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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談中國:女司機為何撞人後裸體阻救援?

在小區里飆車撞人,顯然也不是普通的交通肇事,

在小區里飆車撞人,顯然也不是普通的交通肇事

6月17日,山東臨沂香榭麗都小區,一名女子帶女兒外出買菜回家時,被一輛疾駛而來的汽車撞倒,年僅4歲的女孩不幸身亡。然而肇事女司機不但沒有積極救助受傷母女,甚至脫光衣服幾次躺在救護車前,阻止救人。(據6月27日齊魯網)

肇事撞人之後本該積極救治傷者,至少要配合好其他現場群眾和急救的醫護人員的救援工作。然而,山東臨沂這位女司機為什麼卻反其道而行?不僅不救傷者,甚至脫光了衣服多次阻礙救援?

二是何以在小區里飆車?小區並非城市的公共行車道路,在小區里飆車撞人,顯然也不是普通的交通肇事,而是一種危險駕駛行為。那麼做為大學老師,這位女司機何以連在小區里開車要慢這個基本的常識都忘記了?

當然,每個人都有激動與衝動,都有情緒不穩定的時候,比如臨沂這位女司機在事發前,曾與丈夫爭吵。但人類畢竟不同於其他低級動物,因為人有理智,可以控制與調節自我情緒。如果僅僅因為發泄情緒,就去開車撞人,不管你受了多大的委屈,於法律意義上而言,你都涉嫌故意殺人。

也就是說,女司機的情緒不穩定,可以做為她在小區里飆車撞人的解釋,但卻顯然不能成為理由。在撞人之後,其脫光了衣服阻礙救援的表現,則顯然就不是單純的「情緒問題」所能解釋了。從其多次趟在救護車前,伸手搶奪受傷女童的表現來看,其行為的目的明確、動作迅速,唯有動機尚待追問。

按常理而言,一個大學老師,知識分子,即便是在情緒失控,危險駕駛撞人之後,也不至於會脫光了衣服阻止救援。那麼問題的焦點顯然集中在了這位女司機是否患有精神病上。對此,受害人家屬並不贊同,認為其是「裝瘋賣傻」。那麼事實結果如何?希望相關部門能給出一個科學、合理、公正、公平的鑑定,給受害人及家屬一個交待,也給公眾一個明白,然後秉公處理,讓法律的尊嚴和威嚴得到有效體現。

而做為普通公眾,我們需要反思的問題是,在我們受到刺激,情緒不穩定甚至激動時,我們該如何克制與調節我們情緒,不至於讓其演化成失常行為,而害人害己?

責任編輯: 劉詩雨  來源:BBC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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