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裕家庭對婚前約定並不陌生。但有時協議也並不能解決所有問題,這是最近一場離婚大戰的教訓之一。這場大戰突顯了安省和魁省不同的家庭法。
圖源:The Intelligencer
在一段從魁省開始並在安省結束的29年婚姻之中,一位妻子尋求法院命令撤銷她和丈夫在魁省居住期間簽訂的婚姻合同。
如果妻子成功,她將有權從丈夫那裡獲得大約800萬加元的財產分割。而丈夫拒絕了妻子的要求。
當雙方於1985年相遇時,他們都在蒙特婁的麥吉爾大學攻讀MBA學位。當時,妻子持學生簽證,沒有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
從麥吉爾大學畢業後不久,妻子得到了一份工作,她有5周的時間來決定是否接受這份工作。不幸的是,她的身份使她無法在加拿大工作。這對夫婦尋求法律建議,並得到兩個選擇:
1.尋求永久居留身份,這需要時間
2.結婚
鑑於工作機會的時間敏感性,這對夫婦選擇了結婚。
一年後,丈夫的家人仍居住在魁北克,但堅持要求丈夫與妻子簽訂一份合同,以保護丈夫的家族企業。儘管妻子不滿公婆的干涉,夫妻倆還是簽了一份名為「夫妻財產制度」的合同。合同規定這對夫婦在財產上是分開的。
由於魁北克管理婚姻財產的立法隨後發生變化,這對夫婦在兩年後簽署了一份新的合同,確認新的立法變化將不適用於他們。他們在財產方面保持獨立。
1993年,這對夫婦從魁北克搬到安大略省,在那裡他們一直住到2015年分居。當時,丈夫的淨資產達數百萬,其中包括私人公司的股份,其中許多是擁有權益的房地產控股公司。妻子的淨資產只是丈夫的零頭。
分居後不久,妻子在安大略高等法院提起訴訟。本案的主要問題是,根據安大略省的婚姻財產法,在魁北克簽訂的合同是否可以阻止妻子要求分割丈夫的淨資產。如果是這樣,妻子將無權獲得她估計超過800萬加元的財產。
儘管存在分歧,但這對夫婦在一件事上達成了一致:如果他們在魁北克居住時分居,合同將完全阻止妻子向丈夫提出財產索賠。換句話說,魁北克的法律會支持這些合同。
在2022年8月舉行了為期兩天的公聽會後,法官Adriana Doyle於12月公布了她的決定。由於這對夫婦在分居時居住在安大略省,Doyle法官應用了安大略省的法律,並很快發現魁北克合同符合安大略省家庭法對國內合同的正式要求。具體來說,魁北克合同是「書面形式。
但Doyle法官對合同進行了更深入的研究,發現雖然它們符合正式要求,但它們「沒有包含直接和有說服力的語言」,這些語言會阻礙妻子根據安大略省法律提出的財產均等化要求。
Doyle法官發現合同沒有達到要求,並且沒有凌駕於安大略省的法律之上,安大略省的法律允許對家庭財產進行均等分割。妻子的權利將在進一步的公聽會上確定。
在Doyle法官的公聽會上取得成功後,妻子要求丈夫支付408,665.51加元的法律費用。丈夫拒絕了,聲稱妻子的費用過高。
在3月13日發布的裁決中,Doyle法官表示,雖然此案的利害關係很高,但費用金額不成比例,並將費用裁決減少至265,106.73加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