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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萬元埋後院 鄰居深夜挖走後拒還

崇明縣的秦峰夫婦本以為將48萬元巨款悄悄埋於自家院內就能安全無虞,誰知,夜深人靜的埋錢之舉竟被鄰居陳星窺見,並趁秦峰家中無人之時,將48萬元挖出占為己有,秦峰夫婦直到一周後才發現錢已不翼而飛。

夜裡把錢埋在自家院中

今年4月13日,秦峰的女兒將積攢許久的48萬元現金交給母親萬琴,準備將來買房。回到崇明北沿公路附近家中,萬琴將放著48萬元現金的行李箱藏在臥室的床底下。4月16日,夫妻二人商量好後,決定將錢埋在自家院中的地里。當天夜裡,秦峰用鐵鍬在自家院中的一塊地上挖好洞,準備將裝有48萬元現金的塑料桶埋入。秦峰家獨門獨院,2層小樓門前是60平方米左右的菜地,兩邊種著東西,中間一塊空著,秦峰當時決定在中間的空地上挖個坑,把錢埋了。秦峰迴憶說,挖的過程中,還用電筒照著挖的洞,這時,萬琴過來說:「不要照了,今天也不要埋錢了,前面陳星家電燈亮著。」秦峰當時喝了點酒而沒理她,為這件事,兩人當場還爭吵了幾句。

挖好了坑,秦峰將桶放進坑內,上面覆蓋好泥土,將坑填平,使之看上去同周邊的土地一樣平整。怕引人注意,萬琴兩天後又在上面種了些茄苗。

48萬元埋在院中被窺鄰居深夜挖走巨款後拒還
用來埋錢的菜園

鄰居深夜挖走巨款

當天夜裡秦峰在院子裡挖土時,鄰居陳星在家裡已經睡了一覺醒來,準備到樓下喝水,當走到樓梯口時,看到秦峰家院子裡有手電筒燈光。陳星借著燈光和夜色,看到秦峰把一隻白色的塑料桶埋在院子裡。「他們也許埋了什麼值錢的東西……」陳星這麼想,但是並沒有太在意。

又過了兩三天,陳星發現,秦峰家院子那塊地上又多出了幾株茄苗,似乎想刻意掩蓋地下埋藏的東西,這讓陳星更加好奇,並堅信秦峰一定在地里藏了非常值錢的東西。4月23日的晚上,天上下著細雨,陳星發現秦峰家中無人,看家的小狗也不在院子裡。好奇心驅使陳星去院子裡一探究竟。陳星翻過秦家的圍欄進入院內,找到一把尖頭鍬,來到秦峰埋東西的地方挖了幾下,發現地下埋著個塑料桶,打開桶蓋,裡面有一包用塑膠袋包裹的東西。於是陳星將東西全拿出來,翻圍牆回到自己家裡。

回到房間後,陳星將塑膠袋打開,著實被眼前的景象嚇了一跳,厚厚的幾捆百元大鈔,數了一下,一共48萬元之多,一直生活在農村的陳星還是頭一次看到這麼多現金,他貪念遂起,決定將錢占為己有。過了兩天,陳星覺得心裡不踏實,就拿了6萬元出來,將餘下所有的錢悄悄埋在自家雞棚中間的地里。

發現丟錢後苦勸鄰居

4月29日,萬琴想將錢挖出來拿去銀行存掉,挖開土地一看,塑料桶還在,打開桶蓋一看,裡面空空如也。她趕忙將丈夫秦峰叫回家,兩人一起回憶起當夜情形,想起鄰居陳星家那晚亮著燈,估計是陳星發現了埋錢的秘密。礙於鄰里關係,他們並沒立即報警,想把陳星叫來問問清楚,「假如拿了,還回來就是了」。當日,萬琴將陳星叫至家中,指著埋錢的地方告訴他那裡的東西沒了,陳星連聲說他不清楚。

當晚,秦峰迴到家,又將陳星叫至家中,並明確表示自己家的錢被偷了,懷疑對象就是陳星。陳星矢口否認,發誓絕對不是他偷的。無奈之下,萬琴與秦峰找到陳星的老婆,希望勸勸陳星,但陳星依舊否認偷錢的事情。一直等到5月1日,秦峰見陳星仍沒有還錢的意思,便報了警。警方介入調查後,次日深夜將陳星家雞棚中間的土挖開,發現餘下的42萬元。

到案後,陳星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並將剩下的7000元退還,隨後,其家屬又退掉了其餘的5.3萬元。

偷錢者家庭條件不錯

昨天,記者來到崇明事發地一探究竟。陳星家是一座兩層的小樓,房前有一大片空地,地上還曬著菜乾,但家裡已經沒有人了。房子主體的右邊還有一座一層的平房,兩幢樓之間有條一米多寬的小路,可以繞到房子的後面,房後一米左右就是秦峰家的圍欄。

秦峰家的圍欄約兩米高,歐式風格,底下是用磚砌的矮牆,可以輕易攀上去,圍欄後面是秦峰家的菜地。附近的村民指著菜地中間說,當時秦家的錢就埋在茄苗中間的土裡。

陳星家的雞棚緊挨著秦峰家院子的圍欄。雞窩的門口擺放著一個一米多高的菜罈子,菜罈子前是一個豎著擺放的廢棄輪胎。「(警察)當時就是從那個雞窩中間地里挖出來剩下的錢。」一位目擊了警察來村搜索贓物的村民說。

當地村民介紹,兩家家庭條件都不錯,平時關係也不錯。村民們猜測:「他可能是一時財迷心竅吧。」(文中人物為化名)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廣州日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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