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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公安副局長因調戲女子遭圍毆 重判打人者

這件案子在安徽淮北小城濉溪鬧得沸沸揚揚已經有一段時間了:今年4月11日晚上10點多,該縣警局副局長周杰在縣城的"翡翠明珠"KTV門口等人時,被 KTV一幫員工暴打,當時在場的該縣一位派出所所長發現情況,上去勸阻也被毆打。最終經鑑定,周杰構成輕傷,所長構成輕微傷。

事發後,公安機關調派大批警員包圍了這家KTV,並帶人到刑警隊接受調查,最終13人被刑事拘留,其中四人被移送檢察機關起訴,罪名是尋釁滋事。另外,還牽涉出該KTV兩年前的一樁傷人案件,另有三人被檢察機關起訴。

不過,可能因為受害人警局副局長的身份,此事在當地很敏感。四名因為尋釁滋事罪被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當事人家長提出質疑:當時周杰是喝了酒的,而且周杰是口頭"調戲"其中一位當事人的妻子,才導致了毆打事件發生。事情真相如何,快報記者趕赴濉溪進行了調查。

事件

副局長在KTV門口遭毆打

四名被以尋釁滋事罪移送起訴的分別是李軍、劉毛毛、霍晨寧、馬龍龍,其中年紀最大的27歲,最小的20歲。4月11日當晚,翡翠明珠KTV一位員工鄭傑過生日,一幫同事給他慶祝,到外面吃飯。直到晚上10點多,一行人陸續返回KTV,其中就包括劉毛毛、劉毛毛的妻子陳伶俐(也是KTV員工)、李軍及其女朋友張榮榮等人。

此時他們與周杰不期而遇。據陳伶俐稱,她一個人走在後面時,此時一個身材高大的男子突然朝著她喊:"你給我過來!"陳伶俐不認識這名男子,而且當時男子走路晃晃悠悠的,陳伶俐有點害怕,便走到了劉毛毛身邊,此時男子還在喊著:"你給我過來",並且朝她走了過去。隨即雙方發生了爭執。

見雙方爭執,張榮榮迅速跑到了KTV去叫人,很快,另外幾名員工馬龍龍、霍晨寧、謝飛等人都趕了過來,此時劉毛毛已經和這名男子發生推搡,趕來的這些人隨即將這名男子圍在了中間,揮拳就打,很快男子被打倒在地,幾人又上去踹了幾腳。

當時現場還有一個人被打,事後得知這名來勸阻的男子是濉溪縣雙堆派出所所長李勇,他上去也沒能制止住這次事態,衝突中也被人踹了幾腳,眉梢部被打傷。

而在KTV門口有一個監控探頭,整個經過都被拍了下來。

打人視頻被KTV員工刪除

事件中直接動手的包括李軍、馬龍龍、霍晨寧、劉毛毛,但是他們沒有想到的是,他們打的人竟是濉溪縣警局分管刑事偵查的副局長周杰。

在事發後逃走的陳伶俐說,4月11日晚上,周杰是穿著便衣,而且是喝了酒,一直在叫她過去,後來還兇巴巴的。"他問我,『我喊你,你怎麼不理我',我說『我不認識你',後來我對象攔他,對方還說『我就喊她,你不要攔我,我揍你!'"陳伶俐說,她不想與喝酒的人囉嗦,結果男子朝他們走過去,才發生了爭執。據陳伶俐講,在發生毆打之前,這名男子根本沒有說自己是警局副局長,而且後來李勇趕到時, "也沒有說他是副局長,直到打完了,他才說了句『你們打的是副局長!'"

據陳伶俐稱,在打人事件發生後,李勇打了電話,很快5分鐘左右,大批警察趕到現場。但是當時作為KTV店長的李軍和主管的劉毛毛卻已經提前跑掉了。不過在跑掉之前,李軍召集大家開了一個會,隨即安排鄭傑和保全萬武刪除這次打人的監控錄影。在離開 KTV之後不久,李軍卻又和劉毛毛回到了KTV,據陳伶俐等人稱,李軍安排刪除錄影,是害怕被追究責任。而他又跑回去,是覺得這件事不是很大,應該能夠解釋清楚。

李軍等人一回到KTV就被警方帶走了,已經跑回家的霍晨寧、馬龍龍也分別在凌晨4點鐘被警方帶走,按照其家長的說法,"當時這些孩子都覺得是去協助警方調查,沒什麼大事。"

13人被刑拘,4人被移送起訴

事件發生後,濉溪警方成立了"4·12"專案組,從4月12日凌晨到白天,對涉嫌參與尋釁滋事的KTV員工進行審查訊問,並且從12日開始刑事拘留了13人。

按警局說法,周杰被打後倒地昏迷,後被送到醫院救治。4月13日,淮北市警局刑事科學技術研究所進行鑑定,確認周杰右眼眶內壁骨折,累及右側內直肌腫脹,右側篩小房淤血等,並確認為構成輕傷,李勇則構成輕微傷。

"此次事件中,KTV員工十分惡劣,我們經過這次案件,對該KTV以前涉及的案件也進行了梳理,並且一併處理了。"濉溪縣警局的領導介紹說,13人中就包括以前犯過案的KTV員工。

此外,周杰被打案件中還有一個女孩張榮榮被拘留,對此縣警局的解釋是:"此案因她而起!" 據稱,當時正是張榮榮跑進KTV叫人,才導致了事態擴大,眾人圍毆周杰,因此,對於她的處理並不為過。不過最後因為她沒有動手,在拘留期滿後被釋放。而陳伶俐起初也在警方的追查範圍中,但最終警方也因為其沒有動手而不再追究其責任。

在警方將李軍、馬龍龍等四人移送檢察院的起訴意見書中,對四人都以"涉嫌尋釁滋事罪"移送,"在周杰被毆打時,派出所所長李勇路過,遂上前表明自己及周杰的警察身份並制止,但是李軍等人不僅不停止對周杰的毆打,還繼續對李勇進行毆打。"

調查

打人者家屬

被打副局長"口頭調戲"女孩?

8月5日,記者見到了馬龍龍、霍晨寧、劉毛毛的父親,其中霍晨寧的父親霍建兵是一所學校校工,其他兩人都是普通農民。三個年輕人一個是中專畢業,一個是高中畢業,劉毛毛則是警校畢業。

霍建兵說,這三個孩子都是清白的孩子,為了孩子前途,他還一直在安排兒子到110上班做保全,可是孩子不願意去,以為在裡面會有前途,將來可以掙大錢。"此外,KTV里都是一起玩的朋友,所以也不捨得離開。"

"其實霍晨寧從來不跟人打架的,他性格比較溫順。"霍建兵說,到KTV上班兩年時間,雖然每個月只有八九百元工資,可是兒子每月按時上交500元給父母,非常懂事。

"這次他們打人的確是不對,可是現在這樣處理,實在是太重了!"家長們堅持認為,幾個年輕人不是故意惹事,而是因為周杰喝了酒惹事在先,才出現了後來的一幕。

"陳伶俐好好在外面站著,周杰為什麼去喊她,他們又不認識,他是不是有所企圖?"家長們說,一個酒後的中年男子,叫一個年輕女孩過去,"這是口頭調戲!"如果不加以制止,那麼後果可能不堪設想。

家長認為,自己的孩子當時只是出於義憤,因為同事被口頭調戲了,作為年輕人不可能不出面,就算是後來打人過了頭,但是也不能算尋釁滋事,"如果確認周杰是惹事在先,那麼他們應該是見義勇為!"所以家長們認為,孩子應該是無罪的。

在採訪過程中,家長們還表示,警方在此事中涉嫌報復。據稱,在"4·12"案件中,濉溪縣警方還連帶處理了兩年前翡翠明珠KTV一起傷害案,那起案件中,受害人因為和KTV老闆發生衝突,被其員工打瞎了一隻眼,涉及此事的三名員工直到此次事件後才被一併追究。而且在事發後,翡翠明珠KTV也立即被以消防通道不合格為由關閉兩個月,直到6月中旬才重新開業。

"副局長眼眶被打傷骨折,就抓了這麼多人,兩年前別人眼睛被打瞎了,拖到現在才一併處理,這不是能看出問題嗎?"家長們質疑。

不過,對此濉溪縣警局的解釋是,此前每次翡翠明珠發生毆打事件,其保全都是刪除錄影,因此阻礙了對於案件的調查,這次請來專家一併恢復了,所以其案情得以偵破,據了解,涉嫌致人眼瞎的三人也在13名被拘留員工之列,並被另案移送起訴。

當事警方

被打副局長當時是在等人?

8月5日,濉溪縣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兼警局長朱建軍對快報記者表示,周杰當晚是路過KTV並在門口等人,在此過程中,遭到了陳伶俐、李軍等人的辱罵、毆打,性質十分惡劣。

為了證實此事,警方讓記者看了當晚的監控錄影。原來,在當晚發現監控被刪除後,濉溪縣警方從省公安廳請來專家,恢復了被刪除的視頻。

在視頻中,記者看到,時間從22點15分開始,先是一群人包括陳伶俐、李軍等人在KTV門口,其間看不到周杰,過了一會兒,周杰出現在監控畫面中,部分衣服下擺露在了外面。周杰先是在附近站了一會兒,然後走向了陳伶俐,陳伶俐旁邊就是劉毛毛,隨即劉毛毛用手推了周杰一把,此時張榮榮就跑進KTV喊人了,然後劉毛毛又推了周杰一把,周杰反推了他一下。

這時KTV裡面已經衝出來四五個人,將周杰圍在了中央,拳打腳踹,周杰隨即倒地,毆打過程大約二十多秒鐘。在周杰倒地又繼續踹了三四腳後,這群人停止了毆打。

不過在另外一角,李勇出現了,也是穿著便裝,可以看到一個男子踢了李勇一腳,隨即拿著對講機又朝李勇頭上砸去。

朱建軍說,當晚他在外地開會,得知此事後,立即向縣委匯報了此事,並成立專案組,調派分管治安的另一位副局長任組長,後來又成立公檢法協調專案組,由政法委一位副書記任組長調查此事。

據濉溪縣警局政工科郭超表示,周杰很低調,而且是全國優秀人警察察,"現在說他調戲女孩,簡直是顛倒是非!"周杰非常謹小慎微。他曾經分管治安9年,作為濉溪縣最大KTV的翡翠明珠的員工居然不認識周杰,也說明了周杰的低調。

家長們還提出,周杰和李勇都是警察,當晚周杰喝酒,李勇更是從KTV裡面出來的,明顯是在裡面消費,因此認為他們行為不符合公安警察的身份。就此,朱建軍局長解釋說,4月11日是星期六,周杰當晚是參加一個下屬的婚禮。李勇是和妻子從KTV裡面一起出來的,周末家人一起娛樂一下也無可厚非。

而且警方還發現,每次翡翠明珠KTV發生治安事件後,其員工都會以女服務員被調戲為藉口,來逃避處罰。

■爭議

當事警方

是否該迴避

事件發生後,濉溪警方成立了"4·12"專案組,從4月12日凌晨到白天,對涉嫌參與尋釁滋事的KTV員工進行審查訊問,其中從12日開始刑事拘留了13人。

昨天記者聯繫了當事人之一李軍的辯護律師、徐州市賈汪區法律援助中心的陳主任。他表示,對於整個案件,他覺得有很多法律程序不規範的地方,首先是周杰作為警局副局長被打,此事不應該再由濉溪縣警方處理,而是應該由上級指定的其他區縣公安機關來處理,"否則周杰的下屬辦周杰的案子,能公平公正嗎?"對於警局成立專案組的解釋,他也認為,無論是誰擔任組長,都是周杰的同事。

其次,他認為,警方在拘留13名KTV員工的過程中,拘留通知書下發給家屬的時間延誤,"法律規定應該在24小時內通知家屬,最長不超過48小時,可是事實上是,這些人12日被拘留,家長15日才拿到了拘留通知書。"

他還表示,在處理此案的過程中,警方涉嫌刑訊逼供,"張榮榮最終拿到的拘留處罰決定書,是在拘留一個月後下發給本人的,應該是在拘留之初就下達。張榮榮被拘留了一個月,處罰決定書上寫著15天。"據張榮榮本人稱,警方曾經用鞋底抽她的臉部,還讓她下跪。

陳主任說,他們將這些問題都提交給了濉溪縣檢察院,但是檢察院始終未予答覆。

據了解,濉溪縣檢察院受理了濉溪縣警局的移交材料後,曾經退回補充偵查,最終是6月15日正式受理。"按照法律規定,一般案件應該在30天內移送法院,複雜案件應該不超過45天。"可是此案已經超過了45天,直到8月5日下午,記者才獲悉,該案當天才被移交法院。

記者8月5日也趕到了檢察院,一位工作人員表示,此案是有充分證據的,但是也承認有來自上面的壓力,"拖一拖時間,也是讓他們好協調。"

責任編輯: 劉詩雨  來源:現代快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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