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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院士:兒童基因改造試驗合法且有意義

—中國工程院院士李連達:黃金大米試驗合法且有意義

中國工程院院士李連達昨天做客科學網訪談時認為,美國科研機構在中國兒童群體中進行的基因改造大米試驗,從科學上說合理且有意義,進行程序符合我國法規法律,也符合國際慣例。

  針對美國項目利用中國湖南的小學生做基因改造大米試驗一事,中國工程院院士、中醫研究院首席研究員李連達昨天表示,這項測試的目的明確,為解決兒童攝入維生素A的不足,針對缺乏症高發人群,補充維生素A,科研設計合理,試驗結果也達到預期目的,從科學角度看不存在原則性錯誤,也不存在追究責任的問題。

  李連達提到,試驗中的「黃金大米」,不是藥品,也不是普通食品,應屬保健食品範疇,可定為「強化食品」,其與普通大米的化學成分基本相同,只是β-胡蘿蔔素含量稍高,不含有毒有害物質,不會引起化學性中毒、急性中毒或慢性蓄積性中毒。

  他表示,基因改造大米是否安全,需進一步研究。但在這一試驗中,受試兒童攝入量為普通大米的食入量,食入周期為35日,非長期大劑量食入,達不到中毒量,不會發生急性中毒、慢性蓄積性中毒。

  ■回應網友

  臨床試驗已證明安全

  網友質疑,如果基因改造實驗的風險在幾百年之後才顯示出來,我們如何評估論證目前有關試驗的安全性?

  李連達表示,對受試兒童的遠期影響沒有可靠數據,尚難作出判斷,但按保健食品的要求,除作急性毒性、長期毒性試驗,還要作致畸、致突變、致癌試驗,未發現異常,是遠期安全性的一個保證。

  他提到,據相關論文介紹,用做試驗的「黃金大米」,已經過大量臨床前試驗(包括實驗毒理學研究)和Ⅰ期臨床(人體安全性研究)證明安全,即已用美國人做了「人體試驗」,在中國試驗前經過中美雙方主管單位倫理委員會批准,受試兒童家屬同意並簽字,且整個試驗過程有毒理學專家進行監控,有異常表現可隨時終止,及時處理,保護受試者的安全與合法權益,因此符合我國法規法律,也符合國際慣例。

  研究對中美雙方有利

  網友質疑,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只承認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的試驗,否認與基因改造試驗有關,用基金項目轉換實驗安排是否不妥?

  李連達說,根據有關規定,基金項目不允許擅自更改研究內容,但此試驗並非更改內容,而是在完成原計劃基礎上增加有關聯的內容,原計劃是用菠菜補充β- 胡蘿蔔素,新增內容是用基因改造大米補充β-胡蘿蔔素,目的相同,方法相同,只是菠菜之外,增加「黃金大米」,並不矛盾,當然應該得到基金委的同意。

  「我們也可以在美國用美國人做試驗」,他表示,此試驗是中美雙方合作研究項目,研究成果不僅對中美雙方有利,也對世界各國,特別是兒童維生素A缺乏症高發地區有幫助。按照國際慣例,合作研究項目可用多個國家、地區、民族進行人體試驗。 (記者商西)

  微博網友評論:

  焦小石子:基因改造食品的安全性一直存在爭議,我堅決反對食用基因改造食物。 不吃沒事,吃了不知道有沒有事,不可怕嗎?

  有多少人愛totoro: 關於黃金大米的爭論,再轉一次不同的聲音,這樣的文章有理有據,為什麼轉發那麼少?請各位注意翻翻評論吧。為什麼美國不在本國做實驗,黃金大米是幹什麼的

  豬策策_代號007:黃金大米即使沒什麼副作用,也不能在小孩子不知情的情況下叫人吃啊?我不知道拿未成年人做試驗是不是要首先經過監護人同意?看整篇文章就是政府同意就行,基本的人權在哪兒?日本的大便肉餅據稱也沒毒,不知道「專家」有沒興趣一試?

  認真的釘子:放屁!怎麼不給你家孩子吃!做實驗!【工程院院士:美機構對中國兒童基因改造試驗合理合法】 他提到,據相關論文介紹,用做試驗的「黃金大米」,已經過大量臨床前試驗(包括實驗毒理學研究)和Ⅰ期臨床(人體安全性研究)證明安全

  秋風晨沐:早沒看到專家,事情一曝光,專家就跳出來了。9月6日,工程院院士李連達表示,美國機構在中國兒童群體進行的「黃金大米」試驗符合中國法律,也符合國際慣例,臨床試驗已證明試驗安全。他稱,這項測試科研設計合理,試驗結果也達到預期目的,從科學角度看不存在原則性錯誤,也不存在追究責任的問題。

  陳武山:轉來:「中國工程院院士:黃金大米試驗合法幷且有意義」請大家談談看法。本人則以為,這個試驗完全可以從美國人開始或者從中國工程院院士家人做起,可能說服力會更強一些!

  王秋石:一個叫李連達的磚家竟然替美國黃金大米實驗較好,說什麼合情合法,純粹是漢奸言論。想問這個披著人皮的磚家:美國人為什麼不用美國孩子做實驗?假如用的孫子或家人做實驗,你還會叫好嗎?喪失良心不可怕,可怕的是做了喪失良心的事,還叫好。

責任編輯: 於飛  來源:京華時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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