聽說當時財務人員從莊×那拿了筆錢,但給中心發獎金用了,因此可能是把那筆錢算在了他頭上。閆×同時表示,自己也並不清楚與深大簽訂合同套取現金一事。

  目前該案仍在審理之中。

  此案涉及人數多達8人:3名博士、3名碩士、2名本科,被告人擔任的職務包括深圳市市政工程諮詢中心副主任、深圳市城市交通規劃研究中心副主任、深圳大學土木工程學院交通工程系主任等職務。

  謀劃

  ●被告人曾×康(原深圳市城市交通規劃發展研究中心主任):召集了交通中心的閆×、曾×、張×、鄒×賜、阮×健、薛×等人商議,將交通中心的公款以虛假合同的名義轉到深圳大學,再通過被告人莊×提出款項而後共同占有。

  ●被告人莊×(曾×康曾經的研究生同學、時任深圳大學土木工程學院主任):曾×康告知自己的計劃,請莊×幫忙,事後會給好處費,莊×欣然同意。

  ●曾×康指使閆×具體辦理與深圳大學簽訂假合同套取資金的事宜。閆×先後找到曾×、阮×健、鄒×賜等人,製作了四個虛假科研項目合同書。莊×提出,深圳大學及土木工程學院需要提取管理費,得到曾×康同意後,雙方簽字確認四份合同。

  分贓

  ●經曾×康、閆×審核同意,交通中心向深圳大學財務處支付了四個項目的首期款共人民幣186萬元。

  ●莊×指使李×用假發票和偽造工資表等手段將上述項目款從深圳大學財務處套取,並根據曾×康的指令,先後分給曾×康50萬元,閆×20萬元,曾×、鄒×賜、張×、阮×健、薛×各15萬元。

  ●被告人顧×(深圳市市政工程諮詢中心辦公室主任):根據曾×康的指示,在莊×處支取10萬元用於單位開支。其餘款項深圳大學及深圳大學土木工程學院分別提取管理費93000元、49080元,稅金5385元,餘款162535元被莊×占有。

  深城記者劉曉燕張國棟報導

責任編輯: 於飛  來源:南方都市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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