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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玲指控遠志明強姦 18位華人教會牧者發布調查報告全文

—18位華人教會牧者聯署發布《關於「柴遠事件」的調查報告》全文

本文件包括:

第一部分:為什麼要成立「柴遠事件」獨立調查委員會和發布調查報告?

一、關於「13位華人教會牧師的回應信」

二、18位華人教會牧者發出公開信並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

三、獨立調查委員會的組成與工作

 

第二部分:關於「柴遠事件」的調查報告,包括四項調查內容:(點擊此處直接閱讀第二部分

一、萬潤南、蘇曉康證明,1989年在巴黎,舞蹈演員朱女士曾指控遠志明對其性侵;

二、柴玲指控1990年在普林斯頓被遠志明強姦;

三、遠志明被指控,2013年五月在德國某營會中,作為講員,對一80後年輕姊妹有不當行為;

四、遠志明被指控於2013年9月在巴黎,誘姦一位90後姊妹(未遂)的證言和相關證據。

 

 

第一部分:為什麼要成立「柴遠事件」獨立調查委員會

和發布調查報告?

 

一、關於「13位華人教會牧師的回應信」

 

早在2012年,柴玲開始在教會內部申訴1990年自己被遠志明強姦一事。兩年之後,由於在教會內部溝通與申訴無果,20141123日,柴玲在自己機構的網站(後於2014年12月24日經「曹長青網站」轉載),發表了「柴玲關於遠志明寫給教會的信」。至聖誕節期間,影響擴大,網絡中議論紛紛。

 

 

2014年12月25日,幾位牧師開始為此事件交通、禱告,盼望教會能夠對此有所回應,妥善解決,不致使主的名蒙羞,不致使神的教會受傷害。

 

 

同日,王峙軍牧師與王永信牧師(遠志明按牧團成員)聯繫,打電話並發電郵協商如何面對這件事情。

 

 

12月31日,四位牧師私下發電郵給遠志明牧師,鼓勵遠積極回應此事件。未得到遠的回覆。

 

 

2015年1月1日下午,13位牧師聯名致信柴玲(即「13位華人教會牧師對柴玲致教會公開信的回應」),此回應信同時抄送至遠志明個人、遠志明所在機構的董事會(委託神州傳播協會辦公室轉),及遠志明按牧委員會(委託大使命中心辦公室轉交遠志明按牧團王永信牧師)。

 

 

這是一封內部回應信,不是「公開信」。信中鼓勵「遠志明牧師作為該事件的當事人,有責任給關心他的眾教會一個清楚的交代」,並請求「遠牧師所在機構的董事會,遠牧師所在教會的牧者與長執會,遠牧師的按牧委員會,以及灣區牧者聯禱會,在尋求澄清該事件之真相方面,有責任為遠牧師提供幫助,並且有義務監督遠牧師採取正確的行動」,並呼籲成立有公信力的調查委員會,對事件進行獨立調查。

 

 

13牧師的「回應信」於1月3日出現在「曹長青網站」(其資料來源並非透過13位牧師),因此被誤認為是「公開信」。

 

 

神州傳播協會董事會、遠志明按牧委員會、遠個人,對此回應信都沒有任何回應。

 

 

二、18位華人教會牧者發出公開信並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

 

1.在18位牧者信發出之前

 

1月5日,王峙軍牧師就此事件給教會和網絡帶來的困擾與混亂,再次打電話給王永信牧師,商討如何回應。王永信牧師說他要與遠在1月7日見面。但見面結果如何,不得而知。因為王永信牧師此後沒有與王峙軍牧師聯繫。

 

 

1月23日,王峙軍牧師再次致信給王永信牧師,指出,「遠牧師和他的董事會可以選擇沉默。但以晚輩之見,由您參與其中的遠的按牧委員會,卻不能對自己所按牧的人員採取同樣不負責任的態度。如果按牧委員會出於人情面子,也選擇沉默的話,人們很難把按牧委員會和這個事件已經產生、將繼續產生的惡劣影響,剝離開來對待。……現在看來,由按牧委員會出面(準確地說由王牧師出面),提議成立一個有公信力的獨立調查委員會,勢在必行。最後,讓事實說話,讓理性與良知說話,讓聖經原則說話,給教會和公眾一個合理的交代。」王永信牧師沒有回應此信的呼籲。

 

 

1月下旬,不斷有新的資料出現,數位牧師深感事態嚴重。

 

 

2月3日,王峙軍牧師打電話到王永信牧師家中。無人接聽。次日,王峙軍牧師打電話給王永信牧師的一位主要同工,請其轉達王永信牧師。沒有回應。

 

 

2月5日晚王峙軍牧師發電郵給王永信牧師,附上新資料,幷邀請王永信牧師擔任調查委員會的「監督委員」。沒有回應。

 

 

同樣是在2月5日,下午,王峙軍師母給按牧團的另一位成員陳道明牧師打電話。王師母從網上找到陳道明牧師教會的電話,教會的一位同工說陳道明牧師已經不在此教會,有時會來講道。王師母問其要電話號碼,這位同工說不方便,問是誰打的,讓陳牧師打回來。王師母說:請轉告說生命季刊王峙軍牧師打電話,若陳牧師許可,請把號碼給我們,我們打過去。

 

 

這位同工幾分鐘後打來,說陳道明牧師表示,如果是要談遠志明的事情,他就不接電話了。

 

 

王師母只好說:麻煩你轉告,我們有新的資料,需要請教陳牧師。

 

 

這位同工幾分鐘後再打來說:陳牧師還是不接電話,說按牧團的意見也不一致,但按牧團已經決定保持沉默,所以還是不接電話了。

 

 

王師母最後請她轉話:我們懇請按牧團幫助,需要按牧團在這個時期,特別牧養遠志明牧師及他的家人。

 

 

至此,相關單位除了拒絕回應「柴遠事件」外,對尋求妥善處理該事件的任何努力,反應也十分消極。

 

 

更糟糕是,一個多月來,主內肢體及教外公眾在網絡上爭論不息,莫衷一是。也有主內肢體在網絡中呼籲教會牧師們出來回應,幫助處理此事件。

 

 

2.「18位牧者致教會與公眾信」的起因

 

 

對於損害教會的聖潔性、牧職的嚴肅性和弟兄姊妹之身心的人與事,任何基督徒都當予以關注,更不用說對教會負有守望之責的牧師傳道人。柴玲指控遠志明強姦之事已經成為公共事件,一時間給華人教會帶來巨大的攪擾,給弟兄姊妹的信心與情感帶來巨大的傷害,這是不爭的事實。

 

 

而這個過程中所浮現出的指控有關當事人的多項新證據,更表明了事態的嚴重性。

 

 

聖經的教導是:「控告長老的呈子,非有兩三個見證就不要收。犯罪的人,當在眾人面前責備他,叫其餘的人也可以懼怕。」(提摩太前書5:19-20)

 

 

有鑑於遠志明牧師、神州傳播協會一直保持沉默,與按牧團的溝通沒有結果,18位華人教會牧者根據聖經原則,考慮到新的證據已經超過了兩三個見證,感到有必要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對柴遠事件以及此引發的其他指控進行調查。

 

 

2月10日,18位牧者聯署致海內外華人教會及公眾信。信中說:

 

 

為著主的名不受羞辱,為著主的教會不受虧損,故(我們)願意組成「牧師團」,聯署贊同成立「柴遠事件獨立調查委員會」,並推舉與邀請資深牧者擔任監督委員。調查委員會將本著客觀、公正、誠實與負責任的態度,對事件進行調查,並寫出調查報告,給相關機構處理該事件提供依據,並對華人教會和公眾有一個清楚的交代。

 

三、獨立調查委員會的組成與工作

 

 

1.獨立調查委員會的組成

 

 

在牧師團的贊同下,18位牧者中的3位牧師與牧師團之外的另外兩位同工,組成了調查委員會。牧師團中的所有其他牧師均為監督委員,負責監督調查委員會的工作。

 

 

在此之前,我們曾經邀請18位牧師之外的5位資深牧者擔任監督委員。其中2位表示贊同18位牧師的立場,但因某種原因不方便擔任「監督委員」,1位婉拒,1位沒有回應。

 

 

王永信牧師也在被邀請之列。直到2月16日,我們方收到來自這位長輩的電郵回應。回應中說,「按牧團同工們覺得目前已有了調查委員會,則按牧團無需再參與此事」,「本人現已年屆九十,在思想與體力方面皆無法擋任『監督』重任,也請一併見諒。」

 

 

王峙軍牧師立即復電郵表示尊重和理解:

 

謝謝您撥冗回復晚輩的郵件。完全理解您關於按牧團「無需再參與」的考慮,也深知長輩在年近九十的高齡,不便行施「監督委員」之責。但我們相信,您幾十年服事主的經驗,對主和主教會的忠心,以及多年來銘刻於心的原則與良知,仍會對這個事件的解決,提供良性幫助。我們會繼續為您的身體健康在主面前獻上禱告。

 

最終,18位牧者自身承擔起「監督委員會」的責任,「獨立調查委員會」是在「牧師團」的集體監督下工作的。

 

 

2.獨立調查委員會的工作

 

 

調查委員會的工作程序為:第一步,調查與核實所收到的證言等資料,給當事人雙方同樣的指證、確認或申辯的機會;第二步,向有關方面提交調查報告;第三步,向眾教會匯報調查結果及有關機構的處理意見。

 

 

調查委員會對所有有關人員(共10位)進行了客觀、負責任的調查,除了遠志明牧師外,所有其他人員均積極配合了調查。

 

 

遠志明牧師始終沒有回應調查委員會的任何信件。

 

 

2月11日,調查委員會發電郵致遠志明牧師,請他就4件指控他的事件做出回應:承認或申辯。與對其他人的調查一樣,調查委員會要求他在3日內回應。

 

 

2月12日,調查委員會通過其他途徑,間接請求神州傳播協會董事會謝文杰弟兄幫助:確定遠牧師收到電郵,並督促他回應。

 

 

2月14日,調查委員會發電郵致神州傳播協會謝文杰弟兄,內容為:

 

 

2月11日晚間,我們發電郵給遠志明牧師,希望他回應對他的4項指控,其中一件誘姦未遂事件,發生在2013年9月。我們盼望謝弟兄(作為神州董事會主席),能夠幫助聯繫並提醒遠牧師儘快回復調查委員會給他的電郵。(若遠牧師選擇不回復或繼續保持「沉默」,我們會按既定程序,開展下一步的工作。)

 

謝文杰弟兄沒有回應。

 

 

等待5天之後,遠牧師仍然沒有任何回應。2月16日,調查委員會致信給神州傳播協會董事會和遠志明按牧委員會(並抄送加州灣區牧者聯禱會及18位聯署牧者),並把調查報告作為附件,一併發出。該電郵提到:

 

 

在調查柴遠事件的過程中,我們看到多項證言,證明除了柴玲指控遠志明牧師性強暴外,還有另外3項針對他的指控:(1)遠於1989年曾受到一位朱姓舞蹈演員的性侵指控;(2)遠於2013年5月曾對一位80後姊妹有不當行為;(3)遠於2013年9月曾誘姦一位90後姊妹(未遂)。

 

看到這些證據與證言後,本著尊重事實的態度,我們對當事人雙方展開調查。調查委員在2月11日給遠志明牧師發出電郵,請他就針對他的四項指控,做出明確的回應或申辯。調查委員會請遠牧師在三天之內回應,否則視同放棄申述。

 

同時,調查委員會也發電郵委請神州協會董事會主席謝文杰弟兄,以及「柴遠會面」的見證人徐志秋牧師等,提醒遠牧師作出回應。

 

現在,自發出給遠牧師的信件至今,已經五天,調查委員會沒有收到從遠牧師來的任何回應。我們所委託協助敦促遠牧師回應的謝文杰弟兄和徐志秋牧師,也沒有任何回應。我們只能認為:遠志明自願放棄了申辯的權利,默認了針對他的全部或部分指控。

 

至此,調查委員會的調查已經告一個段落。現在,我們把調查報告呈現給各位(見附件)。

 

同時在這個電郵中,調查委員會提出了三項要求:1.請神州董事會和遠志明按牧委員會,根據聖經原則,敦促遠志明回應。2.由於「柴遠事件」已經成為公眾事件,給網路公眾和海內外華人教會帶來了混亂與困擾,神州董事會和遠志明按牧委員會,要立即向眾教會和公眾公布處理結果。3.請按牧團和灣區聯禱會的牧者,在這個特別時期,給予遠及其家人以特別的關注、輔導與牧養。

 

 

調查委員會的電郵最後說明:

 

 

請神州傳播協會董事會和遠志明按牧委員會,在收到此電郵後,三日(72小時)之內,明確回複本調查委員會,提出有說服力的處理意見。若本調查委員會在2月19日晚10時以前沒有收到回復的話,我們將向全教會及受此事件困擾的公眾,公布調查結果,以示負責。

 

 

上述電郵發出後,除了謝文杰弟兄有一封回信之外,沒有收到其他機構或個人的回應。

 

 

謝文杰弟兄於2月16日發電郵給劉傳章牧師,說道:「至於最新關於2013年6月誘姦未遂的指控,因涉及近年的事,神州傳播理當處理,麻煩你將原指控材料轉過來,我會處理。謝謝。」

 

 

劉傳章牧師將謝文杰弟兄的信轉給調查委員會。

 

 

調查委員會於2月17日回應謝弟兄,告訴他詳實的材料已經發給他了:

 

 

您2月16日的回應信,劉傳章牧師已轉至柴遠事件調查委員會。

 

相信此時您已經讀到了獨立調查委員會於2月16日中部時間晚間10時發給神州和遠志明按牧團(同時抄送灣區牧者聯會)的信件,裡面附有內容詳實的調查報告。這四個指控,時間跨度長達24年,牽涉到不同地方的女性,但指控都針對同一個人,這樣的機率實非巧合,需要慎重對待和嚴肅處理。

 

本調查委員會是由18位牧者聯署推舉成立的(如附件所言)。您所熟悉的劉傳章牧師即18位牧者之一;他同其他牧者一起負責監督調查的工作。調查委員會乃是獲18位牧者團的授權,負責同相關單位聯絡並發布調查的報告。您有任何問題及跟進的回應,歡迎直接發到這個調查委員會的專用郵箱:[email protected],致調查委員即可。

 

至於您信中所提及的關於2013年9月發生的遠志明誘姦事件,連同其它資料,請參考前信的五個附件並回應。

 

我們深信,天上的神關注他教會的聖潔和見證高於一切人的工作。這兩年陸續被揭發的教會領袖弊案應該成為我們的鑑戒。

 

2月18日,調查委員會又一次同時向遠志明牧師、謝文杰弟兄發電郵,請謝弟兄催促遠牧師回應。致謝文杰的電郵內容如下:

 

我們相信您已經收到調查委員會2月17日的覆信,也相信您可以聯絡到遠志明牧師,並促使他對指控做出回應。

 

在這封信中,我們盼望您轉告遠志明牧師:調查委員會在2月11日給他發了郵件,並要求他在收悉後三天內回應針對他的四項指控。但至今調查委員會未收到他的任何回應。我們希望他回應指控;否則,調查委員會視同他放棄為自己的申辯,默認了對他的全部或部分指控。

 

這封信,同時抄寫給遠志明牧師。

 

 

2月19日,神州傳播協會董事許基康弟兄打電話給生命季刊董事會主席丁同甘長老,說:「你們這樣的做,我們要告上法庭。」

 

 

當日下午謝文杰弟兄與丁同甘長老在通話中說:王峙軍將調查委員會的結果登在生命季刊的網路上,這是不合法的(註:事實上,調查結果還根本沒有在生命季刊的網絡上登出)。

 

 

丁同甘長老回應:這個調查委員會是由18位牧者成立的,目的是要將真相報告出來。不是生命季刊的單獨行動。而且生命季刊也有義務知道實情(即生命季刊作為主內媒體,有權利對影響教會的重大事件,進行調查與報導)。

 

 

謝文杰弟兄說,按美國的法律,在未判決前,是不可以定人有罪的。

 

 

丁同甘長老說,這個委員會決無偏袒任何一方,乃是要查明實情。

 

 

謝文杰弟兄說,他們「要告上法庭」。

 

 

謝文杰弟兄還說他們也要對新的指控進行「調查」,但抱怨調查委員會沒有給他們當事人名字。事實上,調查委員會已經在2月16日把翔實的調查報告提交給謝文杰弟兄(但調查委員會不能把當事人的個人資料隨便轉告他人。調查委員會有責任保護投訴者)。

 

 

按照常識,神州董事會如果真有「調查」的誠意,他們是可以隨時開展「調查」的,因為當事人遠志明就在他們的眼前。但遺憾的是,當獨立調查委員會將調查報告提交給他們後,他們的反應卻是「告上法庭」。

 

 

作為事件當事人之一的遠志明牧師,一直對各項指控證據與證言,採取拒絕回應和保持沉默的態度。但拒絕回應是無法否定這些指控的,保持「沉默」也不能抹殺證據和事實的存在。

 

 

現在,我們決定將這份調查報告,向眾教會和受此事件影響的網絡公眾發布。

 

 

 

第二部分:關於「柴遠事件」的調查報告

 

(本報告包括對四項指控的調查)

 

一、萬潤南、蘇曉康證明,1989年在巴黎,舞蹈演員朱女士曾指控遠志明對其性侵

 

1.2015年2月12日,萬潤南先生提供給調查委員會的證言:

 

「1989年七、八月間,許多流亡者暫時聚居在巴黎南郊一個叫瑪西(Massy)的難民營。期間,有一位從上海來的舞蹈演員朱XX,曾經指控遠志明對其性侵犯。當時我忙於民陣的籌備工作,就委託蘇曉康去調查、了解、處理這件事情。蘇曉康把這件事情大而化之、不了了之了。朱因此很失望,不再和大家來往了。記得有一家香港刊物曾經披露過這件事情,但沒有點名。」

 

 

2.2015年2月13日,蘇曉康先生提供給調查委員會的證言。

 

以下內容為蘇曉康先生敘述他在2014年6月30日與柴玲在電話中的談話內容:

 

我當時向柴玲陳述1989-1990年期間(準確日期完全想不起來了)發生在巴黎的某女士指控遠志明強姦她的事件,講了幾個要點:

 

1、我完全不認識這位女士,只在最初到巴黎時,在難民營見過她;也只接觸過一次,就是我和遠志明買了牛仔褲,太長,遠志明請她幫我們改一改。我至今只記得她好像姓朱,而且不清楚她流亡到巴黎的原因是什麼。

 

2、我和遠志明離開難民營之後,我再也沒見過這位女士。有一次,我從歐洲某地回到巴黎,當時的民陣秘書長萬潤南叫我到總部去,跟我說,有記者到民陣來採訪,說有一位女士說她被遠志明強姦了,萬潤南要我去處理這件事情,因為遠志明當時任《民主中國》雜誌主編,我是社長,是他的上司。我問萬:「我怎麼處理?遠志明現在又不在巴黎。」萬說:「你開個記者會說明一下嘛。」

 

記者會就是在民陣總部辦公室舉行的,當時我對記者們陳述了兩點意見:第一、某某說遠志明性侵她,只是單方面指控,遠本人目前外出,不在巴黎,我們無從核實;但如果警察局現在就出面偵查處理這件事,進入刑事調查,我們民陣立刻就會表態。第二、某某女士和遠志明,兩人都不是未成年人,而且那位女士比遠年紀還大幾歲,所以強姦的事實不容易認定。這時候,那些記者才「哄」的笑起來。

 

以下是蘇曉康先生回答調查委員會關於「朱女士指控遠志明強姦一事有無後續發展」的陳述內容:

 

事後我也向萬潤南匯報了結果。更主要的是,這個事件,沒有什麼後續的發展,既未成為刑事案件,也沒有什麼記者大做文章;據說港台什麼雜誌對此有過報導,那也很正常,因為當時巴黎是「六四」流亡者和民運的中心,各種負面報導層出不窮。

 

柴玲信中引述萬潤南稱「蘇曉康把這件事情大而化之、不了了之了」,未知真假。我不知道假如當年萬自己來處理此事件,怎麼能讓這位女士不「失望」?

 

我記得,後來遠志明回到巴黎時,事情已經平息。我當然還是要他說明事情真相。我記得,他安全不相信這位女士會指控他「強姦」,但他也沒有正面回答,他跟這位女士的關係到什麼程度——這當然也不是我所要問的。

 

給我印象比較深的是,遠志明好像說,他有什麼事情沒能替這位女士辦妥,對方在要挾他。

 

調查朱指控遠強姦,是民陣秘書長萬潤南委託我辦理的,朱本人從來沒有直接跟我接觸過,至於她是否直接向萬提出這個指控的,我不知道。

 

記者會以後,我沒有再聽到關於這件事情的任何新發展。也就是說,民陣和萬潤南沒有再找我談此事;也沒有記者再來民陣採訪此事;也沒有聽說朱本人提出新的指控。

 

 

3.有關證據:調查委員會存有上述萬潤南先生、蘇曉康先生證言的原始電子郵件。

 

 

二、柴玲指控1990年在普林斯頓被遠志明強姦

 

1.2015年2月11日,柴玲提供給調查委員的陳述:

 

 

在1990年八月底,九月初,我從中國流亡來到美國,剛剛搬進普林斯頓的一個公寓裡。傍晚,有人敲門,開門後那男人自稱是遠志明,是「河殤「的創作人之一,我就很自然地相信了。他說要給我看一個電影,我以為他又有什麼大作。沒想到他拿了一片黃色電影來放給我看,當時我意識到是黃色錄影時很快覺得不好意思,要他停止離開時,他來抓我,我沒法向屋外跑,只好轉身要往裡屋臥室跑,希望可以關上門,把他擋在外邊。但他從背後抓住我,用體力強行把我按到在臥室門邊外剛買來的地毯上強暴我,並把我掙扎中被撤掉在地上的外衣蓋住我的眼睛。直到今天,我始終不能忘記那在天花板上的電燈在沒被蓋住之前是那樣的刺眼……

 

他當時提起褲子時,似乎像個沒事人一樣,為了轉移我的注意力,隨意地說:「柴玲,你們的天安門屠殺算什麼。你不知道中國的計劃生育,那血淋淋的強迫墮胎,很多小孩墮下來還是活著的,護士馬上把他們的頭按到水桶里,小孩掙扎幾下就不動了……小孩子這樣被墮掉的多的不得了。他們認為小孩的眼球可以做藥,就把孩子的眼球挖出來,堆得像小山一樣……」

 

我痛苦地坐在地上,用衣服蓋住我的被玷污的身體,痛苦極了。不光為我自己,也為那些不幸的母親和孩子們。

 

當我萬萬沒想到,在我逃出追捕,失去家人,失去國土,失去一切,心靈身體極其破碎的時候,我會被遠志明強暴。那時我為了保護民運的聲譽,決定不把遠志明報告歸案。回頭看來,這樣也免了遠因強姦罪入獄十年剝奪自由的懲罰。

 

 

2.2015年2月11日,柴玲回答調查委員會提問時的補充敘述:

 

 

  • 我當時沒穿睡衣,因為是傍晚,還不是睡覺的時候;

 

  • 我根本不知道遠志明的電話,也不記得我的電話是否安上;因為剛到普林斯頓安頓;

 

  • 遠志明從來沒有幫我搬家;也沒有帶我去買東西。那都是他的謊言;

 

  • 遠志明抓住我後事情發展地很快,因為我一點也沒有防備,我在十月被通緝逃亡中經常被人,被異性掩蔽,轉移,保護,他們是信佛,信道教的,他們很尊敬我,從來沒有人欺負我;我在被壓倒在地起不來,他力量很大,我很痛恨他也痛恨自己沒能成功地阻擋他,心裡恨不能想要死掉的感覺;

 

 

3. J姐妹提供了她在2011年5月聽到的柴玲版本的證詞:

 

 

2011年5月,柴玲向我提起了遠志明在1990年秋天強暴了她。柴玲說要把這件事情寫進去她即將出版的書裡面。我當時告訴她不應該把遠志明強暴她的事情寫進去書裡面。

 

2011年10月,柴玲來見我,說神要她原諒遠志明。我要柴玲寫個電郵給遠志明,告訴遠,是神要柴玲原諒他的。

 

柴玲就給遠志明發了電郵,並告訴他,她已經赦免了他。柴玲說遠志明第二天就回電話了,問她說是否有將這事告訴其他人,說如果她那樣作的話,對她是沒有好處的。他否認了強姦她的事。柴玲聽了遠志明的話非常生氣。柴玲還提到,遠志明說他不需要為自己在信主前所作的事向任何人來道歉,因為他已經是個新造的人,舊事已過了。我聽了之後,告訴柴玲,說她已經作了神要她作的了。

 

英文原文:

May2011

 

Chai Ling told me that she had been raped by Yuanzhiming in the fall of1990 at Princeton. She talked about maybe including it in her book and I felt that she shouldn’t include that in her book.

 

Oct.2011

 

She told me that…God showed her to forgive Yuanzhiming. She came to me and told me that God wanted her to forgive him. I told her to email him and tell him the Lord wants her to forgive him.

 

Oct.2011

 

She wrote the email to say she』d forgive him. He called back the next day and asked her who she had told because it would be bad for her. He denied he had raped her.  She was very upset. He said he didn’t need to apologize to anyone for things he had done before he was a Christian because he was a new creation now and the past was gone. I told her she had done what God had wanted her to do.

 

 

4.2015年2月14日,柴玲提交了遠志明私下給她的電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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