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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破空:新疆,禍起鬍子與面紗

新疆烏魯木齊的街景,你懂的。

今年4月23日,位於中國新疆喀什地區巴楚縣的色力布亞鎮,發生官民暴力仇殺事件,共造成21人死亡,包括官方的12名警察、3名社工人員。對抗的維吾爾人一方,則有6人被殺、8人被捕。

當局挑事,不准戴花帽蓄鬍子披面紗

中國政府的解說是,當局社工人員走訪一戶居民,發現可疑人員和管制刀具,社工人員遭這家居民控制並被殺,由此引發對峙與槍戰;境外維吾爾人組織反駁說,是當局粗暴闖入居民家中,首先挑釁,當局武裝人員開槍打死一名維族青年。當局所謂「社工人員」,其實就是政工人員,就是便衣警察。

前往當地走訪的外國媒體,從當地居民或目擊者口中獲知,事件是由中國官方扼殺當地民眾宗教信仰而引發。官方在當地禁止男人蓄鬍子、禁止女人披面紗。色力布亞鎮的這一家人不從,政府官員就不斷上門騷擾,最終釀成這一慘禍。

自2009年「七五」事件之後,中共政府對維吾爾人的管控日趨嚴厲,不僅限制他們的民族權利要求,更限制他們的宗教信仰,甚至限制他們的服飾,推行赤裸裸的漢化政策。比如,當局通知所有企事業單位和學校,上班或上學,不得戴花帽——維吾爾人的傳統服飾之一。3月間,在烏魯木齊第23中學,傳出因維族學生戴花帽而遭集體罰站和威脅開除事件,激起維吾爾人憤怒。文化滅絕,等同於另一種形式的種族滅絕。

治疆怪事:維穩在先,出事在後

而論因果關係,還有直接的一環。4月12日,當局在新疆召開「維穩大會」,自治區黨委書記張春賢在會上號召:要「」「進一步明確對恐暴分子的現場處置原則。」

一個「主動出擊」,佐證當局挑釁在先;一個「現場處置」,證明有意殺人滅口。無須調查取證,無須公開案情,甚至無須司法程序,只須用一頂「恐怖主義」或「

恐怖分子」的大帽子,就能將維吾爾人的任何訴求牢牢罩死、徹底封殺。

維穩在先,出事在後,張春賢治疆,與王樂泉治疆,原是一個模子。實際上,這才是恐怖主義——源自於權力中樞的國家恐怖主義;這才是恐怖分子——以反恐之名

、行恐怖之實的國家警察。

就像把幾乎所有中國異議人士的政治活動都稱為「違法犯罪」一樣,中共政府把幾乎所有少數民族爭取權益的行為,都稱為「恐怖活動」。4月23日發生的這起最新血案,照例再次被中共政府定義為「嚴重暴力恐襲」事件。

講理也好,對抗也罷,中共一律鎮壓

具有諷刺意味的是,新疆巴楚事件,緊接在美國波士頓爆炸案(4月15日)之後

,中國官方媒體剛剛以嘲弄的口氣,奉勸美國:集中力量對付自家後院的恐怖攻擊

,不必重返亞洲。孰料,僅僅一周之後,在中國的新疆,就發生死亡超過美國波士頓事件七倍的中國巴楚慘案,正應驗《紅樓夢》那句經典名言:「正嘆他人命不長,哪知自己歸來喪。」

對源於中東原教旨主義的極端勢力,貨真價實的恐怖分子,中國官方輿論表現出同情、甚至縱容,視之為牽制美國的勢力;對新疆境內信奉伊斯蘭教的維吾爾人,稍有抗議,中共政府就一律指其為「恐怖分子」。內外有別,雙重標準,難免無信於天下,也難免失信於天下。

信奉和平、理性、非暴力的西藏人,堅持和平抗爭,寧願自焚,也不傷及他人,遭遇的卻是,牽連鎮壓、漫長徒刑、甚至當場射殺;即便只是談問題、寫文章、表達個人觀點的民運人士,也動輒遭遇重刑加身,如劉曉波、高智晟之例。

看上去,對中共政府而言,這一切都一樣。不論民間以哪種方式,溫和也好,激進也罷;勸進也好,批評也罷;講理也好,對抗也罷;和平也好,暴力也罷;當局都不分青紅皂白,統統鎮壓,監獄,酷刑,迫害,一樣不少。於是,擺在中國民眾面前的一道考題是,面對政府暴力,如何應對?

對和平主義者而言,暴力終究不是好事,不論發自攻擊方還是還擊方。然而,相比於漢人、藏人,維吾爾人表現得更有血性。維吾爾人以牙還牙、以血償血,究竟是報復行為?還是為現實所逼?中共始祖毛澤東有言:「哪裡有壓迫,哪裡就有反抗

;哪裡有剝削,哪裡就有鬥爭。」觀察新疆形勢,斯言信哉?

(原載香港《開放》雜誌,2013年6月號)

——作者供稿

責任編輯: 劉詩雨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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