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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義楊佳何勝凱60秒殺警 官方報導相互矛盾

—何勝凱刺死遵義法警案的官方報導相互矛盾/夏遠綰

作者:

何勝凱,貴州遵義人氏,1980年生人,2009年10月14日下午,他持兩把刀,在遵義中院「60秒」內殺死一名法警,殺傷二名保全。

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10·14」殺人案於10月18日告破。
    
     10月19日新華網《男子刺死遵義法警案告破,警方稱其報復社會》:「經警方調查,因仇視社會,想報復社會,犯罪嫌疑人何勝凱實施了這次在遵義中院的殺人案。……經查,何勝凱,男,29歲,漢族,初中文化,住貴州省遵義市長征鎮坪豐村幹勁村民組。2005年12月9日因故意傷害罪被遵義市紅花崗區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兩年零六個月,上訴後被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2008年3月25日刑滿釋放後,何勝凱逐漸產生了仇視社會、報復社會的心態。經過一段時間的預謀和策劃,於2009年10月14日製造了這樁慘案。」
    
     遵義在線《「10·14」襲警殺人案偵破》:「據警方透露,犯罪嫌疑人行兇前曾留下所謂『絕命書』,並在字裡行間暗示自己是在模仿去年在全國轟動一時的『上海楊佳襲警殺人案』」。
    
     遵義在線《「4天破案,遵義公安好樣的」》:「在監獄中的何勝凱不僅沒有通過改造認清自己的罪行,反而偏執地認為二審法院『量刑過重』,遂產生了仇視社會、報復社會的心理,出獄後經過一段時間預謀和策劃,於今年10月14日製造了『10·14』故意殺人案。」
    
     遵義在線《何勝凱舊案量刑未「越界」》:「因懷疑法院判決不公,闖入法院行兇,製造1死3傷的兇案。昨天,記者從遵義市中院了解到,『10·14』襲警殺人案犯罪嫌疑人何勝凱,曾在2005年犯下故意傷害案,經調查,何勝凱舊案的偵破、審理並沒有任何不當之處,法院判決也在量刑範圍內。」
    
     「仇視社會,報復社會」是對整個社會產生的一種仇視心理和報復行為,其仇視和報復的具體對象往往是不確定的,隨意的和偶然的。
    
     根據上述報導,何勝凱是「因故意傷害罪被遵義市紅花崗區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兩年零六個月,上訴後被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在監獄中「偏執地認為二審法院『量刑過重』」,從而對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產生仇視和報復心態的;而且,何勝凱在「行兇前曾留下所謂『絕命書』,並在字裡行間暗示自己是在模仿去年在全國轟動一時的『上海楊佳襲警殺人案』」;同時,他仇視和報復的對象是明確的,就是對他「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他認為「量刑過重」的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雖然他傷害的具體對象並不是「駁回上訴,維持原判」,「量刑過重」的那位法官。
    
     可見,何勝凱並不是「仇視社會,報復社會」,而是仇視和報復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儘管他的仇視和報復是沒有任何道理的,是極其殘暴的,因為「舊案的偵破、審理並沒有任何不當之處,法院判決也在量刑範圍內」。因此,遵義「警方稱其報復社會」是不恰當的,雖然法院是社會的組成部分,甚至是很重要的組成部分,但畢竟不是也不能代表整個社會。
    
     遵義警方之所以稱何勝凱的殺人動機為「仇視社會,報復社會」,揣測起來,也許是因為一時尚未查明其真正動因,找不到恰當的說法,而根據其濫殺無辜的表面現象,找個現成而空洞的說辭來搪塞公眾;更為深層的原因,很可能是為了消除或淡化公眾心理中較為普遍地存在著的與政府部門的對立情緒,轉移或弱化公眾對此案被害人所在部門——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的特殊性的關注。
    
     然而這種特別關注和對立情緒是無法藉助這樣的措辭而轉移和消除的。請看《遵義在線》相關報導後面網友們的部分留言:
    
     也許他是對的
    
     英雄!好樣的…
    
     執法機關根本沒把老百姓的利益放在眼裡,該死,死得不冤枉!!
    
     的確,這什麼不去殺老百姓,偏偏對準政府官員,還是那句話,只有政府自己知道!
    
     有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由點及面,為什麼這麼多「偶然」接連發生?民怨無處發泄?個別極端行徑?匆匆路過,我是無語!
    
     八字衙門大大開!有理沒錢莫進來!
    
     兇手要嚴懲,但凡事總有前因後果,政府應對部份辦事不公者進行清理,俗話說「狗急了還跳牆」
    
     任何一件事情的發生,都不是單方面的原因所致,實有因果,政府應反思! 「和諧」要的只是社會的公平與公正... 否則任何人都有可能成為社會的「神精病人」!!
    
     兇手要抓、要嚴懲,但是也希望政府嚴懲那些腐敗,確實辦事不公的執法者。
    
     有些網友說得很好,我們除了依法嚴懲兇手之外,還應該透過現象看本質,深刻反思事件的誘因,搞好我們自身的建設,深思吧,人民的公僕們!!!!!!!
    
     遵義市人情政府,遵義市人情檢察院,遵義市人情法院,該深思咯!!!
    
     普通老百姓的案件 又這樣快和有這樣的重視程度嗎????????
    
     如果是其它案件這樣快 還差不多 公安系統內部受到攻擊就很迅速 如果是老百姓案件這樣快還差不多
    
     標題應更改為「歹徒系報復法官殺人」。
    
     首先就這個事來說我們作一個簡單的分析: 1:這位毛得起人士為什麼要去中院殺法官 2:說是報復社會?很多方法可報復為什麼選擇警察眾多的法院? 3:這位叼人隻身一人去做這個事,難道就沒想過退路? 4:大家總結一下人在什麼時候會做這種事?
    
     在監獄中的何勝凱不僅沒有通過改造認清自己的罪行,反而偏執地認為二審法院「量刑過重」,遂產生了仇視社會、報復社會的心理. --------------------是報復社會嗎?原因和結果都與社會無關!
    
     兇手你膽大包天,你敢對我遵義中院撒野,你這貧民,就算你有冤讎你得忍耐,或能過「正規渠道」,貧民們聽好了,有理沒錢不起進來,不許想入非非,報復法官就是就是報復社會,一幫不懂事的賤民。
    
     另外,何勝凱「仇視社會,報復社會」的心態,到底是「在監獄中」產生的還是在「刑滿釋放後」逐漸產生的,上述報導也相互矛盾。

何勝凱說的一些話

何勝凱,貴州遵義人氏,1980年生人,2009年10月14日下午,他持兩把刀,在遵義中院「60秒」內殺死一名法警,殺傷二名保全。

一、對自己犯罪的認識

「何以未成為國家棟樑,卻來到這裡學習反省,成為了人民的罪人呢?」

「國家對我們的教育一點點效果都沒有嗎?」

二、對自己的評價

「不,我們也曾『我本善良』,人之初,性本善。」

「心有天下的人」

「生於貧賤,長於磨難」。

三、對祖國的期望

「民族有望強於林,國家有望招環球」

「六十年之大治,國民之深望。」

「一為天下蒼生,二為共和國永存。」

「樹大難免有枯樹枝,要進行打掃衛生的清洗工作」。

「不旗幟鮮明地反腐……國家和民族將受到不測的命運。」

四、對法院的不滿

「威嚴的人民法院竟然給我鴛鴦判決書,給我進行了篡改。」

「法官是社會正義和良知的最後一條底線,竟然如此腐爛、卑劣,不剷除大亂之期不遠。」

五、對自己的要求

「為天下蒼生請難,引刀為一快,不負少年頭。」

「生不為惜,只可未為國之捐軀,蕩平污垢。死未所憾,英雄雖死賊仍狂。憾。一腔熱血未君識。憾!」

六、對正義的渴求

「資源的不對稱、地位的不平等,我知道,我所能動用資源太懸殊,正義不僅是遲到,而是永遠的缺席。」

七、對人生的總結

2009年6月8日,何勝凱寫下了一篇《人生輓歌》的文字:

我是一粒到來偶然的種子,我這人生何以如此淒涼,生於貧賤,長於磨難,蒼天這麼多的冰刀雲劍。

我不想說自己比得上夕陽之歌,但楊佳之佳事,我和他認為是軒轅之慨事。

一個有心天下的人,蒼天不會負他吧?何以一個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之人如此茫茫?

為自己所有失敗、羞辱說再見了,我所愛的北國、中原,母親、親人們,為那些慘痛呻吟者的一份希望。

責任編輯: 王篤若  來源:讀者推薦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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