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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9年紅軍批毛澤東決議:虛榮心重慣用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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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9年6月22日,紅四軍「七大」在閩西龍巖舉行,參加會議的有支隊以上幹部和士兵代表四五十人。由陳毅向大會作報告,毛澤東、朱德發表了講話並通過《決議》。《決議》認為毛的缺點是:英雄主義;固執己見,過分自信;虛榮心重,不接受批評;在黨內用手段排除異己,慣用報復主義;對同志有成見;工作態度不好;小資產階級色彩濃厚。結語是:「因有以上之錯誤,使同志們怕說話,造成個人信仰,使小團體觀念加重。」

1931年11月中共蘇區中央局合影,右二為毛澤東

中共「九大」批陳毅的誘因

對「九大」期間,陳毅上海代表團的會議上受到多次批判的情景和誘因,《邱會作回憶錄》中有如下記述:

在大會期間,上海代表團對陳毅進行了多次批判,大會選舉的頭一天晚上,還進行了通宵達旦的批判,這與毛澤東批「二月逆流」和在八屆十二中全會上,對陳錯誤的批評,是有密切關係的。文革中批判「二月逆流」,毛對陳毅批判的話也確是說得過重了:在八屆十二中全會的工作會議上,毛挖苦陳毅是「右派代表」……九大沒有把陳毅留在中央政治局裡也是十分不妥當的。陳在文化大革命中遇到的災難,主要是由毛對陳的態度所決定,幾十年的恩怨,毛嘴上說不計較,實際上心裡還是沒有忘的。

「幾十年的恩怨」指的是什麼?邱會作所記1969年4月11日下午,毛澤東召集老同志、各大組負責人、各部門的負責同志開會講話中有這樣一段,毛說:「朱(德)、陳(毅)是經歷過中央蘇區的鬥爭,吃過苦的,三次"反圍剿"幫過忙的。現在選他們當中央委員困難,許世友說朱、陳反我反了幾十年,其實有時也不反。紅四軍第七次代表大會後,他們開了第八次代表大會,篡奪了軍權,但心裡不踏實。陳毅到上海向中央請示,受了批評,中央批評他們是極端民主化。陳毅又請我回軍隊了。我不是又『復辟』了嘛!」

可見,要弄清問題的根源,還得從紅四軍「七大」說起。

紅四軍「七大」與毛澤東落選

1928年4月,朱毛會師成立工農革命軍第四軍,朱德任軍長,毛澤東任黨代表,陳毅任政治部主任。6月,中共湖南省委命紅四軍成立前敵委員會,毛澤東任前委書記。由兩部合編成立的紅四軍,因各自成分、傳統、習慣的不同,難免產生思想上的分歧,突出表現在黨與軍隊的關係處理上。據陳毅在1929年9月給中共中央的報告中說:「因四軍是由各種自有其本身奮鬥的歷史部隊而組成,混編的辦法始終未執行,因此歷史的殘餘尚保留在一般同志的腦中,武昌出發(毛部)南昌出發(朱部)的資格在軍隊中是有相當的尊重的,尤其軍隊的習慣,一班、一排、一連、一營、一團,生活各為一集團,農民的自私關係,自然要劃分界而且非常清楚。因此,小團體主義的色彩就很濃重。」「政治工作人員與軍官常常發生糾紛,恍惚是國民革命軍舊習一樣」。(轉引自羅平漢《中共妥善解決內部爭論的一次重大實踐》,《黨史博覽》2011年第2期)黨與軍隊的這一關係反映在上層,就是「朱毛之爭」了。紅四軍第七次代表大會所要解決的正是這個問題。

1929年6月22日,紅四軍「七大」在閩西龍巖舉行,參加會議的有支隊以上幹部和士兵代表四五十人。由陳毅向大會作報告,毛澤東、朱德發表了講話。朱德承認自己過去有些看法存在片面性,表示歡迎大家對他提出批評。毛澤東則強調,現在還要根據我們歷來的鬥爭經驗,加強政治工作,加強黨對軍隊的領導,軍隊應該嚴格地在黨的領導之下,軍隊要做群眾工作,要打仗,要籌款,要講「三大紀律八項注意」。至於會上對他的批評,他現在不說,如果對他有好處,他會考慮的,不正確的,將來自然會證明是不正確的。(《中共妥善解決內部爭論的一次重大實踐》)

大會對黨內爭論問題展開了討論,通過了《紅軍第四軍第七次代表大會決議案》。

《決議》分為兩個部分。第一部分為「黨內爭論問題」,第二部分是「分兵問題」。關於黨內爭論問題,分別是:一、過去工作的檢閱;二、這次爭論之迎因和性質;三、黨應不應該管理一切;四、對前委通信第三期的意見;五、對朱毛同志的意見;六、對中央指定之前委委員不動,決定以陳毅為書記;七、提出幾個口號作為這次爭論的結果及黨員以後的工作標準。

《決議》在對爭論的迎因及各方意見作出分析與評價後,分別指出毛澤東和朱德的缺點。《決議》認為毛的缺點是:英雄主義;固執己見,過分自信;虛榮心重,不接受批評;在黨內用手段排除異己,慣用報復主義;對同志有成見;工作態度不好;小資產階級色彩濃厚。結語是:「因有以上之錯誤,使同志們怕說話,造成個人信仰,使小團體觀念加重。」朱的缺點是:用舊軍閥的手段,相信私人;有迎合群眾造成個人信仰的傾向;無形間有遊民無產階級行動的表現;工作不科學,無條理,無計劃,馬馬虎虎;無形中誇大英雄思想的表現;不能堅決執行黨的決議;不注意軍事訓練,不注意維持軍紀。結語是:「因為有以上錯誤,弄成了軍紀風紀鬆懈,使士兵具有流氓習氣,難以糾正,又慣用手段拉攏部下,小團體觀念極深。」

《決議》總括起來說:「朱毛兩同志在黨內外負責重要工作,不能因某種觀點與意見不同互相猜忌,又是不提出來批評交由黨解決,以致造成這次黨內嚴重爭論問題,給黨以不好影響。朱毛兩同志都有著同等錯誤。但毛同志因負黨代表與書記之工作,對此次爭論應負較大責任。」大會決定予毛澤東嚴重警告處分,予朱德書面警告處分。

鑑於1929年2月的中央來信曾提出朱毛離開紅四軍的問題,加之朱毛之間又存在分歧,而毛澤東又不止一次地提出要辭去前委書記職務,會議專門討論了朱毛的去留問題,認為此事應由中央決定,在中央未派人過來之前,朱毛應繼續工作。會議討論了前委人員的組成,決定迎由中央指定的前委委員毛澤東、朱德不變動,仍為委員。選舉陳毅和四個縱隊的司令林彪、劉安恭、伍中豪、傅柏翠及士兵代表共13人為委員,決定以陳毅為書記。這個決定即呈報中共中央批准,在未批准以前即可負責開始工作。(《紅軍第四軍第七次代表大會決議案》的引文和文意,均轉引自蔣伯英《1929:朱毛紅軍與古田會議》,福建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同時參考了《中共妥善解決內部爭論的一次重大實踐》一文)

這就是原由中央指定的前委書記——毛澤東在紅四軍「七大」落選的基本過程。

對此次選舉,何以選陳毅為書記,而毛澤東落選的迎因,當事人也有說法。蕭克說:「當時在四軍上下比較有威信的是毛、朱、陳。朱毛因對一些問題認識不一致,大家認為他們兩人都有不對的地方,陳毅受命籌備七大並主持召開會議。因為自四軍成立以來,陳毅同朱毛一樣也曾擔任過軍委書記、前委書記,儘管我們也覺得毛陳兩人相比,毛應居先,但陳亦是好領導人之一。所以通過民主選舉,陳毅擔任了前委書記。但決議還強調了一點,要把決定呈報中央批准,沒有批准之前,先開展工作。」蕭克在另一次談話中還說:至於選舉陳毅為前委書記,也不能說是把毛澤東排擠了。毛、朱、陳是紅四軍比較有威信的三個領導人,既然大家認為朱、毛都有不對的地方,通過民主選舉推選陳毅為書記,也沒有什麼不好,何況陳毅也曾經擔任過軍委書記。「大家既然是大會的代表,就有選舉權,選陳老總有什麼不可以呢?陳老總也是好同志嘛!」(《蕭克將軍訪談錄》)

因此說紅四軍「七大」陳毅、朱德篡奪了毛澤東的軍權,是與歷史不符的。

責任編輯: 白梅  來源:2012年第4期同舟共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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