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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貼爆法院院長偷情 轉發拘5日 求闢謠拘10日

四川南充麻辣社區某縣分論壇網帖,爆料中院副院長與區法院工會主席(女)偷情,被女的老公抓現場。網友李某稱十餘天后複製此帖,未作改動轉發到南充市分論壇,被拘留5 天;之後網友王某截圖原帖並加上質疑發帖求闢謠,被拘留10天。


求真相被拘,拘留所場地夠大嗎?

《山西晚報》張國棟

  複製、轉發、截圖、求闢謠,是一些網友對網上傳聞慣有的處理方法。可就在3月3日和3月7日,四川南充市的兩名網友因為轉發一個未得到官方證實的關於南充市中院副院長醜聞的爆料帖,分別被其所在的嘉陵區公安分局拘留5日和10日。這件事隨後在微博上引起網友熱議。

  網友複製、轉發、截圖、求闢謠,本身只是慣有的手法,最終卻因「涉及南充市一官員的敏感問題」,兩名網友均因「侮辱他人」被行政拘留,實在讓人費解。

  首先,「事實」並不是網友捏造的,只是散播了該「事實」,即使查明該網帖所述內容是捏造的,確實因未經核實傳播謠言,客觀上損壞了他人名譽,但也屬於民事性質的名譽侵權行為,不應予以行政處罰;其次,另一網友更沒有捏造事實的行為,也沒有侮辱他人的目的,只想弄清事實真相,更不必承擔法律責任。也就是說,兩名網友的行為與《治安管理處罰法》中「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並不完全相符。嘉陵區公安分局如此「拘留」,顯然涉嫌公權濫用。

  當地如此興師問罪,恐怕「醉翁之意不在酒」——用這種「莫須有」的罪名,將網絡傳聞的複製、轉發、截圖、求闢謠者拘留,除了對官員的敏感問題「敏感」外,還在於殺雞給猴看,讓其他網民別沒事兒在網絡上瞎「處理。」

  發帖被「拘留」甚至被「追刑責」的事近年來並不少見,比較典型的例子就是王帥案。2008年5月,河南靈寶市政府「租」用了大王鎮農地28平方公里,約 3萬餘農民將失去土地。上海青年王帥多次舉報無果後網上發帖,結果因言獲罪,被靈寶市網警跨省抓捕。當地相關方面如此嚴厲管制正常發帖,目的很明顯,就是要讓網友知道涉及當地利益的批評監督「高壓線」不能碰,當地「重要機構」不能惹;至於網民的善意表達權,至於網帖所反映的民生疾苦和現實問題,他們倒不顧及了。

  這種做法嚴重侵犯了公民的言論權利,也嚴重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應嚴肅追責。縱容類似的公權濫用,那就可能如爆料中院副院長與區法院工會主席(女)偷情網帖的知名網友張洪峰所言,拘留所估計會關不下了!

  的確。網絡時代,複製、轉發、截圖、求闢謠的網友太多了,如果這也要承擔法律責任,拘留所夠大嗎?

責任編輯: 於飛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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