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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陽前妻《紐時》發文:中國女性的虐待恐懼與恥辱

李陽前妻在《紐約時報》發文反思中國的家暴現象,呼籲跨越國籍界限解決這一問題。

1999年,KIM第一次來中國。真的是緣分,第一天到中國她就遇到了李陽。「我們是在吉林遇見的,那天他在那個學校有個活動。當時我剛到,特別累,校長帶我們去吃飯,他坐在我對面。他當時很美國的、很放鬆地坐在那兒,說:『Hi,I'm Liyang,I come from California。'」

我帶著臉上和身上新的瘀傷,懷抱著正在哭喊的兩歲小孩,坐在北京一所警局內。屋裡煙霧繚繞,亮著螢光燈,執勤警官的反應讓我難以置信。

「如果一個男人跳到女人背上,摁住她的腦袋往地上猛砸十下,這不算犯罪?如果這種事光天化日之下發生在我身上,你不會報案?中國就沒有應對這類行為的法律?」

警官吞吞吐吐地說:「恩,這當然是犯罪。」

我接下去說道:「但因為這個男人是我丈夫,這事就合法了?結了婚就可以合法地毆打女人了?」

一名女警官跟我說:「你和你的丈夫都是好人,請冷靜一下,回家去,會沒事的。」我當時已很難看清東西,指著腫脹的前額說:「你覺得這叫沒事?」

我曾試圖報案控訴丈夫對我的暴力行為,但警官們認為,並不存在什麼犯罪。我努力了一下午想讓警官們承認這項罪行,但無果而終。回家後我上微博發了一張照片,只露出受傷的前額,希望自己23個粉絲中有朋友能為我呼救。

這張照片引發了無數中國國內受虐婦女壓抑已久的沮喪、痛苦和支持。發帖幾小時後,照片被轉發評論了兩萬多次。受此啟發,我第二天再度前往警局,堅持要正式報案。這場戲劇持續了一周多的時間,最終警方正式認定了我丈夫的虐待行為。

我的前夫是一個聲名顯赫的中國商人,以我們共同打造的英語連鎖學校聞名。我是一名美國人,把中國視為自己的家。我們的故事在媒體上流傳,引起了大範圍的關注,而更重要的是,引起了人們對家庭暴力成因的關注。在家暴發生後的兩年半時間裡,我與聯合國和北京的一家家暴問題組織合作,增強民眾對該問題的意識,幫助受害者。

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的報告稱,中國近25%已婚婦女經歷過家庭暴力。但實際家暴比這個數字要普遍得多:多數襲擊沒有被報案。當女性有勇氣前往警局,她們往往遭遇我所碰到過的阻力。與此同時,法律偏向男性——甚至施暴的男性——讓絕望的女性幾乎走投無路。

我收到了無數中國女子的來信,稱中國文化拒絕將家暴視為一個問題。有一名女子沮喪地寫道:「我陪著受傷的媽媽到了警局,但警察甚至不知道『家庭暴力』這個詞。他們只說這種『私人問題』或『家庭問題』很平常,他們無能為力。」

當受虐婦女遭到警察的無視,最後的法律手段就是通過民事訴訟離婚。但離婚依然會讓中國婦女背上沉重的污名,這也是遏制她們對施暴的丈夫採取行動的另一大原因。希望離婚的婦女將面臨艱難的過程:在以家庭暴力名義要求離婚的案件中,只有大約3%最終僅以此為據獲得批准。如果法庭未能承認丈夫的暴行但依然批准離婚,這可能對婦女造成經濟上的毀滅打擊。更為駭人的是,離婚可能會讓婦女失去子女的監護權,因為父母中收入較高的一方會被認為更適合成為監護人。

從沒有經歷過家庭暴力的人經常對受害者抱有疑問:「她為什麼不離開?」答案多樣而複雜,但對中國的女性來說,這是一個很實際的問題:她們無路可走。援助服務即便在大城市也極為少見,也無從談起有哪個庇護場所正在運作。

先想想漫漫的離婚路可能讓一個女人失去家庭,失去子女,再看看監獄裡眾多用斧頭或水果刀襲擊丈夫、而不是用法律來自保的妻子們,你還覺得奇怪嗎?針對一些女子監獄的研究顯示,超過60%的囚犯被判刑是因為報復丈夫的家暴並致其受傷或死亡。許多殺死丈夫的女子被判處無期徒刑,而不少把妻子毆打致死的男人只需在牢裡度過幾年。

2009年,北京26歲的女子董珊珊八次向當地警局報案稱其丈夫有暴力行為。對她的每一道瘀傷、每一次申訴,警方的答覆都是「家庭問題」。她隨後被丈夫毆打致死。丈夫被判刑六年半,罪名是「虐待罪」。

中國需要更加完善的家庭暴力法。只有少數地方法院能夠對丈夫施暴問題簽發保護令。政府已經起草了全國性的反家暴法,目前正在審議之中。立法過程不夠透明,人們無法了解情況進展。有反對者表示,「家庭問題不能進入立法」,但去年中共政府通過了一項引人關注的法律,要求成年子女看望年邁的父母。

令人欣慰的是,儘管全國性法律缺失,一些地方正在推動反家暴法,但這還不夠。只有全國性的法律才能極為有效地讓人們意識到,家庭暴力本質上一項罪行。當婦女被警方回絕或想警告施暴的丈夫時,這能讓她們有理可依。

在案件引起軒然大波之後,我經常被一些充滿懷疑的中國媒體問道,我作為一個美國人為什麼能容忍丈夫的暴力。我認為,不論什麼國籍,女性大聲疾呼時的恥辱和恐懼感並無差別。沒有哪個女人會迫切地表示自己的家庭不幸福。沒有哪個女人會因為深愛的男人毆打自己而感到驕傲。我能肯定,我的國籍提高了這起案件的關注度,但這當然比不上另一個原因——因為我的中國前夫是一個名人。

家庭暴力並不是個別國家的問題或一種文化現象。這是一種罪行。停止犯罪不能從法律開始——不過在中國這樣的國家,新法十分必要。要停止犯罪,首先應該跨越地理、政治和語言障礙,大聲疾呼決不能容忍、粉飾或忽視暴力。

Kim Lee是一名兒童教育家,也是家庭暴力受害者權利的倡導者。(作者KIM LEE)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網易女人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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