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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政要李光耀、李顯龍父子通過新加坡司法系統,對[紐約時報]提出誹謗罪訴訟,並獲得賠償。批評人士說,新加坡領導人之所以大動干戈,是想阻止新加坡國內外媒體對政要人士進行批評。
星期四出版的[紐約時報](New York Times)刊登文章說,時報公司已經和新加坡政府領導人之間就[紐約時報]下屬的[國際先驅論壇報](International Herald Tribune)刊載署名文章、對其進行誹謗一案,達成協議,在[論壇報]上刊登了一段道歉的文字,並且給李光耀父子賠償16萬新加坡元,相當於大約11萬4千美元。除此之外,[紐約時報]還負責支付所有的法律費用。
*論家族式政治優劣*
新加坡前總理、目前擔任內閣資政的李光耀以及他的長子、現任總理李顯龍委託新加坡一個律師行指控說,[國際先驅論壇報]上個月發表的一篇專欄文章,文字當中含有誹謗李光耀父子的言辭。
這篇由長期關注亞洲局勢的國際知名專欄作家菲利普.包潤(Philip Bowring)2月15號發表的文章,題目是「論家族式政治的優劣」。
文章中列舉了很多的例子,說很多亞洲國家,包括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國、馬來西亞、新加坡、日本等國在內,雖然名義上是民主國家,但是在領導人的問題上,似乎在某些程度上還沿襲著封建家族制的習俗。文章中只是略帶提到了新加坡。
那麼,新加坡政府為何要大動干戈,討伐[紐約時報]呢?
*不可思議*
英國皇家國際問題研究所(Chatham House)的亞洲問題高級研究員布朗博士(Dr. Kerry Brown)星期四從倫敦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說,新加坡方面這么小題大做,實在是不可思議。
布朗博士說:「他們外表上似乎是在搞資本主義,在很多方面都很西化,很多領域也都有自由,但是,在涉及到國家領導人這個問題上,卻極其敏感,不能有任何批評和反對的聲音,這和共產黨控制的中國又有什麼兩樣?難道李光耀所說的『亞洲價值觀』就是說領導人都是至高無上的,持批評和反對意見的都得封口嗎?」
長期關注東南亞局勢的英國記者本.布蘭德(Ben Bland)認為,新加坡政府之所以這麼做,他們的推理是:雖然短時間內,新加坡政要的作法會引起國際輿論的負面反應,但是,新加坡政要以為,這將有利於他們在長期內控制國際媒體。
*醉翁之意不在酒*
布蘭德說,下一次,[紐約時報]再要發表任何對新加坡政府稍帶批評語調的文章之前,都會三思而行;而其他媒體,恐怕也會仿而行之。
國際上關注新聞自由的組織,包括[記者無國界]以及[保護記者協會],對新加坡缺乏新聞自由這一點,多年來不斷提出批評。為英國[每日電訊]、[經濟學人]、[金融日報]等刊物撰稿的布蘭德本人,就於去年年底,被新加坡有關部門拒絕續簽記者簽證,現在不得不轉戰到東南亞其他國家,繼續新聞工作。
新加坡過去曾經是英國的殖民地,60年代初期和馬來亞等組成馬來西亞聯邦。1965年8月脫離馬來西亞,成立新加坡共和國,目前仍然是大英國協的一部分。
現年87歲的李光耀自從新加坡1965年獨立後,長期擔任總理,1990年離任後,由吳作棟任總理,但是,輿論普遍認為,吳作棟擔任總理只是短暫的,最終總理的寶座還是會由李光耀的長子李顯龍來接任。吳作棟當年在接受法新社採訪時,對這一點也不否認。果不其然,李顯龍2004年8月出任總理,任職至今。吳作棟被聘為國務資政,李光耀則被聘為內閣資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