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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發現:原來三峽工程集團和艾未未有很大關係

—【天地人】第一次把三峽集團和艾未未對比

聽眾朋友,您好!歡迎收聽希望之聲國際廣播電台,我是唐音。本期《天地人》欄目的主題是《第一次把三峽集團和艾未未對比》。

在艾未未被抓將近2個月之後,海外的中共喉舌媒體報導出了所謂他偷稅漏稅的金額,是2000萬元。幾乎是同時,大陸媒體低調報導了,中國國家審計署公布的中央17個企業的審計的結果。其中三峽集團總公司職工福利混亂,涉及2億多元人民幣,國資委要求三峽集團公司內部整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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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此,本台訪問了旅德著名學者、工程專家王維洛博士對比中共當局處理這兩件事上的不同之處。王維洛博士說:

【錄音】「中國國家審計署就公布了中央17個企業的審計的結果。其中三峽集團總公司就被放在頭一位上。三峽工程它一共有31個問題,這個問題的數目的大小就是以億記,不是以萬元記,而是以億記。比如說,三峽集團超出國家指標多支付超標代理費,三峽集團公司招待費的不明確,還有三峽工程的投資不成功,而且它的投資是沒有經過國家發改委的批准,還有是三峽公司支付了大概兩億多元給職工購買房子,還有替職工支付物業管理費,還有就是說三峽公司為職工在北京購買房子。

我記得戴晴寫過一篇文章,文章里曾經講到這麼一件事情:她在1989年3月份的時候,因為她主編的這本《長江,長江》這本書是1989年,也就是發生六四的這一年,但是比六四早,是在二月底或者三月初發行的。那麼她拿了這本書就到了三峽工程的籌備處去,她就看到三峽籌備處已經把他們大樓給蓋起來了,把他們的家屬房已經給蓋起來了。當時她了解到三峽籌備處已經花了5億元人民幣了,那時候三峽工程還沒有批准,那麼它就是超前已經付了5億了。其實當時,這些對於三峽籌備公司來說,他們已經是知道這個工程是會批的,否則的話,它5億人民幣花出去以後,國務院到哪裡去銷帳啊?沒有地方銷帳的。

那麼據我當時的統計,我知道,我能列出它的項目來,我知道三峽工程在審批之前已經花了10億多元人民幣,大概14億人民幣。這還不包括戴晴說的這個5億、在北京買房子的這5億人民幣。我能算出他們當時在做工程,就是先期工程的時候大概花了14億元人民幣。就是說,它實際是一個先斬後奏的這麼一個過程,它的資金一直是一個很混亂的狀態下,因為沒人管它。

那麼如果我們把審計署的31條問題給列出來,我希望你把它列下來,就會看到裡面的數字是很大很大的。比如說,2009年三峽公司會計報表少抵消內部往來的2.498842萬元,導致多級資產負債各2.498842萬元。那就是說,它其實是做了假帳,它準備把這個假帳將近2.5億元,不知道就變作誰的了,就變到他們私人的了。那麼還有講到它在北京購買住房和支付物業管理。我想這個錢它不會給一般的這些職工的,而是給三峽工程他們這些老總的和已經退下去的老總在北京購買的住房。

(音樂)

那就是說,其實三峽工程已經構成了一個經濟犯罪的行為,說的好聽點,財政出了問題了,其實是一個經濟犯罪的行為,就和中共公安部門通告香港報刊的、所謂的艾未未經濟不清的這個問題,對不對?

那麼,艾未未他們是一個公司,公司是一個法人;三峽工程也是一個公司,也是一個法人。因為無論是在法律地位上,或者是在交稅的責任上,這兩個公司是一樣的。但是艾未未這個法人代表不是艾未未,而是他的愛人。對不對?所以你現在處理的時候,就是你把艾未未抓進去了,而不把它的法人代表抓進去,那麼這已經是一個錯了。那麼相對三峽集團來說,你是誰也沒抓進去。

(這個)結果已經在了,那艾未未的那個它是結果還沒有呢。你先抓人後拿事實,要是按照法治國家程式的話,你在抓他以後所獲得的「證據」都不成為證據,因為你程式上已經出錯了。每一個人他都會遇到納稅上的問題,那麼納稅上正常程式是,如果你納稅沒有按照規章制度納稅的話,那稅務局先給你一個機會,讓你改正錯誤。就象德國的那些人一樣,他們把錢偷偷放到瑞士銀行去了,財政部就發一個通知,就告訴你們,你們的名單現在我們都知道了,現在給你們一年的時間,你們自己交待吧,補交了就不算了,沒補交的話,我到時候再來找你。他也沒有說,跑到人家家裡去,讓那個人一下子就消失了,連他老婆也不知道他跑到哪裡去了。這樣做的話,等於說是公安部、財政部在犯罪。

就說三峽集團也好、是艾未未這公司也好,他們都是中國的一個公司,那他們所享受的法律的權利和義務都是一樣的,對不對?你不能說三峽集團總公司犯罪這31條錯誤以後,它可以自己整改,那艾未未就要被消失,那你這樣就不合理了,你沒有一視同仁。

再說,我們說,我們按照中國的判罪的條例來看,中國現在按照經濟犯罪的判罪條例,是1萬塊錢一年。那我們可以看到中國的很多的所謂腐敗的案子,有的人貪污了 10——15萬塊錢就判你15年;那有的人貪污了幾億,最多就判個死緩,這中間就沒有一個標準。那我們就說這個三峽集團和艾未未。艾未未少交了多少稅,那我想他的數字和三峽集團那個數字它是不能比的,如果是1萬塊錢一年的話,那三峽集團的這點錢,就夠他們那個老總在監獄裡待好幾輩子了。

就是說,其實你(中共)不能,人家沒有犯罪,你非要說人家犯罪。而且同樣的三峽集團是個犯罪,那審計署這次審查的有17個公司,那你說一視同仁的話,那這些公司的老總都好被失蹤一下了。所以說在一個法治的國家,對所有的人都是一致的,王子犯罪與庶民同罪。你不能說三峽集團它犯了這麼多問題,它只要自己整改就好了,那你給三峽集團一個整改的機會,那你也應該給艾未未一個整改的機會,你不能就是(讓他)這麼一下失蹤了。」

聽眾朋友,您剛剛收聽的是希望之聲的《天地人》專欄,本期節目是《第一次把三峽集團和艾未未對比》。我是唐音,感謝您的收聽。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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