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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發芾:物業稅的天方夜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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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物業稅要徵收的消息,再次熱起來。我在《中國青年報》上寫了一篇小文,說到物業稅空轉,也應該信息公開,讓人們知道他們怎樣空轉的。沒有對於其他問題多說什麼,因為基本是老話,沒有新意,無需多說。

今天看了一些有影響的媒體、有影響的評論家的評論,感到一些老話還是得重新說一下。

第一,物業稅是否徵收,必須要走法律程序,現在政府稅收部門嚷嚷開徵,實在讓人討厭。在民主國家,開徵新稅本質上是人民就如何為公共服務籌集資金和分配負擔而進行的協商談判,必須是納稅人代表的廣泛討論,協商後達成協議,也就是稅收法律,政府不過是按照協議去執行而已。在不民主的社會,至少來說,徵稅也應該是政府與人民之間的一項協議,你要這筆錢不拘幹什麼,也首先得問一下納稅人怎麼想,願不願意出。現在,你與納稅人根本不協商討論,單方面在那裡急吼吼地要徵稅,這算什麼道理!就是在目前中國的制度框架下,物業稅徵稅必須立法,必須由人大討論,政府部門不能自己想徵稅就徵稅。

第二,物業稅盡 管是一種很好的稅,但在中國,要徵收物業稅,卻非常複雜。土地公有制,房主本質上沒有土地所有權,你怎麼向他徵稅?除非只征土地上的建築,即磚頭、混凝土和剛才而不管土地。另外,中國的住房,其身份也是千差萬別,商品房,福利房,集資房,國民住宅,有有償出讓土地上興建的住房,有無償劃撥的土地上的住房,等等等等,極其複雜。怎麼統一弄,也很麻煩。

第三,人們一廂情願地以為物業稅將終結土地出讓金。但是,從當局的一些說法看來,這根本不可能。當局官員早就說過,土地出讓金與物業稅是兩回事,根本不能混為一談。既如此,到時候,一定是物業稅與土地出讓金一起收,企圖通過物業稅終結土地出讓金進而降低房價,完全是一廂情願的意淫。除非你能夠影響立法,通過法律明令禁止物業稅後仍然收取土地出讓金。

以前,人們總是說,地方政府是物業稅的最大障礙,地方政府為了土地出讓金,反對開徵物業稅。現在看來,不是這樣。這幾年,北京、深圳等賣地收入極其豐厚的城市,都磨刀霍霍準備開徵物業稅。這顯然可以證明,地方政府非常樂意開徵物業稅。這樣,我估計,地方政府的如意算盤一定是物業稅開徵,土地出讓金繼續收取,兩者都不誤。如果物業稅可以終結土地出讓金,那麼,地方政府至於這麼積極嗎?前年燃油稅開徵的時候政府曾承諾取消二級公路收費,到頭來,不少地方招收不誤,物業稅如果徵收,地方政府能夠取消土地出讓金?而不取消土地出讓金,徵收物業稅豈不是無限的重複收稅?

第四,有論者認為物業稅會抑制炒房,打擊多套住房擁有者。這一點,大概不大可能。誠如業界人士所說,炒房者主要是在辦理房屋所有權狀之前就轉手牟利的,一旦房屋所有權狀已經辦理,契稅、營業稅、所得稅(實際可能並未完全徵收)和其他稅費的開支非常巨大,交易成本大幅增加,所以,就現在而言,炒房者大多是在拿到房屋所有權狀之前就轉手的。如果開徵物業稅,對於這種情況並無影響。至於多套房的擁有者,受多大影響?首先,多套房的擁有者多為權貴人士,他們有能力利用權勢逃稅避稅;其次,如果信息聯網不到位,多套房的信息根本不能透明,根本無法對多套住房徵收累進稅。而物業稅是地方稅,比如蘭州的稅務部門能夠徵收居住在蘭州的居民在北京的物業的稅嗎?再次,即使對多套房課稅,他們不會把稅金作為租金轉嫁給無房的房客嗎?在一個住房的賣方市場中,被加稅的房東為了減小損失,保持利潤,將租價提高,房客有討價還價的能力嗎?所以,如果只對二套以上房屋徵稅,則實際負擔物業稅的反而是無房的租戶,物業稅的公平性在哪裡呢?

第五,物業稅的徵收,涉及極其複雜的操作細節。房價的評估就非常麻煩,期間的徵收成本將會非常高昂。在中國這樣一個並無什麼誠信可言,連公證處也到處做假公證的社會,我不知道對於計稅依據的房屋價值的評估,怎樣能夠做到公平公正。以我的見識而言,到那時候,或許某些地段極好,風水極佳,面積超大的官府大院裡的豪宅,(當然是以國民住宅的名義建設和分配的),他們的住房的價值,可能也是象徵性地給個數字,正如購買的時候就是市場價的三分之一那樣。

理論上講,物業稅是良稅,如果作為城市政府的穩定收入,城市政府就會不必再賣地謀生。而且如果徵收物業稅的城市政府不能為納稅人服務,納稅人就可能賣掉房子走人,使城市政府顏面盡失。這樣,迫使城市政府改善服務質量。

但是,這都是理論上的,理想上的。在國外民主社會如此,在中國這樣的社會就必然不如此。物業稅徵收了,土地出讓金照收不誤;政府一面徵收物業稅,一面用物業稅吃喝嫖賭,絕不以納稅人感受為意,你也奈何不得他;物業稅本來應該公平財產,但是,也極有可能讓體制外的小小百姓成為物業稅的實際負擔者,擁有多套豪宅的體制內人士尤其權貴人士有辦法逃稅,避稅,少納稅,不納稅。這樣的可能性,是不用懷疑的。

所以,儘管物業稅很好,但是,現在,我反對物業稅。事實上,稅收,本質上就是給政府汲取財政收入。其他的一切功能可有可無,只有給政府斂財卻是確定不移的。所以,政府徵收物業稅的根本考慮是收錢,至於其他,都是幌子。人們不要太天真地認為已實行物業稅,就房價下降,社會公平,財富平均,政府清廉。不是這樣的。沒有民主政治,這一切都是天方夜譚;沒有民主政治,政府稅收越的多,揮霍越多,壓制老百姓的手段也更多,能力更強。在目前形勢下歡呼物業稅的,等著給自己套枷鎖吧。

責任編輯: 沈波  來源:公民月刊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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