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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美國酒駕之後的那些事兒 人性處罰溫情脈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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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來講件我親身經歷的事,雖然挺不好意思,但是我還是願意與大家共勉。很多年前,我在美國也發生過一次酒駕,美國叫DUI,Driving Under Influence,就是在某種東西影響下開車——

人性處罰溫情脈脈

我在美國北加州灣區的帕羅奧多市的學院大道,和一個師兄小酌。一名警察站在對面街口,正好看著我們喝酒。結果我剛一出來,一發動車,一前一後兩輛警車給我夾那兒了。

我被警察叫出車來測酒駕。按照正常程序,先要沿著直線走。其實我沒喝多少,跟後來那次不一樣,我也沒出車禍,就是剛一發動車,就給摁那兒了。我走得挺直的。第二項叫作背字母表,他說F,我就F、G、H、I、J、K、L、M、N往下背,也挺好。警察又拿出酒精測試儀,說你吹一下。一吹,我就被銬上了,而且是銬在背後。

在警車裡,我還說,要不要先給我老婆打個電話呀?警察說,沒事兒,到了地方打吧。北加州是這麼規定的,喝了酒,你不能開回去,要先在一個地方睡8小時,這就是第一項處罰措施。

把你關到那兒要睡覺之前,他會問你,你自己選擇,抽不抽血。我問:‌‌「有什麼區別嗎?‌‌」

他說:‌‌「不抽血的話,你可以上庭就翻供。你說那不是你吹的,那是你喝醉了,警察自己吹的。但是我也可以起訴你吸毒,起訴你其他更多罪名,因為你不抽血沒法證明你沒吸毒或是其他,抽血就證明了你只喝了酒。‌‌」

我不打算翻供,於是我說:‌‌「那抽吧!‌‌」於是就抽了個血,跑到一個地方睡了8小時。我出來的時候,有一個非常好的老警察,拿著非常厚的一摞罰單給我看,說:‌‌「我都幫你畫出來了,大概有7項處罰。‌‌」

全世界酒駕都有罪,而懲罰的辦法卻是各有各的高招——日本的酒駕者要被關在特殊的監獄裡,被迫盤腿靜坐反思;澳大利亞某份報紙上有個專欄,叫《酒醉與入獄》,所有因為酒駕入獄的駕駛員的姓名,都會登在大標題下示眾;馬來西亞對酒後駕車者,開展‌‌「抓一送一‌‌」的大酬賓活動,酒駕者連帶他妻子一起拘留關在一起,讓妻子連夜教育丈夫,我怎麼嫁給你這麼個窩囊廢呀!土耳其的懲罰最為健康,酒駕者,由警方押出城外20公里處,讓他步行回城;美國各州法律不一樣,但大部分是以嚇為主,比如有的會把醉駕者送到醫療部門,看護交通事故受害者,有的要看讓人慘不忍睹的交通事故片,有的要去參觀停屍房,看車禍中死亡者的解剖過程。

第二項處罰叫作restricted license。就是給你3個月限制性駕照,只能從家開到公司去——這個處罰挺人性化,不直接吊銷駕照。因為美國是長在車輪子上的國家,沒車的話什麼也幹不了,而且除了紐約、波士頓、舊金山市中心以外,幾乎沒有什麼計程車。政府為了讓你能工作,所以發一個限制性駕照,你一旦跑到另外一條路上,只要在家與公司這條線路之外逮著你,你就算無照駕駛,後果就非常嚴重。因為醉駕會給你算3年保釋期,保釋期內輕罪也重罰。然後,是要上3個月每周一次的駕訓班,出來就去法庭。這是一個簡易法庭,早晨8點點名全都得到。進法庭後,如果你有律師,由律師為你辯護;如果沒有,政府會給你配備公共辯護人來為你服務。最後,法庭判了我一個周末的Sheriff’s Work,就是治安官強制你勞動一個周末。

在美國被‌‌「勞動改造‌‌」

我就去勞動了。到那兒晚了大概10分鐘,結果倒霉了,因為越往前的人分配的活越輕。我大概是倒數第三個。一會兒來了一個警察,說:‌‌「你們最後四個人跟我走,進山開防火帶。‌‌」我一聽,瘋了,進山開防火帶,那種重體力活,我一輩子沒幹過。防火帶就是火燒過來,所有易燃物在防火帶都要清理乾淨。樹枝子、樹葉子,拿手抓,每個人一個大桶就進去了。

卡車只能停在路上,跑到森林裡,每次裝滿一大桶就扛著,扛著扛著我也扛不動了。我說:‌‌「能給我一個小推車嗎?‌‌」結果給我一個獨輪車。一個獨輪車在山路上,上面擱挺高一桶,裡面堆滿了泥和樹葉子之類,我手指甲都劈了。跟我一組的是一個墨西哥人,他什麼都不干,我說:‌‌「你為什麼不干就讓我干?‌‌」

他也無所謂,反正警察只要一轉頭,他就不干。後來我問:‌‌「你犯了什麼罪跑來跟我一起幹活?‌‌」

他說他拿刀子在別人肚子上扎了五刀。

啊!我說:‌‌「那得了,我干,您別幹了。‌‌」因為加州經濟越來越差,監獄都開不起了,以至於很多罪犯其實都應該判的,乾脆就直接勞動了。那天給我累得夠嗆,而且中午不管飯。

第二天我五點半就去了,結果排第一個,去灣區的一個富人區撿樹葉子。那富人區乾淨得根本沒樹葉,而且都有很好的風景,就在海邊。於是我坐在那裡看了一天海。這個懲罰不但沒花納稅人的錢,還替政府做了很多事兒。在美國街上,看到那些穿著亮亮的、反光衣服的,都不是政府工作人員,都是犯了錯的,違反各種交通規則的人,然後被罰去幹活。平時你還可以上班,該工作工作,還可以開車,但是每個周末你別休息了,就上這兒來幹活。

嚴規鐵律杜絕再犯

俗話說得好,只要不會飛,乖乖學交規。美國有幾條最為重要的交規:第一條,永遠系好安全帶。第二條,把您的孩子放在後座上。美國法律規定,12歲以下的兒童,一律要坐在後座上,而且4歲以下的嬰幼兒,要使用特殊的座位裝置。第三條,在過街人行道上,行人有先行權。如果你在美國開車過十字路口,發現有行人過馬路,無論何種情況,行人都有先行權,這在美國是起碼的常識。第四條,絕不酒後駕駛。

處罰結束了,但酒駕事兒還沒完,因為它會記錄在你的檔案里10年。10年之後你再犯一次的時候算初犯,10年之內你再犯就算二犯,在美國法律里,二犯比初犯要重得多。

另一件處罰我當時不知道,後來過了好多年,我們家有一次被偷了,我跟老婆說:‌‌「要不然咱們去買把槍得了。‌‌」

我就去槍店挑了一把,499美元。店家特高興,然後拿著我ID(身份證)往裡一刷,一看,發現我被禁止買槍了。

我問為什麼,他說:‌‌「看來你三年前有過一次DUI,這個DUI證明,你是一個自控能力不強的人,自控能力不強的人禁止買槍。‌‌」原來這兒還有一項懲罰呢!

我還問他:‌‌「那我得過多長時間後才能買槍?‌‌」他說:‌‌「大概終生不能買槍……‌‌」

美國這方面就是這樣,犯錯一次的懲罰,長期在各種地方體現。

責任編輯: 寧成月  來源:知音集結號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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