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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貞觀之治」是這樣煉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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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太宗李世民的治國能力,素為世人稱頌,亦常被後人贊之為「千古第一明君」。他十六歲應募從軍,十八歲助父起事,後率唐軍東征西討,終至全國統一。武德九年(公元626年),他成功發動「玄武門事變」後被立為太子,二個月後即帝位,史稱唐太宗,次年改年號為貞觀。李世民在位(公元626-649年)期間,吸取隋亡的教訓,從政治、經濟、軍事、文化、思想、民族等諸多方面,實行了一系列的開明政策,採取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有力地促進了社會經濟、文化思想的恢復和發展,使人民生活逐漸安定,國力不斷增強,因而在中國歷史上出現了一個被後世稱為「貞觀之治」的繁榮興旺局面,為後來唐玄宗的「開元盛世」奠定有雄厚堅實的基礎。那麼,「貞觀之治」究竟是怎樣煉成的,它涵蓋了一些什麼內容呢?根據各種史料記載,大致可歸納為以下幾個主要方面: 

第一,「安人寧國」,刪削繁苛。通過隋末農民起義的教訓,李世民認識到老面姓的力量可以決定一個國君的命運。為了避免重蹈隋朝的覆轍,從貞觀初年起,他就特別注意處理好君與民的關係。他引用古人的話說:「舟所以比人君,水所以比黎庶。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國以民為本」,民心向背乃國家存亡之基礎。為了做到「安人寧國」,必須刪削繁苛,先存百姓,「安諸黎庶」,使其「各有生業」。他在全國實行「省徭賦」,「務積於人」的政策,儘量減輕人民的徭役和賦稅負擔,讓老百姓能生存下去,得到溫飽。

唐太宗李世民

李世民從歷史的教訓中認識到,「徒益其奢侈」乃危亡之根。為此,他於貞觀之初便採取了一系列厲行節約,限制奢侈的措施。譬如停止諸方進貢珍貴異品,限制營造宮室,破除厚葬舊俗,如有違反,依法問罪。在他的影響下,許多重臣都崇尚儉約的生活和簡肅的作風。與此同時,他也比較體察民間疾苦,並採取了一些「恤民」措施。所有這些,都是為他「安人寧國」的治國總則服務的。

第二,「為官擇人」,「唯才是與」。李世民強調,「為政之要,唯在得人,用非其才,必難致治。今所任用,必以德行學識為本。」他確實能夠「拔人物則不私於黨,負志業則咸盡其才。」李世民用人的大度和準確,是歷代帝王所不能企及的。

貞觀時期的文武大臣,既有早年追隨他的秦府幕僚房玄齡、杜如晦、長孫無忌等,也有他的政敵太子李建成的舊部魏徵、王珪、韋挺等;既有原屬各個武裝集團的人物岑文本、戴胄、張玄素等,也有農民起義出身的將領徐世勣、秦叔寶、程知節等;既有出身貴族的李靖,也有出身寒微的尉遲恭、張亮、馬周、劉洎等;此外,還有出身少數民族的契苾何力、阿史那社爾等;李世民對他們不講門戶,不分親疏,不避仇嫌,不論先後,一概任人唯賢;只要確有才能,又忠誠於唐,都能委以重任。更為難能可貴的是,李世民是歷代帝王中唯一不但不殺手握重兵的功臣,而且還委以其重任的皇帝。這需要多麼寬廣的胸懷和識人的慧眼啊!

第三,「開直言之路」,兼聽納諫。李世民深知,治國單靠皇帝一人是不行的,沒有忠臣賢吏的輔佐,不可能民安國寧。因此,他對「納諫」「納賢」的重視,也是歷代帝王無法比擬的。他接受了魏徵「兼聽則明,偏聽則暗」的意見,小心翼翼地聽取來自各方面的不同聲音,儘量使自己少犯錯。他懂得「明主思短而益善,暗主護短而永愚。」的道理。他對屬下說:「人慾自照,必須明鏡;主欲知過,必籍忠臣。主若自賢,臣不匡正,欲不危敗,豈可得乎?」,「人君必須忠臣輔弼,乃得身安國寧。」他以隋煬帝拒諫為戒,特別要求臣僚們進諫。在這方面,他與魏徵的關係堪稱典範。

魏徵原是太子李建成的幕僚,曾向原太子建議及早除掉秦王李世民。玄武門事變後,李世民責問他:「汝何為離間我兄弟?」魏徵面無懼色地回答:「先太子早從徵言,必無今日之禍。」李世民對魏徵的回答並未發怒治罪,而是「改容禮之,引為詹事主薄。」因為他「素重其才」。

有一次,李世民下詔年齡雖不滿十八歲,但體格健壯的男子也要應徵人伍。魏徵拒絕在詔書上副署(這是李世民最為智慧的傑作,他的命令沒有分管大臣的簽字便沒有法律效力。這是限制無限皇權犯錯的好辦法,沒有哪個皇帝會主動限制自己至高無上的權力,只有李世民例外),李世民解釋說:「這是奸民為了逃避兵役,故意少報年齡。」魏徵回答:「陛下常說要以誠信待天下,要百姓不可詐欺,可你卻先失去誠信。陛下不以誠信待人,所以先疑心百姓詐欺。」於是,李世民接受了魏徵的批評,並立即收回成命。

這一次,李世民被魏徵頂得實在按捺不住了,回宮後,怒氣沖沖地說:「會須殺此田舍翁。」長孫皇后問,要殺誰?李世民說,殺魏徵!因為他「每廷辱我」。長孫皇后退回後宮,穿上禮服再來見李世民。他驚問其故,長孫皇后說:「妾聞主明臣直,今魏徵直,由陛下之明故也,妾敢不賀!」聰明的皇后,讓皇帝轉怒為喜。

第四,重視法律的制定和實行。李世民從「安人寧國」的需要出發,在立法方面確定了力求寬簡的原則。他說:「國家法令,唯須簡約,不可一罪作數種條,格式既多,官人不能盡記,更生奸詐。」立法不僅應當由繁而簡,而且應當去重而輕,即「死者不可再生,用法務在寬簡。」他特別強調,法律制定之後,要力求穩定,不可以「數變」,「不可輕出詔令。」「詔令格式,若不常定,則人心多惑,奸詐益生。」對待立法和修改法律,應持慎重態度,不能朝令夕改,輕易變更法度。因此,李世民即位後即令長孫無忌、房玄齡等人重新修訂《武德律》,並於貞觀十一年(公元637年)頒布《貞觀律》,同時還編制令、格、式作為律的補充。

第五,恢復和發展經濟。李世民認識到「國以人為本,人以衣食為本,凡營衣食,以不失時為本。夫不失時者,在人君簡靜乃可致耳。」「國以民為本,人以食為命,若禾黍不登,則兆庶非國家所有。」所以他從「國以民為本」的思想出發,在推行均田制的同時,採取了「以農為本」「不奪農時」,「與民休息」「輕徭薄賦」的政策。為了「不奪農時」,政府推行以庸代役的租庸調製,儘量減少徵發徭役;為了鼓勵墾荒,規定歸來的流民可以減免賦役,設置義倉,對有困難的給予一定的糧食救濟;為了促進人口的增殖和勞動力的增加,規定青年男女需適時婚配,鼓勵寡婦再嫁,釋放宮女自由成家,用「御府金寶」贖回農民因災荒賣掉的子女和被突厥掠奪去的人口;為了發展生產,修復和新建了一些水利工程。所有這些,都對當時社會經濟迅速地恢復和發展,起到了歷史性的積極作用。

除此之外,為了更好地選拔人材,李世民進一步完善了科舉制度,不分出身門第,讓天下俊才皆為大唐所用。為了鞏固邊防,李世民遣將擊潰了經常擾邊的突厥人,設立安西四鎮,使大唐疆域向西擴展到今日的吉爾吉斯斯坦境內。

貞觀時期,大唐王朝呈現出來的是「海內昇平,路不失遺,外戶不閉,商旅野宿。」(《資治通鑑》語)「邊境安寧,萬國來朝」的繁榮局面,「貞觀之治」就是這樣煉成的。

另外,貞觀時期還是中國歷史上唯一沒有貪污的時期,這也許是李世民最值得稱道的政績之一。在李世民的治下,皇帝率先垂範,官員一心為公,吏佐各安本分,濫用職權和貪污瀆職的現象降到了歷史最低點。尤為可貴的是,李世民並未用酷刑來警阻貪污,主要是以身示範並制定一套儘可能科學的政治體制來預防貪污。在一個精明自律的統治者面前,官吏貪污的動機很小,也不容易找到藏身之地。明太祖對貪官的處罰最嚴酷,可明代的貪官之多在歷史上也是罕見的。由此可見,防範貪污主要取決於科學修明的政治體制,靠事後打擊只能取效於一時,而不能從根本上剷除貪污賴以滋生的社會土壤。

也有人認為,李世民是一個偽君子,他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掩蓋「玄武門事變」的罪過而把自己裝扮成明君的。我以為,哪裡會有這樣一個「偽君子」,為了百姓的福祉,為了國家的繁榮,克己用儉,用自己一生的時間,以殫精竭慮、勵精圖治、兢兢業業、如履薄冰的態度來實踐自己的使命的呢?!如果這樣的君王也是「偽君子」,但願中國能多出幾個這樣的「偽君子」。

不過,無論李世民是「偽君子」也罷,是真明君也罷,結果他就是贏得了千秋傳頌的歷史美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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