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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被強拆後,陳少遠在廢墟邊搭了個棚子,與妻子輪流「值守」 ■ 關注焦點 安徽阜陽,一個土地開發項目中,開發商與業主無法達成補償協議,雙方僵持不下。這場拉鋸戰,因政府公權力的介入而失衡。業主的房屋被違法強拆,一名業主服毒自殺。 事後,授權強拆的一名副區長被問責,他同時被查出收受了賄賂。今年4月被判刑11年。 暴力拆遷事件中,鮮有官員被問罪。此起事件被認為是「開先河」之舉。 □本報記者 錢昊平 安徽報導 安徽阜陽市雙清路和阜王路交叉口南側,一片廢墟邊上,搭著一個棚子。 棚子是市民陳少遠夫婦搭的。這裡本是他們的家,2008年底被強拆。 他們輪流在棚子裡「看守」廢墟,阻止開發商的房地產項目施工。 與這片廢墟緊密相連的,還有潁州區原副區長曹潁章的命運。他曾經分管潁州區的城建、市容工作。 今年4月14日,曹潁章被判刑11年。他沒有上訴。 法院認定,曹潁章在兩起強拆事件中,犯有「濫用職權罪」,造成兩家財產損失、導致一名市民服毒自殺成為植物人,並收受開發商賄賂。 「植物人」指的是陳少坤,陳少遠的三哥。 陳少坤的房子在弟弟家的西邊,如今也是廢墟的一部分。他在遭遇強拆時喝下了毒藥,從此未醒,去年11月死亡。 市委書記批示調查 得知市委書記批示後,副區長曹潁章讓開發商取回此前送來的檔案袋,那裡面是5萬元 對陳少坤家的強拆,發生在2008年11月28日。 陳少坤家有四排房子,其中兩排被納入了政府道路擴建範圍。另兩排,一家房地產商一直想要拆,但雙方一直未達成協議。 本來,陳少坤已與政府部門達成協議,他自行拆除了兩排房子。但2008年11月28日上午,開發商帶領大隊人馬出現,強行拆除他家另兩排房子。 雙方衝突中,陳少坤服毒自殺。家人認為,他至死都不知道,強拆的變故從何而來。 幾天後,「強拆逼人自殺」的消息,傳到阜陽市委書記宋衛平耳中。 阜陽近年來幾乎每年都有「聞名」國內的「負面新聞」。2007年,宋衛平由安徽省交通廳長空降至阜陽任市委書記。阜陽正經歷一次重塑形象的過程。 知情人士透露,宋衛平獲知「強拆逼死人」消息後,頗覺緊張。他立即批示,「由市紀委和市建委派員對拆遷過程的合法性進行調查」。 2008年12月2日中午,宋衛平的批示發到潁州區委。 時任潁州區副區長的曹潁章,大約在下午1點多了解到領導批示的。他在回辦公室的路上,給阜陽市天馬房地產開發公司(下稱天馬公司)總經理李朝陽打電話。讓他到其辦公室來一趟。 李朝陽後來向檢察機關回憶,他是當天下午2點左右到的曹潁章辦公室。曹指著一個檔案袋對他說:「你送給我的這東西,我以為是煙呢,你拿回去吧。」 李朝陽看到,還是原來他送去時的那個檔案袋。他看見曹潁章臉上表情比較嚴肅」,於是連連說好。 李朝陽把檔案袋拿走了。這是他兩天前放在曹潁章辦公室的。裡面是5萬元。 強拆陳少坤房屋的,便是李朝陽帶領的人。 開發商瞄準的機會 拖了十多年沒解決,開發商希望借政府強拆的機會,搞定自己要拆遷的部分 十多年前,天馬公司就想拆陳家的房子了。 臨近潁州區雙清路的地段,陳家兄弟共有十排房子,陳少遠家6排,陳少坤家4排。 今年5月26日,李朝陽介紹說,天馬公司1998年取得雙清路附近地塊的拆遷許可證,欲建設商品房。陳家兩兄弟的十排房子在拆遷範圍內。 天馬公司與陳家兩兄弟在拆遷面積與補償標準上,一直達不成共識。兩家的房子十多年了,沒完成拆遷。 2008年5月,天馬公司看到了一個契機。 阜陽市政府決定擴建市內的雙清路,陳少遠、陳少坤兩家的房屋,各有一部分位於擴建的紅線內,需要拆除。 天馬公司希望,藉此機會將兩家全部房屋拆除。 2008年5月12日,天馬公司向潁州區政府遞交報告,請求進行強拆。時任區長李士坤簽署意見後轉副區長曹潁章,提出兩點要求,一是做思想工作,最好協商自拆;二是依法、按程序拆除。 此後,天馬公司總經理李朝陽找到曹潁章,說「拆遷的事情,請你多幫忙,以後不會忘記你的,一定感謝。」 不過,天馬公司沒料到的是,雙清路擴建紅線內的拆遷問題,政府與陳少遠、陳少坤兩兄弟,也未達成拆遷協議。 時任阜陽市建委副主任、現潁州區長顧恆中今年5月25日說,當時陳家兄弟要求臨街房都按鋪面房補償,政府無法滿足這一要求,談判陷入僵局。 2008年9月2日,阜陽市政府副市長王改林主持召開會議,會議決定,在2008年9月13日前,將陳少坤等人位於規劃紅線內的房屋強制拆除,並按政策補償。 政府決定強拆,這成了天馬公司真正的機會。 副區長許可借勢強拆 「我明白曹區長的意思。是讓我公司借政府拆除……把後面房屋借勢一塊給拆掉。」開發商李朝陽說 2008年9月4日,時任潁州區副區長的曹潁章,協調潁州區相關部門召開會議,準備實施強拆。 曹潁章將強拆範圍擴大,不僅要求將陳家兄弟位於紅線內的部分拆除,而且要求將兩家所有房屋全部拆除。 曹潁章的意見傳到潁州區城市管理執法局後,副局長侯剛在黨組會上提出,全部強拆不符合法律程序。 該局局長曾亞民事後向檢察院作證,他曾將以上情況向曹潁章電話匯報,曹的回答是:「那拖到什麼時候?不能影響工期。先拆除,即使拆錯了,我們依法賠償就是。」 當年9月25日,曹潁章安排天馬公司總經理李朝陽找來搬家公司和挖掘機,將陳少遠家房屋全部強拆。 在開發商強拆陳少遠家房屋時,陳少坤找到曹潁章,表示可自行拆除紅線內房屋。曹潁章同意了。 陳少坤於是拆除了自家第一和第二排房屋,其中第二排房屋剩有房茬。 2008年11月12日,接到天馬公司李朝陽「反映情況」後,時任阜陽市建委副主任顧恆中安排發文通知潁州區基礎設施建設指揮部,陳家未拆除到位的房屋存在安全隱患,儘快組織拆除。 按照這個文件,陳家的後兩排房屋不在拆遷範圍。 李朝陽後來回憶說,他找到時任潁州區委書記姜濤,要求對陳少坤家所有房屋強行拆除。姜濤事後向檢察機關證實,他當時表示不同意。他讓李朝陽去同陳少坤家,協商解決。 李朝陽於是又找到了曹潁章:「姜書記同意拆前邊的(紅線內),後邊的房屋讓我再談談。這咋辦呢?我真的沒辦法了。」 曹潁章回答:「只有這樣拆,別的沒辦法——到時候我拆前邊的,你們緊跟著就拆後邊的。」 「我明白曹區長的意思,是讓我公司借政府拆除建築紅線的危房時,把陳少坤家後面的房屋借勢一塊給拆掉。」李朝陽說。 2008年11月26日,李朝陽將裝有5萬元現金的檔案袋,放到了曹潁章辦公桌上。 次日,曹潁章電話通知李朝陽對陳少坤家進行強拆。 當年11月28日,天馬公司的挖掘機,先拆除了陳少坤家本該政府出面拆的部分,又將陳少坤家剩下的房屋全部拆除。 拆除過程中,陳少坤喝農藥自殺。送醫院後一直未甦醒,成了植物人。 一年後,去年11月,59歲的陳少坤死亡。 兩罪並罰判刑11年 曹潁章供述稱,強拆兩家房屋,他沒有請示領導。而相關領導也表示不知情 事發後,2009年7月9日,曹潁章被刑事拘留。 相關部門調查中發現,曹潁章不止收受天馬公司一家的賄賂。2007年10月,他還利用職權,接受了另一地產商阜陽巨川公司5萬元賄賂。 巨川公司的一起拆遷中,曹潁章也給了一些照顧。 受賄罪之外,法院還認定曹潁章構成濫用職權罪:超越指揮部的決定要求,擅自決定強制拆除陳少遠、陳少坤家所有房屋;造成陳少坤服毒自殺形成植物人、其兒媳輕傷的嚴重後果,給兩家造成財產損失1380593元。 判決作出是今年4月14日,當時陳少坤已死亡。不過判決中仍採用「形成植物人」的說法,當地媒體發的新聞稿件亦採用了這一說法。 案件調查過程中,曹潁章供述稱,強拆兩家房屋,是考慮到市容市貌的需求和天馬公司的要求,他沒有與任何人商量,沒有請示領導。 時任潁州區區委書記姜濤稱,「曹潁章沒有向我匯報說要對陳少遠家全部拆除,我也沒有同意全部拆除。我說政府的強拆工作,只能按上級文件要求嚴格執行。我讓李朝陽去同陳少坤家協商解決。」 時任潁州區區長的李士坤也說,他也不同意強拆,只同意依法拆除,曹潁章也沒有向他請示過強拆房屋。 事後,姜濤調任阜陽市委副秘書長,李士坤調任阜陽西湖風景區管委會主任。 天馬公司涉嫌單位行賄罪,但因數額較小(按相關法律,20萬元以上立案,涉及其他嚴重情節的10萬元至20萬元間亦立案)未被立案處理。 今年4月,曹潁章因受賄罪判刑10年,濫用職權罪判刑2年,二罪並罰執行有期徒刑11年。 曹潁章被判刑後,媒體評論「終於看到『強拆官員』被判刑」,亦有評論指出,希望此舉能被廣泛「效仿」,終止暴力拆遷的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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