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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政府將用人民日報1953年文章反駁中共擁有釣魚島主權

據共同社報導,日本外務省相關人士4號透露,日本政府將把中國在1971年之前未就尖閣諸島(中國稱釣魚島)主權向日本提出過抗議一事,作為「中方主張中最大的矛盾點」。日本政府已經決定,使用中國《人民日報》1953年1月8日的文章作為論據強調指出,中國官方曾經承認尖閣諸島為日本領土。為此,日本外務省已在其官網上刊登了《人民日報》這篇題為《琉球群島人民反對美國占領的鬥爭》文章的圖片,並注釋說,「由此可見,中國曾將(尖閣諸島)視為沖繩的一部分」。

 

人民日報1953年1月8日文章聲稱釣魚島屬於日本
人民日報1953年1月8日文章聲稱釣魚島屬於日本
中文網絡照片

與此同時,日方還將在今後與各國首腦及外長的會談中主動提及上述內容,並將通過網際網路強化信息發布,積極對外宣傳(聯合早報網訊)。對此,有分析人士認為,中國的報紙在改革開放之前全部都是「黨的喉舌」,改革開放之後也大多如此,但《人民日報》卻是喉舌中的喉舌,地位在所有喉舌之上,是第一喉舌,其官方地位勿庸置疑。博客中國上作者曾徽的文章說,正是由於《人民日報》的這種特殊地位,該報在釣魚島的問題上無疑給中國造成了大麻煩。

1953年1月8日,《人民日報》的文章《琉球群島人民反對美國占領的鬥爭》中說:「琉球群島散布在我國台灣東北和日本九洲島西南之間的海面上,包括尖閣諸島、先島諸島、大東諸島、沖繩諸島、大島諸島、土噶喇諸島、大隅諸島等七組島嶼。」 這無疑是明確表示,釣魚島屬於琉球群島。但眼下中國爭釣魚島,其中一個主要理由就是釣魚島不屬於琉球。

本來中國聲索釣魚島主權就有一個軟肋,那就是,日本在1895年馬關條約簽訂三個月之前已經把釣魚島據為己有,且釣魚島不在馬關條約割讓給日本的台灣附屬島嶼之內。此後,直到1971年前的75年之間,中國的三個政府,滿清政府、中華民國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都沒有對日本對該島的據有提出過異議。在國際法中,無人島主權問題的判斷有三條重要原則:第一,鄰接並不構成國際法上之準據。第二,先發現只能算是未完成的準據。

第三,如果另一主權國先行實施持續且實效之主權支配,而發現國並未提出抗議,則實效支配國之主張優先於單純發現國。而釣魚島的「發現國」中國不僅在 75年間沒有提出過任何主權要求,反而還有官方認為釣魚島屬於「支配國」的表示。中華民國政府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都曾有這樣的表示,而後者的表示,主要就是《人民日報》1953年1月8日的這篇文章。

中國人都知道《人民日報》的官方地位,日本人也不傻,同樣也知道該報的這種特殊地位。針對此前日本有人拿該報的這篇文章說事,《人民日報》去年曾專門發文解釋1953年的這篇文章稱,「該文為翻譯日語的引用資料」。但是,引用卻為何沒有標註任何引述的表示,比如說引號呢?不僅如此,迄今為止,中國主張釣魚島主權最權威的陳述,當然是國務院新聞辦9月25號發表的《釣魚島是中國的固有領土》白皮書,但其中卻同樣沒有對1953年那篇文章的任何解釋。對此,文章作者感慨說,不解釋,恐怕是有難言之苦吧!

曾徽的文章又說,政黨有黨報,黨報宣傳該政黨的立場,不一定是國家的立場,不會給國家造成麻煩。執政黨也有黨報,黨報宣傳執政黨的立場,不一定是國家的立場,也不會給國家造成麻煩。但是,假如某執政黨一黨專政,其黨報定位為不止宣傳黨的方針政策,而且還宣傳政府的方針政策,發出的是官方的聲音,那麼就有可能給該國造成麻煩了。中國執政黨的黨報《人民日報》就是這樣一份「承擔著每天向全國和世界傳播與介紹中國**黨和中共政府的方針、政策及主張的重任」的報紙。

因此,如果日本的《朝日新聞》、《讀賣新聞》說釣魚島是中國領土,中國是不可能把它拿來作為聲索理由的,因為它們都是私人報紙,不是執政黨宣傳政府方針政策的黨報,沒有官方地位。如果有中國人說,你們的《朝日新聞》和《讀賣新聞》都說釣魚島是中國領土了,日本人只需回應說「那是個人觀點,不是官方主張」就輕易駁回了。此外,日本共產黨的黨報《赤旗報》如果說釣魚島是中國領土,中國也不可能拿來作為證據,因為日本共產黨不是執政黨,《赤旗報》沒有官方地位。

責任編輯: 吳量  來源:法廣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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