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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不在家 紐約華裔男幫幼女洗澡被傳召

因為妻子不在家,紐約華人李先生曾獨自替幼女洗澡,後來因大女兒被母親體罰遭學校發現,紐約市兒童局介入,並從長女口中得知洗澡事件,結果李先生被兒童局傳召聽證。

紐約聯成公所顧問趙文笙表示,李氏夫婦有三名女兒,最大的六歲,最小的才兩歲,一家住在布魯克林,事件發生在1月11日,李婦因為體罰長女,結果被學校發現,然後向市兒童局報告,結果兒童局以李婦傷害子女的原因把她的三名女兒全帶走,暫時交給寄養家庭看管。

後來兒童局在訪問大女兒的時候,被她告之,父親曾在媽媽不在家時,獨自替妹妹洗澡,結果,除了體罰的問題針對李婦外,也因為洗澡事件要求李先生出席公聽會解釋。家庭突然遭此變化,不知如何面對的李婦一方面掛念女兒、一方面又擔心丈夫,便向趙文笙求助。

趙文笙說,美國法律極為保護兒童,尤其涉及到性方面,則更為敏感,他舉例說,假如一個家庭申請公屋,夫婦二人加上一對子女,如子女已屆一定年紀,房屋局必須分配三房單位,子女各占一間,而不會讓兩兄妹或兩姐弟同住一室,他說,可能很多華人都不以為意,到發生事情才大惑不解,他建議李氏夫婦出席聽證,並且最好有律師代表,向兒童局解釋清楚過程。

對於父親是否不應獨自替女兒洗澡,律師朱益民指出,現時並沒有法例明文禁止,但其實不管父母任何一方,都不能對子女有不當的觸摸,所以就要視乎李先生是怎樣替女兒洗澡,假如有接觸私處,又是否涉及不當觸摸,他認為,兒童局傳召李先生出席聽證,應該是想了解事情始末,並不等同李先生已觸犯法例,所以李先生最好親自解釋清楚。

責任編輯: 白梅  來源:星島日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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