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名人結婚前,都會簽訂婚前協議,確保一旦離婚也不會被分身家。這類關係協議漸漸受西方情侶歡迎,但重點不在於離婚後如何分身家,而是加入生活模式條文,保證一星期做愛多少次、體重不能超過多少磅等。
沙利文與太太曼圖斯結婚前,找律師擬定關係協議,列明每周做愛次數以保障性生活。強制做愛或會叫人反感,但婚姻輔導員卻認為一旦有人違約,便可大條道理說「我們一早協議好了」,亦能讓做愛更有規律,增添樂趣。
除了做愛時間表,情侶還在關係協議訂明很多奇怪的條件,例如規定丈夫在家時,妻子不准彈琴;妻子重過170磅,丈夫可獲10萬美元(78萬港元);丈夫不忠要支付500萬美元(3,900萬港元)等。有律師指,生活模式條文能讓情侶對婚姻生活有初步印象,但怪誕的關係協議缺乏法律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