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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醫生怎樣陪送臨終者

2011年,法國西南部巴約納(Bayonne)小城的醫院出現了一系列可疑死亡病例,死者多是生命行將結束的晚期病人。這些病人一經急診大夫波拿麥宗(Nicolas Bonnemaison)之手,就立即死亡。2011年夏天,同事起了疑心,揭發出來,波納麥松大夫被立即停職,受到司法審查,他被指控涉嫌毒殺7名特別虛弱者。波拿麥松醫生向法官解釋自己的行為是幫助行將死亡的人「縮短痛苦時間」。
波拿麥宗(Nicolas Bonnemaison)醫生工作的醫院
波拿麥宗(Nicolas Bonnemaison)醫生工作的醫院
FP PHOTO GAIZKA IROZ
作者 古莉

2011年,法國西南部巴約納(Bayonne)小城的醫院出現了一系列可疑死亡病例,死者多是生命行將結束的晚期病人。這些病人一經急診大夫波拿麥宗(Nicolas Bonnemaison)之手,就立即死亡。2011年夏天,同事起了疑心,揭發出來,波納麥松大夫被立即停職,受到司法審查,他被指控涉嫌毒殺7名特別虛弱者。波拿麥松醫生向法官解釋自己的行為是幫助行將死亡的人「縮短痛苦時間」。

對於他做為醫生為何不與病人家屬溝通的詰問,他解釋說,當病人的生命行將終結之際,家人十分難過,從他們的眼神中或握手中傳遞的信息,他都能領會到其中的含義。顯然,這位急救大夫沒有按照法律,與病人家屬明確溝通,也沒有和其他醫生護士商量。不論他是殺人兇手還是慈悲天使,他的行為再次引起輿論對死亡倫理道德問題的關注。

法國出台「臨終法」

中國有俗語叫做「好死不如賴活著」,但積極主張安樂死的民間團體,卻呼籲將安樂死合法化,要求有尊嚴的死去。但是在天主教傳統深厚的法國,安樂死一直不被法律允許,更何況安樂死和殺人之間相差毫釐,界限難定,有出偏的危險。直到2005年,法國國會和參議院通過了「雷奧內蒂法」(la loi Leonetti)。該法被認為允許「被動安樂死」。這個法律雖然禁止醫生主動為病人注射藥物導致死亡,但允許在特定情況下停止搶救和治療,也就是說,禁止醫生在明知病人已經無望,僅僅為了人工延長生命而繼續硬性治療。該法還強調必須尊重病患本人的意見,在病患無法表達時,應由醫生做決定,但需要與其他醫療人員合議,還要和家屬商量,不能由一個醫生單獨做主。該法還要求醫生在停止無效治療後,用藥物減輕患者的痛苦,保護患者尊嚴,陪同患者親屬。

「臨終法」是在凡尚-安倍爾事件後產生的。2003年法國青年 凡尚-安倍爾 被他的母親和醫生施以安樂死,在法國引發震撼。凡尚-安倍爾2009年因車禍致殘,當時只有19歲。他全身癱瘓並失明和失聰,完全沒有康復獲改善的希望。他多次要求當時的法國總統席哈克推動立法,給予他死去的權利,但席哈克沒有讓步。不過,凡尚-安倍爾被母親和醫生幫助安樂死後,席哈克委託心臟科醫生議員雷奧內蒂(Leonetti)起草一份指導醫生為垂危者送終的法案。這份2005年生效的法律以起草者雷奧內蒂醫生的名字命名,也被簡稱為「臨終法」。凡尚-安倍爾的醫生和母親以殺人罪受到司法追究。但2006年女法官安娜-莫爾旺(Anne-Morvant)宣布結案,對安倍爾的母親和醫生不予追究。隨後,法國安樂死的爭論告一段落。

然而5年之後的2011年,波拿麥宗大夫給晚期病人注射藥物結束生命的做法,再次引發輿論關注臨終者的死亡問題:是減輕病人的痛苦,助其平靜往生,代價是少活幾天,甚至幾個月,還是明知無望,仍然堅持硬性治療,人工延續生命?從宗教角度看安樂死當然不行。天主教認為,生命是上帝給的,只有上帝有權收回。從世俗角度看,主張安樂死的人要求「死的尊嚴」和「死的權利」。

法國世界報9月6日刊出對法國醫生為晚期病人送終的調查。這篇調查表示,許多急救中心並不了解那份指導醫生為垂危者送終的法案內容。至於病人要求安樂死,被採訪的醫生都說他們幾乎沒有碰到過。但許多醫生並不主張安樂死,他們認為,臨終法的框架可以解決臨終病人的問題。不過,一些急診醫生表示,當醫院接到養老院送來的昏迷病人時,最傷腦筋的就是無法了解病人過去的情況,而了解病人的過去,可以幫助醫生作出正確判斷,可以避免醫生對病人進行無望的硬性搶救,也可以避免錯誤地放棄搶救。巴黎聖-安東尼醫院(Saint Antoine)的莫里醫生(Dr. Eric-Maury)說,他值夜班時,來了這樣的病人,他會半夜上網去查找病患家人的電話號碼,為的是了解病人以前是否自己能行走,生活是否自理,是否留下什麼意願等等,以便做出合適的決定。

巴黎 Pitié-Salppêtrière 醫院的急診腦科醫生索菲-克羅吉耶(Dr. Sophie-Crozier)說,她收治腦溢血病人時,意識到自己可以決定病人的生死,因此常會問自己:這位病人搶救過來可能嚴重癱瘓,他清醒後能接受這樣的狀況嗎?該不該繼續搶救?留下嚴重的後遺症,還值得活嗎?也許還是死了的好?臨終法要求醫生在任何時候都不能一人做決定。克羅吉耶大夫說,每當出現需要商量的病例,她會召集同事召開「腦溢血」會議,共同商討。

不過,據一份研究報告顯示,在臨終法生效的2005年,法國醫院急診搶救中心的死亡病例中,有20%的放棄搶救決定是由一名大夫單獨做出的。這個報告的作者勒孔特(Philippe-leconte)說,這種情況現在在小醫院沒有什麼變化。

怎樣死的有尊嚴?

勒孔特反對安樂死,他表示,一般情況下,一旦醫生看出來繼續硬性治療對病人已經沒有意義了,家屬都會同意醫生的建議。在停止治療措施後,醫生通常會採用嗎啡來減輕病人的疼痛。這樣做,可能會縮短存活期,但可以減少痛苦,保持病人的尊嚴。此外,臨終病人除去肉體痛苦之外,在心理上也非常焦慮。醫生通常會給病人用一種叫做Hypnovel的抗焦慮的藥物。這種藥可能會讓患者神智不清,甚至陷入昏迷,但可以舒緩病人臨終的痛苦和焦慮。

「臨終法」強調尊重病患本人的意見,但對於病人要實施安樂死的病例,許多醫生都表示不曾遇見。巴黎 Villejuif的 Gustave-Roussy 腫瘤醫院是目前歐洲最大的治療和研究癌症的醫院。醫院的圖爾尼岡大夫(Tournigant)說,有時病人會說:「大夫,我受不了了,幫我結束這一切吧」。他警告說,這樣的話不表示病人要求安樂死,不應該算數。這個醫院還請心理醫生對護士和醫生進行培訓,以便做好臨終關懷工作。腫瘤患者心理專家薩拉- 多齊醫生(Sarah Dauchy)說,要弄清楚,病人這樣的要求到底是來自患者自己,還是來自他的家人或是來自護理人員?要知道,臨終病人的護理人員有厭倦情緒,並不奇怪。另外,還要弄清楚這樣的說法,是否與患者的肉體疼痛或心裡焦慮有關?而疼痛和焦慮都是可以用藥物平息的。關鍵是要讓病人臨終時不痛苦,保持尊嚴。

在中國臨終搶救也是敏感話題

在中國一個網站看到一篇報導說,一位老人生前要求他的兒子寫保證書,保證在他臨終之際,不叫醫生用搶救工具折磨他的身體,讓他平靜地離去。但是,當老人真的不行了,做兒子違背諾言,讓急救人員進行了搶救。結果,可憐的老人臨走時受了許多痛苦。而且這位老人是佛教徒,據說臨終時需要身心平靜,才能往生極樂世界。

但如果站在老人的兒子一邊設想,他也有難處。做兒子的,在父親病危之際,豈敢不讓醫生搶救?他內心也許報一線希望,能救回父親的生命,也許這個兒子擔心外界會指責自己不孝順,不救父親,於是違背父親的囑託。總而言之,他若真正替父親著想,就會遇到很大壓力。
 

責任編輯: 夏雨荷  來源:法廣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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