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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紅前夫被禁接近沈星 女方留陰影仍在就醫

    

沈星(資料圖)  

據台灣媒體報導,大陸富商李軍之前漠視法庭禁制令,不斷發送恐嚇簡訊滋擾【香港黨媒】鳳凰衛視節目主持人沈星。上月他被裁定藐視法庭罪成成立,但獲判緩刑。  

然而李軍在數小時後,隨即再傳簡訊恐嚇女方,之前他更試圖在凌晨3點硬闖沈星位於北京的香閨,驚動公安。香港高院法官為保護沈星,發出永久禁制令,禁止李軍再接近沈星。  

李軍(42歲)曾熱烈追求沈星(38歲),去年已因打破玻璃窗、強闖女方位於九龍塘的香閨而被捕,終獲律政司以簽保守行為的方式處理。  

但李軍仍不斷滋擾對方,沈更因此消瘦及掉發、患上創傷後遺症,至今仍在北京接受心理輔導。  

高院9日判決指出,二人於2012年12月的一場晚宴上認識,隨即交換電話並保持聯絡,惟男方於去年對女方進行監視及多次大聲呼喊,又發出恐嚇簡訊。女方感害怕而逐漸疏遠,去年6月至8月情況惡化,李軍多次到女方北京的住宅大力拍門求見,更於去年7月1日,暗中得知女方當天將留在北京工作後,突於凌晨3點硬闖香閨,事件最終被報公安處理。  

李軍不單透過助手搜尋她於北京及香港的地址,女方其後更改電話號碼,李仍有辦法找到她的新號碼再聯絡,又對她的工作地點及時間表了如指掌。  

沈星表示李軍其後再度傳簡訊,指只要再見她一次面,弄清關係後便願意「各走各的路」。沈終於答應在九龍一家咖啡店會面,但期間李情緒失控。  

判詞透露李軍其後再對她動粗,去年強闖女方九龍塘香閨時,不但打爆玻璃窗,更從後將她踢倒,再不斷踢她的腳造成多處瘀傷。沈為此更患上創傷後遺症,至今仍須在北京接受心理輔導。  

法官表示為保護沈星,批准永久禁制令禁止李軍接近沈,並下令李須為滋擾、強闖香閨等事賠償10萬元,另外,打破玻璃窗須賠償5萬4100元。  

李軍之前因並未理會民事禁制令,藐視法庭罪成,被判囚半年、緩刑兩年及罰款10萬元。

責任編輯: 王篤若  來源:搜狐娛樂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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