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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新移改法:高科技移民類5大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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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27日,美國伊利諾州芝加哥的民眾,在州共和黨總部前呼籲通過移民改革法案。(Scott Olson/Getty Images)

幾十年來,美國高科技行業持續地請求引進更多工程師、研究員和投資者,參院星期四(27日)通過的移改法版本,在高科技移民類有很大改進。概括起來,有5大變化。

1.創業投資移民簽證——這是一種新的、不與僱主掛勾的簽證,允許申請者建立自己的公司。投資INVEST簽證對於創業的企業家和出資的投資者都適用,但你要證明可以提供工作機會、有足夠的資金,並能籌集到很多資金。

2.更多高科技簽證——正如所希望的,新移改法的H-1B簽證限額幾乎翻番,從原來的6萬5千,增加到11萬,將來最多可達18萬。

3.無限額特殊人才簽證——簽發給某些醫生、教授和研究員,及其他有「非凡能力」的人,沒有上限。

4. STEM畢業生簽證——最多2萬5千簽證將發給那些獲得碩士以上學位的人,包括科學、技術、工程和數學學科(STEM)。

5.僱主需多掏腰包——新修訂案規範了依賴科技移民的僱主的申請費用。如果一個機構有不到50名員工,而其中50-75%是持H-1B或L簽證的,那麼僱主需要為每一份申請付1萬元費用。新移改法還包括了持H-1B簽證移民的工資要求,以緩和對一些科技公司盤剝移民員工的關注。

美國很多家喻戶曉的公司,像谷歌(Google)和貝寳(PayPal)等,都是由移民創立的;儘管這個修訂案並不完善,但顯然是希望為美國帶進更多的國際智能。

責任編輯: 劉詩雨  來源:新唐人記者李貝綜合報導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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