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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首次 中國被滅絕的慈善事業

—橫河評論 悶死的流浪兒和有毒的酒鬼酒 2

自漢、唐以來,一直有寺廟為主的宗教慈善事業;而在宋以 後,包括到明清,則是以政府為主導的慈善事業,是相當完善的;到了民國以後,則逐步形成了完全符合現代社會的慈善機構。所以中國的慈善機構原來是非常完善 的,從宗教到政府,到民間團體,是一個全方位的慈善事業。很不幸的是,這些完整的慈善事業在中共奪取政權以後,都被消滅了。從事慈善事業的 人群,西方人都逃離中國了,或者被趕出中國了,原來從事慈善事業的中國人很多都逃到台灣去了;而留下的呢,都被中共的階層鬥爭,通過鎮壓反革命和消滅地主 階層消滅掉了。

社會救助缺失原因何在

畢節悶死孩子這個事件反映了非常非常多的社會問題,其中有一個部分就是國家和社會救助的問題。現在有一種說法,就是說政府管不了那麼多,個人和民間應該在這一類活動當中發揮更大的作用。在一般的社會這種說法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我們必須考慮到中國今天的實際情況。

在 中國,一方面它的社會資源是完全由政府來控制的。中國人的實際稅率在世界上是屈指可數的極高的國家,要高於絕大部分西方的福利國家;而政府的財政支出用於 福利的比例則是低得驚人。也就是說社會資源當中,原來由政府進行第二次分配,應該用於最需要的地方的錢被用到別的地方去了。

郭美美引發了一連串的慈善問號

那麼這些錢用到 哪裡去了呢?這個不用說都明白,只要看看畢節這個地方,是維基百科上所說的,貴州省最貧窮地區的這個城市的政府的大樓就可以看到了。這是貴州最貧窮的地 區,而貴州本身又是 大陸省份當中最窮的,連美國都很少看到這麼壯觀的市政府的大樓。就說錢都用到哪裡去了?這是一方面,社會資源被政府和一些權貴階層霸占 得太多。

另一方面是民間慈善機構的缺失,這倒不是說中國沒有慈善活動的傳統,中國自漢、唐以來,一直有寺廟為主的宗教慈善事業;而在宋以 後,包括到明清,則是以政府為主導的慈善事業,是相當完善的;到了民國以後,則逐步形成了完全符合現代社會的慈善機構。所以中國的慈善機構原來是非常完善 的,從宗教到政府,到民間團體,是一個全方位的慈善事業。

很不幸的是,這些完整的慈善事業在中共奪取政權以後,都被消滅了。從事慈善事業的 人群,西方人都逃離中國了,或者被趕出中國了,原來從事慈善事業的中國人很多都逃到台灣去了;而留下的呢,都被中共的階層鬥爭,通過鎮壓反革命和消滅地主 階層消滅掉了。所以中國的慈善事業是被徹底的毀滅掉的。

中共還有一個觀念,就是除了在階級鬥爭當中消滅掉了從事慈善事業的階層以外,它還有一個觀念就是社會主義是最先進的,沒有人需要接受慈善援助,即使是真正有困難的人,當然就是由黨去關懷他們,而不能把這些做好事的事情歸到慈善機構去。這種思維和政策一直維持到現在。

比如說在其它所有的國家都是屬於非政府機構的紅十字會,在中國就被政府歸納成政府機構了,變成了一個十足的官僚機構。它的結果如何呢?郭美美事件是對中共控制的這一類機構的本質最好的解釋。

這 種思維方式和這種統治方式也是中國的民間團體,包括民間慈善團體難以生存的原因之一,一方面是中共不願意讓民間團體來分享從事慈善事業的榮譽。當然民間機 構一旦大規模地直接介入到對弱勢群體的救助的話,對中共來說就是不能忍受的,因為民間(團體)在效率、透明度和服務的質量方面,馬上就會把中共官辦的這種 救助給比下去,所以中共是不能忍受的。現在中共控制獨此一家,就是做得再差,也要你來感恩戴德,它不能容許你的感謝轉移到民間團體上去。

當然還有一個考慮,就是中共永遠對自己不能控制的民間團體是不放心的,它到今天都不容許民間團體獨立註冊成為非政府組織,尤其是全國性的。

在這種中國特殊的國情的情況下發生這麼嚴重的,五個孩子被悶死的事件,當然政府應該承擔全部的責任和承受全部的批評,因為它不容許別人從事這方面的工作,它要把這方面的工作全部包下來,所以它做得不好就必須承擔責任。

在這個事件當中,還有一個警察或者政府的不作為的事情。就這個事情還有一個情節是,家人已經在11天前就報案,說孩子失蹤了,警方並沒有紀錄表明他們採取了什麼行動。而在這些孩子流浪的地區,很多人是見過他們的。

為 什麼沒有人管?這裡我想有多方面的因素。對於警方而言,很可能他們經常接到這一類報案,根本就不把它當回事。這可以從當年黑磚窯的童工們的家長在山西尋找 那些他們被綁、被騙的孩子們,就是被騙到黑磚窯去做奴工的孩子們,在這個找尋的過程當中可以看出來,就是這一類事件,中國的警方是不會去主動調查的,即使 你報案以後,他們也是非常勉強的去立案調查。在絕大部分情況下是需要家長去尋找,找到了以後,有了證據再去報案。在這種情況下,警方還是非常勉強,不願意 的被捲入的。

警方的任務主要是什麼?警方的任務主要是維穩,維穩就包括打壓異議人士,打壓宗教信仰人士,打壓法輪功學員,為權貴階層服務, 這是警方的主要任務,這些做好了,他們的政績、他們的獎金、他們的升官發財都有了。找失蹤的窮孩子這樣的工作,在警方是根本排不上號的。更何況那段時間正 好是十八大,全國的警力都用在保衛十八大這個頭等重要的政治任務,不可能有功夫去管那些失蹤的窮孩子。

還有一個,就是一般的民眾為什麼不 管?當然有多種因素,一種是這種乞丐兒童的事情見得太多了,也麻木了,而且也管不了;還有一種就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你像深圳的小悅悅被汽車壓了,生命 處於危險當中,還有這麼多路人視而不見,為這些看上去活繃亂跳的男孩子操心的可能性就更少了。

還有一個,即使有人想管,也不知道怎麼管,因為根本就沒有相應的政府機構、民間機構。不像在西方國家,這種現象本來就不多,看到以後,有很多機構你可以去報案,馬上就有相應的機構就會來管。在中國就是,沒有機構去管,要想去管,也不知道怎麼入手。

說 句老實話,一個國家的文明程度,受國際社會尊重的程度,真的不是靠有多少航母、有多少神州號火箭來決定的,也不是靠給已開發國家建多少孔子學院決定的,而是 對自己人民尊重的程度,自己人民在這個國家生活的是否尊嚴,這才能夠決定一個國家的文明程度,一個國家受人尊重的程度。

在這個事件當中,還 有一個就是曝光者「被旅遊」。這次官方媒體它倒是沒有完全封殺這條消息,很多媒體和入口網站都報導了,儘管說後來有一些限制。但是最先曝光提供這個消息的 人權活動者李元龍,卻被當局旅遊了。李元龍本人就住在畢節。當然這個旅遊不一定是來自高層的指令,因為從中央到省部級,我覺得這段時間都在忙於瓜分十八大 以後的權力的大餅,不會有時間來管這種對他們來說他們認為的小事。

但是地方當局敢於這樣做的話,也是維穩機制的常規運行。就是當一個地方的 醜聞被曝光以後,他們所想到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讓這個曝光的人銷聲匿跡,可以是關起來,也可以送去旅遊。這樣做了,肯定不會有人為此丟官。這件事情丟的 是當地官員的面子,在當地官員當中,想整李元龍的一定不少。官方在試圖消聲這方面所花的精力,肯定要比他們採取措施改善民生、改善教育,設法杜絕類似悲劇 再發生,這方面的努力要大得多。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希望之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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